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離婚的原因有很多種,可是因為內衣太小離婚的,估計大家都是頭一次聽說。近日,貴州有一對新人因為新郎買的內衣太小,結果新娘的父母拒絕發親,鬧到最後,這對新人最終不歡而散,還沒走上婚姻的殿堂,就直接到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了,按照當地的風俗,出嫁的新娘從頭到腳都要穿新的,而這些行頭要由男方提供。問題就出在這些行頭上,可能是因為新娘的身材過於豐滿,新郎買的內衣小了一號,沒法穿。對此,新娘的父母讓新郎從買一套,可是此時已經是凌晨兩三點,別說買內衣了,估計路人連行人都看不到。雖然新郎苦苦解釋,但是新娘的父母卻不依不饒,沒有買到合適的內衣拒不發親。
後來的事,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了,新娘的父母不發親,男方自然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不過,男方的要求卻遭到了女方父母的拒絕,原因是女兒的「青春」沒有了,彩禮權當是補償了。由於現場比較混亂,後來還驚動了警察,原本可以「談談」的問題,一下子沒了商量的餘地。就這樣,男方原本準備的婚禮變成了新年聯歡聚會,而女方則為退不退彩禮犯了愁。
很多人都想知道,這對新人離婚後,彩禮到底退了沒有,一開始,女方的態度十分的強硬,就是不退。後來這件事被發到了網上之後,新娘的父母迫於壓力最終改口同意退還彩禮,目前,男女雙方就此事已經達成一致,同意離婚並退還彩禮。男方也表示以後不會再提及此事,權當人生中的一段悲傷回憶。
不過,由於這對新人是先領證後辦婚禮,也造成了男女雙方還沒結婚就成了「二婚」,有了「二婚」的稱號,今後再婚怕是要難上加難了,尤其是女方,估計經過網上報導之後,女孩怕是很難能找到如意郎君了。對此,大家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