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退彩禮,男子強行與女子發生性關係補償自己,如何處理?

2020-12-13 究法通律

編者語:現在結婚,沒有彩禮幾乎是不可能的。彩禮作為長輩送給晚輩用作結婚以後的物質基礎,其本質是為結婚而送。但是很多地方在結婚之前,彩禮已經給付,而此時如果女方退婚,那麼贈與的彩禮是否應該退還呢?通過下面的案例,我們一起來學習彩禮這個知識點。

【案例】農村的王某(男,28歲)和朱某(女,26歲)通過媒人介紹認識,兩人通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彼此感覺挺合適的,準備結婚。

朱某要求王某父母給付彩禮30萬。王某父母為了孩子結婚,東拼西湊借到了30萬給朱家送了過去,兩家選定了吉日,可以說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但是沒過幾天,因為朱家又通過媒人認識了另外一個比王某家境好的苟某,於是決定悔婚,並通知了王家。王某非常生氣,找到朱某,要求其立即將收到彩禮予以退還。但是朱某說他家的錢因為弟弟結婚用掉了,所以等苟某把彩禮打過來,這錢才能退。王某非常生氣,強行與朱某發生了性關係。

朱某報警,王某卻說:我們兩之前已經發生過性關係,她已經是我的人了,我不是強姦。

本案是筆者根據真實案例稍加改編,我們假定本案的事實已經查清楚,據以定案的證據也確實、充分,下面筆者結合刑法原理及刑法規定,對本案進行分析,不到之處請批評指正。

朱家收到的彩禮應當予以退還

《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彩禮在民法上屬於附條件贈與

所謂附條件贈與:如果條件達成,則贈與有效,如果條件並未達成,則贈與無效。

本案中,王某為了結婚,王家給予朱家現金30萬元,並且已經約定了這個就是彩禮,因此根據上述第10條的規定,因為王某和朱某並未辦理結婚登記,這彩禮應該退還,必須退還。

但是朱某現在藉口有原因不退,或者暫時不退,王某應該怎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王某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朱某返還受到的彩禮及利息。

王某構成強姦罪

《刑法》第236條【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姦罪是違背婦女意志,侵犯婦女狹義的性的自主決定權的行為。

婦女有權利選擇與何人、在何地、採用什麼方式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一切違背婦女上述意志的行為均構成強姦罪。

比如:女子要求在客廳發生性關係,男子強行在臥室發生性關係的,屬於發生性關係的地點違背了婦女的意志,構成強姦罪。

本案中,王某之前和朱某可能是戀人,兩人發生過性關係。

但是王某在本次與朱某發生性關係的之時,朱某是反對的。

此時王某採取強制手段,有違背朱某的意志行為,其行為構成強姦罪。

至於王某所說,兩人前期發生過自願的性行為,並不能成為其免罪的藉口。

結語:法院以強姦罪判處王某3年有期徒刑,苟某得知這個事情後,不再與朱某交往。彩禮並不能保證婚姻順利進行,但是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根據法律規定,退是必須退的,這是王某的權利,只是你採用了極端的方式報復朱某,這種行為是不可取的。朱某這山看了那山高,當然她有選擇自己婚姻的權利,法律不會幹涉,但是鬧成這樣,已經沒人願意娶朱某了,朱某也需要反思。

這是一個退婚引發的彩禮糾紛,男方坐牢,女方沒人娶,結局很悲慘。

相關焦點

  • 女子將男子按倒,強行與其發生關係,完事後臉紅紅地從容離開
    這是發生在現實生活中一起真實案件,路人男子切切實實被女子「侵犯」了,但是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下,該醉酒女的行為能不能被刑法所評價,女人「侵犯」男人的行為
  • 女子被男同事拖走強行發生性關係,事後卻懇求警察放過他
    女子被男同事拖走強行發生性關係,事後卻懇求警察放過他張某是寧波某個工廠裡的女工人,在近日張某的手機微信收到一條好友添加請求,張某看是同一個工廠裡的同事陳某,沒想很多就確定了他的好友申請。張某告訴陳某,自己已經結婚了,並且還有一個6歲的兒子,但是陳某滿不在乎,回答得不著調,他說:我是單身,就想找個對象結婚過日子。雖然兩人話不投機,但還是維持著曖昧不清的關係。
  • 包夜後,強行與賣淫女發生第4次性關係,算強姦嗎?
    【導讀】:嫖娼,是指以金錢、財物為媒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 最近小編看到一個奇葩案例,一名男子嫖娼付了包夜的錢,女子卻在半夜裡報了警,最後落了個兩敗俱傷……具體情況如何?一起來看看。某晚兩人在賓館發生了3次性關係後,朱某覺得十分疲憊,準備睡去,但王某覺得,既然選擇包夜,當然是需要不一樣的服務,應當無條件配合,於是不顧朱某的反對,強行和朱某發生了第4次性關係。朱某被王某折磨得不行,於是選擇了報警,告知警察自己被強姦。警察來後王某拿出了自己與朱某的聊天記錄,王某覺得十分委屈且氣憤,兩人明明是說好的包夜,因此這並不算是強姦,只是嫖娼而已。
  • 男子欲與前女友發生關係,被拒後……女子被判3年!
    2019年10月,遼寧男子駕車途中欲與前女友發生性關係被拒,女子2次欲離開被男子阻止後將其反鎖車外。女子掉頭離開加油提速過程中打開車燈,發現男子蹲在車輛發動機蓋上拍打玻璃,遂緊急剎車。男子從車前發動機蓋上滾落至地身亡。
  • 咬掉性侵者舌頭,女子被判無罪!男子與朋友KTV玩耍,趁朋友離開強姦其女友!濟源一名漂亮女子的假髮被潑猴抓掉,猴子當時就嚇得失手了
    資料圖韓國KBS電視臺介紹稱,該事件發生在去年7月。男子在發現醉酒的女子後,將其帶到車裡並行駛至一處野山。男子隨後用事先買好的膠帶將女子綁住強吻,被其咬斷舌頭3釐米左右。事發後,男子反以女子傷害自己為由報警。
  • 陽江一女子色誘未成年男子發生性關係,要求賠償60萬元……
    事情發生在2019年2月。黃某的好友麥某知道黃某家境富裕且喜歡飲酒,便與朋友李某商議由李某找到年輕女子嚴某共同為黃某設計「仙人跳」,得款三人平分。2019年2月22日,麥某趁自己生日之機約黃某到陽春市瑪索酒吧喝酒。
  • 河北一男子以500元微信紅包騙來陪睡女,捆綁其雙手強行發生關係並...
    11月24日,記者從12309中國檢察網獲悉,河北省興隆縣人民檢察院對承德市興隆縣一男子提起訴訟,被告人孫某某,男,是河北省承德市興隆縣人,今年6月,以微信紅包500元喊來陪睡女,拿刀威脅,強行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並從微信轉走女子5萬元。
  • 女子為擺脫男子糾纏,騙來同學供男子強姦,如何評價本案?
    【案例】 大二女生李某,通過QQ認識了無業男青年郭某,二人相約見面後,郭某以在網上發布李某的照片為由,強迫李某與其發生性關係,後多次以此為由與李某發生性關係。在李某多次懇求後,郭某提出,只要李某給郭某找來另一個女的頂替李某,就可以放過李某。
  • 印度男子把妻子當賭注,強迫妻子和賭友發生性關係
    印度男子把妻子當賭注,強迫妻子和賭友發生性關係近日印度警方透露,在印度比哈爾邦巴加爾普爾地區,一名印度男子將自己30歲的妻子作為賭注,並在賭桌上將自己的妻子輸給了一名牌手,這種行為讓人無法接受,沒想到後面還發生了更離譜的事情,男子賭輸後,要求妻子和賭徒朋友發生關係,被妻子拒絕後,他毫不猶豫的拿起硫酸潑向妻子。
  • ​恐怖「劫精女」,劫持男性強行發生關係之後取走J液:男孩子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非洲辛巴威有一批「劫精女」,她們通常劫持男性遊客,並灌性藥,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還擄走受害者精液!?
  • 男子稱與己發生性關係可減肥 16歲中學生被騙奸
    輕信氣功減肥 女學生被強姦    騙子「警告」:不許告訴別人,否則減肥效果不佳  晨報訊(記者 葉青)因聽信了男子王坤的與之發生性關係就能減肥的謊言,女中學生張麗於是兩次與這名年過五旬的騙子同床共枕
  • 與前女友約會,去日租房發生性關係,女生說是強姦,怎麼處理?
    不少男女朋友分手後還保持比較好的朋友關係,甚至還經常約會吃飯看電影啥的。此時,如果男生和女生分手後,還繼續約會,而且約會過程中兩個人去了日租房發生性關係,是強姦還是自願呢?女生控告說自己遭到強姦,男生該如何處理呢?如何證明是自願呢?
  • 女子與男友分手,被要求退還86萬彩禮,女子:我逝去的青春怎麼賠
    有一個漂亮的女子分手之後跟男友直接鬧上了法庭,引起了很大的爭議。當初這位女子年輕漂亮,遇到了一個追求者,這個男人比女子還矮5釐米,而且年齡比她大了足足11歲。一般情況下女孩子多半不會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女子和他交往的理由是因為男子有錢、出手闊綽,動輒就是幾千塊的轉帳當成零花錢給女子。女子覺得這是憑著自己的年輕美貌換來的,她非常享受這樣的生活。
  • 女子出門時,被男鄰居強行拖入房間!最後……
    昨日(4月25日)一女子在出租屋出門時被鄰居男子強行拖入房間內↓↓↓視頻中可以看到
  • 結婚2年拒絕同房,強行與妻子發生關係,算強姦
    」→選「設為星標★」微信更新了,不想走丟的記得標星哦~這是一起離奇的強姦案男子與一名女子登記結婚後妻子堅決不讓丈夫碰自己的「處女身」激情遭遇性冷淡二人關係惡化分居長達一年多婚姻存續期間丈夫酒後施暴2010年6月14日13時許,被告人孫建軍至上海市浦東新區新金橋路2077號上海京瓷電子有限公司被害人金某某工作單位門口,強行將金某某拉上計程車,帶至上海市浦東新區孫建軍的暫住處,趁著酒勁,採用言語威脅、毆打等手段,強行與被害人金某某發生性關係。2010年6月15日凌晨,公安機關接群眾報警後至現場將被害人金某某解救,同時將被告人孫建軍抓獲。
  • 恐怖「劫精女」,劫持男性強行發生關係之後取走J液:男孩子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非洲辛巴威有一批「劫精女」,她們通常劫持男性遊客,並灌性藥,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
  • 結婚兩年拒絕同房,丈夫強行與妻子發生關係,被判強姦罪!
    這是一起離奇的強姦案男子與一名女子登記結婚後妻子堅決不讓丈夫碰自己的「處女身」激情遭遇性冷淡二人關係惡化分居長達一年多婚姻存續期間丈夫酒後施暴2010年6月14日13時許,被告人孫建軍至上海市浦東新區新金橋路2077號上海京瓷電子有限公司被害人金某某工作單位門口,強行將金某某拉上計程車,帶至上海市浦東新區孫建軍的暫住處,趁著酒勁,採用言語威脅、毆打等手段,強行與被害人金某某發生性關係。2010年6月15日凌晨,公安機關接群眾報警後至現場將被害人金某某解救,同時將被告人孫建軍抓獲。
  • 自願發生性關係後,女生後悔了,於是報警稱被強姦,如何處理?
    比如自願發生性關係之後,女生覺得後悔了,在這種情緒的作用下,直接打電話報警,稱自己遭到強姦,然後公安機關將男生拘傳訊問。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呢?是強姦嗎?是誣告陷害嗎?真實案例來源:金華市金東區人民法院二、焦點問題兩個人自願發生性關係之後,女生後悔了,然後報警稱自己被強姦。
  • 女子相親,在車上被男方強迫發生性關係,接下去的事情更離譜
    杭州一女子相親,她嘗試和對方交往,可沒想到兩個人接觸了一段時間,男方居然強行在車裡侵犯了她,而接下來的事情讓這名女子感到更加崩潰,用渣男來形容這個男子都不為過,究竟這個男子做了什麼過分的事呢?在杭州上班的李女士今年29歲,年紀不小了,家人對她的婚姻大事很著急。前段時間,通過媒人介紹,她認識了成先生。兩個人年紀相當,不過成先生長得不怎麼好看,個子不高,眼睛也不大,李女士沒有相中成先生,但是考慮到自己的年歲也不小了,不能以貌取人,所以她嘗試著和對方交往一下。兩個人一直通過微信溝通,有時候約著吃個飯。
  • 女性強行與男性發生性關係,是否會造成強姦罪,答案是不會的!
    我的鄰居是一位74歲的大爺,他的保姆強行與他發生性關係,但並未造成強姦罪。他有兩個兒子,兩個兒子都事業有成,每天都忙於打理生意。當他們晚上回家的時候,看到自己的父親在流淚。於是他們就問保姆,是怎麼回事,保姆卻說不知道。那位保姆以為能騙得過他們兩兄弟,但是她做夢也想不到房間裡有監控錄像,並且他們的父親雖然不會說話,但是卻會寫字。他們拿著筆和紙交到父親的手上之後,他們的父親寫下了保姆侵害他的整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