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服務業創新的亮點,近兩年,智能快遞櫃在小區、寫字樓遍地開花,24小時自助取件服務解決了快遞「最後一公裡」問題。但是如今的快遞櫃,卻從免費悄然變成了收取超時費,陷入了「該不該收費」的爭議。
面對消費者的疑惑,記者致電中郵速遞易客服電話進行了諮詢。據了解,該公司針對不同小區,收費標準不同。對於老小區,有存放12小時收費1元、存放18小時收費1元、存放24小時收費1元等標準;對於新小區,有存放48小時收費1元或免費等標準。之所以產生費用,是希望消費者儘快將包裹取走,方便其他人使用。然而,超時費用的收取還是引發了不小爭議。
在快遞員沒有和用戶協商的情況下,快遞被放入快遞櫃,從而造成的費用為不少市民詬病。市民李先生說:「快遞員裝櫃之前是否應該給我打個電話,沒打電話就直接放裡面了,稍不注意就超時了,就要給錢,我覺得不合理。」同樣有不滿意見的衡女士告訴記者:「有些快遞員只發簡訊不打電話,還是應該打個電話提醒用戶,有時候沒注意簡訊息,忘記去取就要付費。」市民王女士則反映:「有時候甚至要給到4、5元超時費,基本上離物品本身的快遞費也不遠了。快遞員可以先給用戶打電話聯繫,不要讓消費者來給這些不必要的錢。」
快遞櫃無接觸派送
方便了廣大市民
但目前法律規定
快遞服務必須投遞到家
是否用其他投遞方式要經過用戶的許可
根據《郵政法》第32條規定:快遞企業採取按址投遞、用戶領取或者與用戶協商的其他方式投遞郵件,快遞企業應當將包裹按照消費者(或商家)提供的地址進行投遞,若消費者(或商家)未授權快遞企業採取快遞櫃的方式存放快遞,快遞企業無權將包裹放置在快遞櫃中。根據我國《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前,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快件出現外包裝明顯破損、重量與寄遞詳情單記載明顯不符等情況,企業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同時合理設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內不得向收件人收費。
據市郵政管理局統計
目前全市共有快遞櫃200組
約6000餘個投遞口
投遞櫃投放佔全市快遞投放方式的三分之一
郵政管理部門表示
快遞櫃收費是市場行為,由市場調節
但前提必須是合法
「目前,我們嚴格要求按照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快遞服務標準執行。無論用戶是選擇讓快件送上門,還是選擇送到附近的超市、菜鳥驛站,快遞員都應按照用戶的意思去放。兩次之內預約投遞,不允許收費;如果超過兩次,企業可以向用戶收取一定費用。」市郵政管理局行業管理科副科長王旭波表示,按照快遞服務標準,在投遞之前,快遞員要打電話聯繫用戶,按照用戶指定的位置投遞。至於超時費用的收取,王旭波表示,「這是企業的經營行為,用戶不方便取快遞時可以委託親屬或者鄰居取件,避免快遞保存超時產生費用。」
包裹是否通過快遞櫃投遞
快遞員應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
在此,我們也提醒廣大市民
如果在收取快遞時遇到這類煩心事
可以撥打電話12345
或0825—2918866進行維權
遂寧傳媒集團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