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願我能知道在那裡可以尋見神,能到他的臺前,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約伯記23:3-4
約伯在極度痛苦中這樣呼求神。像其他在苦難中的神的兒女一樣,他所渴望的,是見到父神的面。雖然經過極度痛苦的煎熬,但他在開始禱告的時候,並沒有求神治好他一身的惡疾,使他的兒女從墳墓裡復活過來,或希望從那破壞者的手中得回他的產業,他最先、又是最迫切的呼求是——「惟願我能知道在那裡可以尋見我的神,能到他的臺前!」
在暴風雨來臨時,神的兒女都會趕快跑回家去,因為他們特有的天賦本能,使他在遇到任何危難時,尋求神的庇護。只有那些以神為蔭庇的人,才配稱為真正的信徒。一個偽善的人受到神的管教時,他會動怒,並像一個奴僕逃避主人責打一樣地逃避神。但一個真正屬神的兒女便不同了,他會親吻那掌摑他的手,神惱怒責打他的時候,他會在神的懷裡,尋求蔭庇。
一個苦難無告的人往往更渴望與神有交通。當約伯遠遠地看見他的朋友走近時,他可能希望他們對他善意的忠告和同情,能減輕他的悲痛。但他們才說話不久,約伯便沉痛地對他們說:「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因為他們說的話,就像把鹽撒在他的傷口上,那些無情的責罵更加深了他尖銳的痛苦。他們以前曾沐浴在他溫馨的友誼中,但現在他們竟使他的名譽蒙上了陰影,這是反面無情,十分不當的事。於是約伯離開了他的朋友,仰望天上大能者的寶座,就像一個饑渴的旅人,丟棄了乾涸的水袋,去找尋一口水井一樣。這時候,他不再對人存什麼希望了,他呼求說:「惟願我能知道在那裡可以尋見神。」
只有我們了解到一切都是空虛時,才會知道創造萬物的神的可貴。當你深切地領悟到「那信任人的和以肉身作武器的人有禍了」,你才能體會到「信神的人和以神為盼望的人有福了」。你若因從人那裡得不到什麼而愁煩,那麼你就會因神的信實而喜悅。
有時候一個在患難中的義人,因受不了別人的冷酷無情,趕快去親就神,但這時候神好像也離棄了他,使他得不到慰藉,這是最慘痛的事。「惟願我能知道在那裡可以尋見神。」——約伯的呼求是沉痛的,甚至在他失去了兒女和產業的一剎那,他的呼求也沒有這樣的深沉,還有什麼損失比失去神慈愛的笑容更大呢?在此他先嘗到了救主耶穌在呼叫「主啊!主啊!你為什麼離棄我?」時的哀痛。
雖然神是時時刻刻和他的兒女同在,在暗中看顧著他們,但他的兒女卻不一定能察驗到他的存在。就像雅歌中所說的新婦找尋新郎一樣,她們在夜間躺臥在床上,找尋他卻尋不見,她們雖然起來遊行城中,卻尋不著,神的兒女也同樣會哀傷地一再追問:「你們看見我心所愛的沒有?」雖然神可能很愛你,像他愛基督一樣,但在某一刻他可能離棄你,他發怒的時候也可能把自己隱藏起來。
這時,你的內心會因為得不到神的亮光而更感迫切,你不會埋怨神說:「若神他離棄了我,我便可以任意而為,沒有他的同在和安慰,我可以靠自己掙扎前進。」不,你不會這樣說,你心裡會想:「這是關乎我生命的事,我不能沒有神,因為我已在滅亡的邊緣和陷於無底的深淵中,只有神能把我拯救出來。」在這樣的情形下,一個崇高的靈魂會更熱切地尋找神,它會虔誠地一再向上天呼求、哀哭、嘆息——「惟願我能知道在那裡可以尋見神!」
你的靈魂會不辭勞苦跋涉,經歷千山萬水,也發誓要走到神的寶座前。在饑渴中,我的靈能推倒銅牆鐵壁,甚至攀上天國的城樓,只為見父神一面;若我與神之間隔著七個地獄,我也毫不猶豫地投身於地獄烘烘的火焰中;若我知道我終能來到他的面前,嘗受到他的愛的喜悅,那麼又有什麼能使我畏懼、有什麼能使我裹足不前呢?約伯在呼求神的時候,他心中一定這樣在想。
但約伯的最終目的,不單是見父神的面。他尋找神,是為了向神禱告,他原先已向神禱告,現在他來到神的面前,希望神聽他的禱告,並伸出他憐恤的手。他向那大公無私的審判者和智慧的神,把他的案件陳明,因他不滿他的朋友不公平的審判,所以要向神——那天上最高的執法者上訴。他說:「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
在以上的一節經文裡,約伯教導我們怎樣向神祈求。他把他禱告的技巧和秘密展示給我們看。我們若聽從他的指引和神的教導,我們同樣會懂得怎樣運用這些技巧,向神禱告。
很多人以為禱告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可以漫不經心,毫不費力地隨意而為;有人以為只要你找到一本書,翻開裡面一頁,讀出一連串辭藻華美的字句,然後把書本合上,便是作了一次禱告;另一些人則批評這樣的方式是近於迷信,他們主張用「即興」之法,就是隨意想到什麼便說什麼,就像萬獸奔騰,而把這些如流水行雲的思想變為言語的時候,只要稍微留意裡面的內容便可。
但初期的聖徒不是這樣禱告的,他們禱告的態度,比較今日很多的信徒嚴肅認真得多。首先他們是十分重視禱告,並加以恆久的練習,而他們有很多是以善於禱告著稱的,神也特別賜福他們,所以他們在禱告中得到很大的收穫,在那施恩寶座上發現了無盡的寶藏。
初期的聖徒,包括約伯在內,都得到神的恩賜,懂得怎樣在神的面前,將他們的案件陳明。當一個人來到法官面前請願的時候,他一定不會張徨失措,必定預先準備好要提出的理由,及怎樣向法官陳述。同樣地,當我們來到萬王之王的寶座前時,也應預先準備一切,認清自己的目的、立場、希望,當我們突然遇到危難或憂傷時,我們可以立刻來到神的面前,但在平時,我們卻不應毫無準備地去見主。
一個祭司在獻祭的時候,他不會謬然走進聖殿,隨便拿起一柄斧頭去宰殺公牛犢。他會站起來,在銅洗濯盆中洗淨他的雙足,並穿上聖衣和其他祭司的衣飾,然後小心翼翼地遵照耶和華的命令,將祭物分開,甚至連如何安置公牛的脂油、肝臟、腰子這樣細微的事,也不忽略。他把血盛在碗中,灑在祭壇周圍適當的地方,而不是任意而行。他並用壇外的聖火生火,雖然這種祭祀的儀式現在已經完全被廢棄不用了,但它所包含的真理至今仍然是適用的——就是我們在屬靈的祭祀上也應採取同樣小心的態度,神是不喜歡我們一清早在被窩爬起來,跪在地上,隨便想什麼便說什麼的。我們在禱告時的態度,應該是恭敬和虔誠的。
讓我們看看大衛在蒙神賜福後是怎樣禱告感謝神的——首先,他進入神的殿,來到主面前,因他知道他不應在外面,與神隔得遠遠的,他進入殿裡,到主面前坐下來——雖然有人反對坐著禱告,其實這也沒有什麼不對的。他安靜地坐下來,面對著主,思想神的完美,以培養禱告的精神,然後在聖靈帶領下,他才開口禱告,但願我們也學大衛一樣禱告。
於是大衛開始禱告:「早晨我必向你陳明我的心意,並要儆醒。」這裡我們看到他怎樣安排他的思想,把禱告當作弓箭一樣,他是不會無故放矢的。首先他把箭搭在弓上,瞄準箭靶的紅心,然後盡力拉弓,把箭射出去,並抬首注視這箭前進,因為他希望神會垂聽他的禱告。但很多信徒在禱告完畢後,便把一切都忘得一乾二淨了。大衛知道在禱告時,他必須集中自己的心思意念,於是他把自己的力量都運用出來,他相信禱告是有功效的,並相信神會答允他的請求。我們無論對於工作或禱告,都應同樣地用心,越是值得我們做的工作,也越需要我們小心去做。若我們在工作時專心一致,但禱告卻漫不經心,這便是褻瀆神了,若我們以為對神馬馬虎虎便可以,但對世俗的事卻非認真不可,這不是一種很大的諷刺嗎?
若有人問我禱告應循什麼秩序進行,我不會像一些人一樣,給你一個模式,要你順著讚美、認罪、懇求、代禱、歌頌的先後次序去安排你的禱告,神也沒有規定我們必須依照這樣的形式。我所指的秩序,不是一些如上所述的機械式的秩序,因為在舊約中便有各種形式的禱告,而任何形式的禱告,同樣都是正確,都是神所悅納的。
我以為禱告的屬靈的秩序,不單是次序的安排,我們更應感到我們所做的是實在的,我們要向一位看不見、但實在與我們同在的神說話。雖然我們觸摸不到他,也聽不見他說話,但他就像一個有血有肉的朋友,在與我們談話。當我們感覺到神的同在時,他就會施恩使我們謙卑下來,就像亞伯拉罕一樣,當他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只有這樣,我們的禱告才不會像學生背誦課文般地呆板,我們也不會用老師教導學生一樣自大的口吻,或強盜攔途截劫時的粗暴語氣。我們會變得謙虛卻不畏縮,並藉著救主的寶血求神憐憫,我們不會像一個奴隸一樣訥於言辭,也不會像一個輕率滷莽的頑童,而是像一個順服的孩子一樣去懇求神,對他的旨意完全順服。
當我向神禱告時,我必須先站在自己的地位上,並明白我所想所求的,原是我不配領受的,只有靠著神的恩典和藉著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我才能得到這恩惠,所以我要以救主為蔭庇。當我開口的時候,我要說基督要我說的話,當我懇求神的時候,他身上的釘痕、他的生命、他的死亡、他的寶血和他自己,乃為我的憑藉。這才是禱告真正的秩序。
然後,我們應知道自己想求什麼,在禱告的時候,我們必須把我們所要祈求的說得清楚明白。有些人在聚會中禱告,往往令人摸不著他們究竟向神求些什麼,我常常害怕自己也會犯上同樣的毛病。在他們的禱告裡,有關教義的理論和涉及個人經驗的話說了一大堆,真正懇求神的話只是聊聊數語,而這些話又是含糊不清和雜亂無章的。
我以為我們的禱告必須清楚明白,當我們心目中很明顯地有某種需要時,我們才會向神祈求,所以在祈求時,應該十分肯定和清楚,也不要轉彎抹角和兜圈子,要直接入題,開門見山。我很喜歡亞伯拉罕採取的態度,他這樣對神說:「但願以實馬利活在你面前。」他說明他要為他禱告的人的名字,及所想求的恩典,只是聊聊數語——「但願以實馬利活在你面前。」很多人就會兜圈子說:「但願我們所愛的子女,能得蒙神的寵愛,就如你對……」等等,其實你要說「以實馬利」,你就只要對神說「以實馬利」,有些人甚至為牧師禱告,也用這種隱晦的言辭,令人不知他指的是誰。
因此,我們的禱告必須清楚,把你內心要說的話,坦白誠實地說出來。當我們把自己的事向主陳明時,我們的思想就會清晰。你不須求神賜給你一般人都「以為是好的東西」,也不用列出一大堆你或會得到、曾經得到、可能得到或將會得到的東西。你只要向神表明你現在的需要,就如日用的飲食等。你祈求的時候,要用簡單的言語,因神不會看重美麗的詞藻,在他的眼中,巧言令色是無意義的,只會暴露你的膚淺、喜愛自我炫耀的性格而已。在主面前,你的話要簡短,但你的心卻要火熱。
當你奉耶穌基督的名,把自己的需要向神陳明後,還應該想一想你所求的是否適當。我們若細心思想,就會發現我們所求的一些東西,原是不當求的。我們深藏在心裡的動機,可能是自私、違背基督的旨意,我們可能只知為自己的方便和舒適設想,而忘記了神的榮耀。雖然我們可以為自己的利益祈求神,但卻不能因自己的利益而損害神的榮耀,我們在禱告中必須順服神的旨意。
我很喜歡路德的禱文,他說:「主啊!我願你成就我的旨意。」你也許會驚訝我為會什麼會喜歡這樣的禱文,但且聽他說下去,他繼續說:「我要堅持我的旨意,因你的旨意就是我的旨意。」禱文的前半部看來是狂妄自大,但加上了後面的話,就變成了很出色的禱文了。若我們清楚知道自己祈求的是為了神的榮耀,而我們又有這樣的能力的話,我們可以這樣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我們甚至可以像雅各與天使摔跤一樣,不得到祝福不罷休,但我們必須十分清楚我們所尋求的,是為主的榮耀,我們方能如此。
現在把上面所說的三點歸納起來,你便明白何謂在主面前將你的案件陳明——先是把要說的清楚明白地說出來,使你的禱告有真實感,知道自己需要什麼就求什麼;然後是虔敬的心志,相信你所求的是你所需要的,並決定在禱告中求神的恩賜;還有最重要的是完全的順服,把一切都交託給神。
但仍然只有聖靈能教導我們怎樣禱告,他是禱告的賜予者,為禱告去禱告——你要一直祈求直至你懂得怎樣祈求,祈求他幫助你禱告。不要因你不懂得禱告而放棄禱告,因為當你感到自己不懂得禱告時,你的禱告實在是最迫切的。有時你在禱告中得不到安慰,而就在你的心破碎失望的時候,你便開始與至高者摔跤和掙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