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9.精神分裂schizophrenia
奧伊根·布洛伊勒(Eugen Bleuler)所創的詞彙(1911年),用以表示一組精神病,其一致性已由克雷佩林(Kraepelin)所證實:他將它們歸類於「早發性痴呆」並區分其中三種已成為經典的形式;青春型(hébéphrénique)、緊張型(catatonique)與妄想型(paranoïde )。
布洛伊勒引進精神分裂(衍生自希臘文「分裂、裂開」與「心神」)一詞的目的,在於強調他所認為構成這些精神病之基本症狀者:Spaltung(「解離」)。該詞在精神醫學以及精神分析已樹立其權威,不論論者關於使精神分裂得以確保其特質者為何的見解如何分歧,以及由此產生對此疾病分類架構適用範圍的異議。
臨床上,精神分裂繁化為一些表面迵異的形式,人們從中通常可得出下列特徵:思維、行為與情感性的不一致(古典詞彙則稱為不協調、解離、崩解);與現實的疏離——伴隨著退回自身——以及耽於幻想產物之內在生活的主導(自閉症);始終低度系統化而大致明顯的妄想活動。最後,此疾病的慢性特徵——以極多樣的步調朝智力與情感的「惡化」演變,其結果通常為貌似痴呆的狀態對大多數精神醫師而言,是據以診斷為精神分裂不可或缺的主要特徵。
克雷佩林將「早發性痴呆」一詞的範圍,擴及一大群他指出其關聯的疾病,導致該詞與所考慮臨床病情間並不相符。就整體臨床病情而言,既不適用痴呆一詞,亦不可形容為早發性。布洛伊勒因此提出一個新的詞彙。他之所以選擇精神分裂一詞,在於考慮到此一名詞本身可令人思及——除了在其他疾病中也可能出現的「附屬症狀」(例如幻覺)外——對他而言是此種疾病所具之根本症狀:Spaltung(分裂)。「我將早發性痴呆命名為精神分裂,因為……其首要特性之一,為各種不同精神功能的Spaltung」。
布洛伊勒為蘇黎世精神醫學教授,曾參與容格(Jung)主持之研究工作(見:聯想)。雖然他曾強調佛洛伊德的發現對其思想的影響,但他對Spaltung 一詞所採的詞義卻與佛洛伊德的詞義大異其趣(見:自我分裂)。
他對此的理解為何?雖然在精神生活不同領域中(思維、情感性、活動)均可辨識出Spaltung 的效應,但它主要是支配思維流程之聯想的障礙。在精神分裂中,應區分「原」症狀——病態過程的直接表現(布洛伊勒認為屬器質性)——與「次」症狀——僅是「……病態精神[對於致病過程]的反應」。
思維的「原」障礙可被定義為聯想之松解「……聯想失去其連貫性。疾病在牽引我們思維的千頭萬緒之間,不規律地隨處打斷,有時某一條,有時某一些,有時甚至一大部分。思想結果因此異常,且就邏輯觀點而言通常是錯誤的」。
其他思維障礙則屬「次」障礙,它們轉譯出在缺乏「目的-表象」(布洛伊勒藉此僅指意識或前意識的目的-表象)(見:目的-表象)的情形下,意念於情感綜名下集結的方式:「因所有與情感對立者均比正常時受到更強烈的壓制,而與情感相符者亦不正常地受到歡迎。最後的結果乃是,與帶情感之意念相悖的事物完全不再能被思想:野心勃勃的的精神分裂患者只夢想著其欲望(Wunschen);任何可能阻礙其實現的事物對他而言均不存在。如此,這些意念綜——其間的關聯比較是共同的情感而非邏輯關係——不僅形成,且受到強化。而由此種綜結導向其他意念的聯想途徑,亦因未使用而喪失其通往適當聯想的通行性;帶有情感的意念綜便日益隔離,且愈來愈具獨立性(精神功能的Spaltung)」。
在此意義上,布洛伊勒將所謂精神分裂之Spaltung 接近佛洛伊德所描述無意識之特性:各自獨立之表象群的共同生存。然而對布洛伊勒而言,由於Spaltung 涉及聯想群之強化,因而次於原虧損狀態——一種心靈過程真正的崩解。因此他區分Spaltung的兩個階段:原Zerspaltung (解體、徹底崩潰),以及嚴格意義的Spaltung (思想分裂為許多不同群組):「Spaltung 是此種疾病大部分複雜之徵象的先決條件,它在整個症狀學上烙印其特殊標記。但在此種分裂為特定意念綜之系統化的Spaltung 背後,我們發現更早時有一聯想組織的原始松解,它可能導致如具體概念般堅實的形成物成為不規則的Zerspaltung。藉精神分裂一名,我指的是這兩種在效應上經常融合為一的Spaltung」。
一般用於翻譯精神分裂Spaltung 的法文dissociation (解離)一詞,其語義共振較易令人思及布洛伊勒所謂的Zerspaltung。
*:佛洛伊德對精神分裂詞彙本身有所保留:「……該詞過於預斷,因它以理論假設之特徵命名疾病;況且此特徵並不專屬這一疾病,且就其他觀點而言,亦非其主要特徵」。雖然佛洛伊德論及精神分裂,同時也繼續使用早發性痴呆一詞,但他曾提議妄想型精神分裂(paraphrénie)一詞,對他而言,後者較易與妄想症(paranoïa)一詞組合,如此同時可顯示精神病場域的統一性以及其中兩個根本面向的區分。
實際上,佛洛伊德承認,這兩種主要的精神病可能以多種方式組合(如薛柏[Schreber] 病例所示),病患亦可能從其中一種形式過渡到另一形式。但另一方面他仍堅持,相較於妄想症,精神分裂有其特殊性。他嘗試就過程與固著的層面來定義此特殊性:就過程層面而言,精神分裂中「抑制」或對現實撤回投資的過程壓倒過重建的趨勢。而在其重建機制中,屬於歇斯底裡的機制(幻覺)壓倒過妄想、症的機制(投射)——後者較屬強迫[觀念]型神經症。就固著層面而言,精神分裂中「素因性固著應比妄想症固著更早;它停留於由自體情慾到對象愛戀之發展的初期」。
雖然佛洛伊德還提供其他許多研究方向,特別是關於精神分裂患者思維與語言的運作,但我們可說,定義此疾病結構的任務仍是留給後繼者完成。
260.誘惑場景,誘惑理論scene,theory of seduction
1.真實或幻想性場景,其中主體(一般而言為一兒童)被動地受到他者(通常是成人)的示好或性操縱。
2.佛洛伊德於1895-97年間發展但隨即捨棄的理論。此一理論認為,對真實誘惑場景的記憶是精神神經症病因中的決定因素。
在精神分析理論奠基時期,被佛洛伊德認為是一種可用以說明性抑制的理論之前,誘惑首先是一個臨床發現。病患在治療過程中會回憶起性誘惑的經驗:這是一些由他者(通常是成人)引起而體驗的場景,其範圍可能從單純言語或動作的示好,一直到主體被動並感到驚嚇地遭受大致明顯的性侵犯。
佛洛伊德從1893年開始提及誘惑,但直到1895-97年間,他同時賦予誘惑一重要的理論功能,以及從時序的觀點將創傷性誘惑場景不斷地推往更早的童年期。
討論誘惑理論不僅是認為,性場景相較於其他創傷具有更重要的病因功能;實際上,對佛洛伊德而言,此種優勢成為解釋抑制機制起源之極為詳盡的理論嘗試原則。
簡要地說,此理論假設創傷發生於以青春期為分野的兩個時間:第一時間,即嚴格意義的誘惑,佛洛伊德稱之為「性前」(présexuel)的性事件:性事件由外加諸於一個本身仍無法產生性情緒的主體(缺乏刺激的身體條件,沒有能力整合此經驗)。此一場景在發生當時並非抑制的對象;唯有到第二時間,另一本身不必然含有性意義的新事件經由某些聯想特徵,才喚醒對第一時間的記憶。佛洛伊德寫道:「的確,在此實現了唯一可能性:一記憶後遺釋放的效應,能夠比其相應生活體驗所造成的效應更大」。因記憶引起內源刺激的匯流,所以受到抑制。
若稱誘惑場景是被動地被體驗,不僅表示主體在此場景中有被動的行為,而且表示他遭逢此誘惑時並末在其身上引起響應,亦未與性表象相互呼應:此種被動狀態與毫無準備的狀態有相互關係,誘惑造成一種「性驚嚇」(Sexualschreck)。
因佛洛伊德在抑制的生成上賦予誘惑如此的重要性,以致他不僅嘗試在歇斯底裡——他在此首次發現誘惑場景——並且也在強迫[觀念]型神經症中,有系統地找出這些被動的誘惑場景。「在我所有的強迫[觀念]型神經症(Zwangsneurose)病例中,均可發現在非常早年時——快感體驗之前——一純粹被動的生活體驗;這應不是巧合」。雖然佛洛伊德因強迫[觀念]型神經症是由主動、帶有快感體驗之早發性經驗所決定,而將它區別於歇斯底裡,但他仍在此類經驗背後尋找一些如在歇斯底裡可找到的被動誘惑場景。
我們知道佛洛伊德最後逐漸懷疑誘惑場景的真實性,並且放棄相關理論。1897年9 月21 日致弗利斯(Fliess)的書信說明了他放棄的動機:「我想立刻向你透露這幾個月來慢慢浮現的一個大秘密:我不再相信我的neurotica (神經症理論)」。佛洛伊德發現這些誘惑場景有時是幻想性重建的產物。此一發現與對兒童性(sexualité infantile)的逐漸揭顯有相互關聯。
*:傳統上認為佛洛伊德放棄誘惑理論(1897年)是使精神分析理論創生,並使無意識幻想、精神現實、自發的兒童性等觀念提升至首要層面之決定性一步。佛洛伊德自己亦曾多次肯定此一時刻在其思想史上的重要性:「倘使歇斯底裡患者們將其症狀歸咎於虛構的創傷,則新的事實是,他們幻想這些場景,因而應正視在實踐現實之外尚有一種精神現實。不久之後我們發現,這些幻想是用於掩飾童年早期的自體情慾行為,美化它們並將之提升到較高層次。現在,在這些幻想背後,兒童性生活全部範圍顯露出來」。
然而,對此概括性觀點應做些更細微區別:
1.佛洛伊德直到晚年始終相信兒童實際體驗之誘惑場景的存在、其頻繁性以及其致病價值。
至於誘惑場景的時序情境,他曾提出兩點僅是表面看似矛盾的精確細節:
a)誘惑通常發生於相對較晚的時期,誘惑者則是另一同齡或稍為年長的兒童。之後經由回溯性幻想,誘惑被推往一更早的時期,並被歸咎於一親屬人物;
b)有關與母親之前伊底帕斯關係的描述,特別是就小女孩之例而言,使人們可論及一種來自母親之真正性誘惑——以照料嬰兒身體的形式發生。此一真實誘惑會成為後期幻想的原型:「幻想在此找到現實立足點,因為,的確,母親照料兒童身體的工作,必然引起——甚至首度喚醒——其生殖器的快感」。
2.就理論層面而言,上述佛洛伊德的解釋圖式是否可說單純地被他放棄?此一圖式中的許多主要觀點,似乎均被引介至後期的精神分析理論研究中:
a)唯有援引數段時間之交互影響才能理解抑制——後一時間會後遺地賦予前一時間其創傷意義——的觀念。例如在《一兒童神經症病史摘錄》文中,此一概念即發展到極致;
b)自我在第二時間受到一種侵略、一種內源刺激匯流的觀念;在誘惑理論中,具創傷性者並非事件本身,而是其記憶。就此意義而言,「記憶」在此理論中已具備「精神現實」、「異體」等後來被歸屬幻想的價值;
c)反之,記憶或幻想此種「精神現實」需有一「現實立足點」作為其最終基礎的觀念。佛洛伊德似乎從未決定幻想是兒童自發性性生活之單純的綻放。他持續尋找幻想背後的現實基礎:原初場景跡象的察覺(《狼人》)、母親對嬰兒的誘惑(見上面1 .b);甚且更徹底地,分析到最後,幻想均立基於「原初幻想」——經由人類歷史體驗所遺傳的記憶殘餘「……今日在分析中,所有以幻想形式向我們訴說的……,在往昔人類家族原初時代均曾為現實……」。而佛洛伊德藉其誘惑理論所提出的第一個圖式,對我們而言,正是其思想此一向度的範例:第一時間,即誘惑場景的時期,無論如何必須建立於比主體之簡單想像更真實的事物上;
d)最後,佛洛伊德在晚期承認,這些誘惑幻想使他「……首度遭遇伊底帕斯情結」。從小女孩被父親所誘惑,到小女孩對父親的伊底帕斯愛戀,實際上只有一步之遙。
然而所有的問題在於,應否將誘惑幻想視為僅是伊底帕斯情結正面組成物之防禦與投射性變形;抑或應認為它是一根本與件的轉譯;兒童性完全是由外來事物所結構的事實——雙親間之關係、雙親的欲望均先於主體欲望存在,並賦予後者形式。在此意義上,真實體驗的誘惑,一如誘惑幻想,均只是此類與件的現實化。
在同一思考方向上,費倫奇(Ferenczi)於1932年依其考量重拾誘惑理論,他描述成人的性(「激情語言」)如何真正地穿透破壞兒童世界(「溫惠語言」)。
此種更新誘惑理論的危險,在於它可能重系前精神分析觀念,認為成人的性造成了兒童性無邪的倒錯。佛洛伊德所拒絕者,正是人們論及在此破壞或倒錯產生之前有一獨立存在的兒童世界。這似乎是為什麼,分析到最後,他將誘惑歸類為「原初幻想」之一——其起源回溯到人類史前史。誘惑本質上將不是一真實的事實,可在主體歷史上被定位,而是一個結構性與件,只能以神話形式被歷史性地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