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農村的小夥子結婚有多難?天價彩禮和有房有車已經成為了標配。而帶有美好目的的婚姻如今看起來更像是一場交易。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種現象呢?高價彩禮在古代是否也存在呢?我們今天來看看詩經裡《召南·行露》這首詩,或許能管中窺豹。
一、《召南·行露》解析
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雖速我獄,室家不足!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雖速我訟,亦不如從!
《召南·行露》的主題背景,從古至今,有很多種說法。按照《毛詩序》說法:「《行露》,召伯聽訟也。衰亂之俗微,貞信之教興,彊暴之男,不能侵陵貞女也。」是說召伯聽到了一個案子,這個案子是什麼呢?一男子強暴女子,女子將男子訴訟入獄了。果真是這樣嗎?
我們這裡採取《列女傳·貞順篇》的說法。因為它記錄了一件事:「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許嫁於豐,夫家禮不備而欲迎之。女與其人言,以為夫婦者人倫之始也,不可不正。……夫家輕禮違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訟之於理(負責訴訟的官員——引者),致之於獄。女終以一物不具,一禮不備,守節持義,必死不往,……曰:『雖速我訟,亦不女從。』此之謂也。」(見王先謙《集疏》所引)是說女子本來就答應嫁了,結果因男方禮物不備而拒婚,並且訴訟公堂。
如果這樣解釋,那麼這首詩的翻譯應該是這樣的:
道上露水溼漉漉,難道我不想早點和你結婚嗎?我認為這樣去,很不符合禮節,像在道路上被這些露水打溼了一樣,玷汙了我的名節。誰說麻雀沒有嘴?那是怎麼啄穿我的房屋?誰說你不想成家?不然你怎麼告上了我?即使讓我蹲監獄,你也休想把我娶!誰說老鼠沒牙齒?怎麼打通我的牆壁?誰說你不想成家?為何害我吃官司?即使讓我吃官司,我也堅決不嫁你!
「厭浥行露,豈不夙夜,謂行多露。」厭浥(yì 益):潮溼。行(háng),道路。第一句的表面的意思是表行為謹慎,言不敢早起行路,是怕露水沾溼。那麼為什麼怕呢?女子在害怕什麼呢?
要知道在古代,女孩子在出嫁之前,她是非常注重個人貞潔的,女孩子非常注重自己的聲名、自己的貞潔。在這個時候,如果說男女之間不按照婚姻的六禮嚴格地來執行,女孩子就認為這樣會壞了她的名聲、壞了她的名節,讓別人認為她是一個隨隨便便的人。這裡用露水起興,一個人在道路上被露水打溼了、玷汙了,比喻把自己的名節給玷汙了。
了解了這一層的意思,就不會覺得第一句和後面兩句有距離感了。
第二句「「誰謂雀無角?何以穿我屋。」角,就是尖尖的嘴。這裡女子說這個男子會耍嘴巴、會鑽空子,不備六禮,只想用花言巧語,就跟女子結婚等等。
「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獄。」女:汝,古漢語中女、汝常通用。無家:即無錢財。速:邀,迫使。獄:訴訟,打官司。意思是誰說你不想成家,你不想成家怎麼還告上我了呢?你這個男子,雖無財產卻敢拉我打官司。錢鍾書《管錐編》:「明知事之不然,而反詞質詰,以證其然,此正詩人妙用。」
第三句「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誰謂女無家?何以速我訟?」「墉」,就是牆壁。「誰謂鼠無牙」,誰說老鼠沒有牙齒呢?用老鼠應該有牙,來比喻這個男子花言巧語的這種巧辯。老鼠無長牙卻可咬穿高牆,你這個男子沒有家產,沒有六禮,卻能陷我於官司。牛運震《詩志》:「雀鼠,罵得痛快而風流。」
最後一句,「雖速我訟,亦不女從」,表明了女子堅定的立場:你雖然把我告了,我也絕對不會遵從你的意願,也絕對不會——嫁給你。
二、《召南·行露》裡的女子憑什麼不嫁?
自古至今,男女婚姻幾千年來,都是通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牽線後,大家都規規矩矩,按照婚姻的「六禮」(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一步一步來完成,這樣確保雙方對這段婚姻都是誠心誠意的,而不是隨便的、敷衍的。
六禮是一個相當儀式化的場景。一共是六個步驟。納採:男家請媒人向女方提親。問名:女方答應議婚後男方請媒人問女子名字、生辰等,並卜於祖廟以定兇吉。納吉:卜得吉兆後即與女方訂婚。納徵:又稱納幣,男方送聘禮彩禮到女方家。請期:男方攜禮至女方家商定婚期。親迎:俗稱「迎親」,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
經歷過明媒正娶的女子,才算是真正的入了男子的家門,從此以後隨夫姓,為夫家開枝散葉,死後也是葬入夫家的祖墳。因為古代女子的婚姻是沒有一點點自主權的, 父母之命的婚姻不管幸福與否,註定是要一輩子的,所以馬虎不得。
《召南·行露》這首詩裡面男子家敷衍,不願意出彩禮,而且巧言善辯,不出彩禮之理由。女子當然有理由相信,這樣到了夫家之後肯定不會幸福的。所以即使打官司,走訴訟,也必須表明態度,那就是死也不嫁!
三、彩禮是不是如今結婚的必備條件?
如今社會已經不再是三千年前,男女可以自由戀愛結婚。但是受傳統儒家文化的影響,我們年輕人結婚還是要講究步驟和儀式感的。
只不過因為我們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好,在「六禮」中的「納幣」這個環節就變成了彩禮攀比的環節。甚至有些地方出現了索要彩禮的黑話:
一動不動——一輛車和一套房;
萬紫千紅一片綠——1000張五塊,1000張一百,600張五十;
三斤二兩——十五萬,因為十五萬紙幣剛好是這個重量。
其實如果按照彩禮的傳統來說,彩禮再高也沒事兒。因為按照傳統男方給彩禮的同時,女方是要回等額嫁妝的,而彩禮和嫁妝都應該給新婚夫婦用來組建新的家庭。但是,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因為家境的不同,地區觀念的不同,貧富差距的不同,彩禮變成了一種負擔,造成了需要父母貸款娶媳婦,嫁姑娘等於賣姑娘的奇怪的現象。
詩經女孩主張按照傳統禮節「六禮」來準備婚禮,因為婚禮畢竟是婚姻最高的一種儀式感,是社會公眾對於你們倆結合組成家庭的一種認定和肯定。我支持《召南·行露》姑娘的觀念,那就是絕不會在沒有任何準備的情況下,將自己「下嫁」和「」賤賣」,這樣只會讓夫家看不起。
但是,詩經女孩不支持天價彩禮。它造成了代際剝削和買賣婚姻,既不符合女權主義也不符合傳統倫理。
首先,婚姻是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彩禮不是必需品。我們是在愛情的前提下走入婚姻的殿堂,女人對於男人最大的期望是尊重自己,愛護自己,有意願共同負責家務和養育孩子,一起去經營婚姻,而不是單純的有錢。
其次,婚姻是自由的,而彩禮變成了買賣合同。兩人感覺好就在一起,不好就分開。但一旦婚姻成了交易,彩禮變成了賣姑娘,它就不再是婚姻,而是一場買賣合同,要知道,在合同裡違約是必須付出很大的代價的。
最後,作為女性,我不希望彩禮成為物化女性的一種標識。如今講究男女平等的時代,女性更應該自立自強,不附屬於男性,可以自主決定婚姻、事業和性生活,而不是靠彩禮去作為賺錢的唯一路徑。
有關天價彩禮,有關婚姻,有關《行露》這首詩,你們有什麼看法呢?歡迎評論留言一起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