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教育科學研究院(所)、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全軍軍事教育科學規劃辦公室,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部內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經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准,決定於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開展2020年度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報工作。本年度只設國家重大招標和重點課題指南,其他類別課題不設指南,由申請人自擬課題名稱申報。同年度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課題組織申報辦法詳見下文:
一、課題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3、國家重大和重點課題申請人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職務),能夠擔負起課題研究實際組織者和指導者的責任;
4、國家一般課題申請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博士學位。不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者博士學位的,可以申請國家青年課題、教育部重點和教育部青年課題,不需要專家書面推薦。國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課題申請人的年齡均不超過35周歲(1985年3月31日之後出生)。課題組成員須徵得本人同意並籤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申報。申請人可以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員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申請。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不能申請。在站博士後人員均可申請,其中在職博士後可以從所在工作單位或博士後工作站申請,全脫產博士後從所在博士後工作站申請。
二、課題申請單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的職能部門;
2、能夠提供開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條件並承諾信譽保證。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係的真實性,承擔項目管理職責並承諾信譽保證。
三、本年度只設國家重大招標和重點課題指南,其他類別課題不設指南。
1、申報重大招標和重點課題的,其名稱須與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標題;重大招標課題需參加現場答辯,不參加答辯視為自動放棄。
2、流標的重大和重點課題,可以通過委託形式進行研究。
3、其他類別課題由申請人自擬課題名稱,鼓勵開展反映國家需要和國際趨勢的前瞻性、創新性課題研究,不支持以編譯著作、編寫教材、編寫叢書、編寫工具書為直接目的課題研究。
4、自擬課題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規範、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
四、申報課題的資助額度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重大招標課題為50—80萬元、國家重點課題為35—50萬元、國家一般課題為20萬元,國家青年基金課題為20萬元;西部項目為20萬元;教育部重點課題為5—8萬元、教育部青年專項為3—5萬元。申請人要根據《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鑑定結題細則》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確定申報課題類別,並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合理科學的經費預算。
五、 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保證沒有智慧財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5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並通報批評。為保證申報評審的公正性和嚴肅性,評審會議召開前申報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走訪、諮詢學科評審組專家或邀請學科評審組專家進行申報輔導。凡行賄評審專家者,一經查實將予通報批評;如獲立項即予撤項,5年內不得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凡在課題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六、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報採用三級審核管理制度。第一級為「申報者所在單位」(如學校、院系、科研院所等),第二級為「省部級管理部門」(含各省級教育規劃辦、教育部直屬高校和直屬單位),第三級為「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規辦)。各級管理機構要加強對課題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課題組的研究實力和必備條件等,籤署明確意見。各級科研管理部門不得收取任何申報評審費用。全規辦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