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女人月,我們即將結束這為期一個月的專題。在這一個月內,我們除了每年慣例的三八婦女節的特殊節慶之外,希望更多人能切實的關愛到女性,藉以「女性主義」為切入點,探討女性作為「人」在社會空間、歷史時間中的生存主題,由此我們的推文平臺也收穫了社會各界人士諸多的關注及反饋的建議與意見。女性主義,確實也並非只是涉及於女性的話題,它同樣含括了男性及兩性權利的平等性的話題,它是這個大時代的社會話題。
最後一期,特別邀請來自各行各業的五位朋友探討女性主題的相關,大家從各個社會層面和自身視角提出了問題與思考,並不止於文學的本身形式,更多的是講述人文字背後的精神與訴求,以及誠實打開主觀之後的客觀展現。
未來,期待會有更多人關注和參與到男女平權的討論當中來,歡迎更多的發聲與探討。各個討論觀點均不代表本平臺立場,讓我們與這個時代一同前行。
特邀作者:子盞、老村、陳效、夏夏、駱曉戈
配圖:丕雀
主題策劃、主編:萱
校對:躍
皮囊和靈魂的枷鎖
子盞(影視製作人,自由撰稿人)
前些日子和友人聚會,談及近來網絡趣事,付諸一笑的多,惹人深思的也不少。友人說及自己的「人生大事」,姑且以「人生大事」為名,畢竟在現代社會,婚姻、家庭依然是凌駕於個人之上的,「無我」的文化傳統並不會因為西方「自我」的舶來主義而馬上發生本質的改變,也恰恰是這份「無我」成為了中華文明「千秋萬載」的重要根基。然而,這樣的「無我」也削減了人們獨立人格的選擇權,「孝為先」中的「傳宗接代」築起的高牆固若金湯,牢不可破。擁有生殖繁衍功能的女性群體,作為「傳宗接代」的重要承載者,如同《使女的故事》般,成為了移動的子宮,只是,這個移動的子宮有著相對自由和獨立的空間和人格。友人對於父母賦予她「移動的子宮」的定義極為不滿,又無可奈何,在幾番鬥爭和數月的獨立生活之後,也屈服於「女人,到底還是要有個男人才行」的信條中。我不反對婚姻和家庭,畢竟作為組成社會的基礎單位,也是生物繁衍生息的本能,被賦予不同社會分工的男性和女性,以族群的方式生存在這個地球生態之中,是物種延續的選擇。但是,隨著人類族群的擴大,弱肉強食的生態體系逐漸從不同物種蔓延至同類、家庭和性別之中,「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以及父權社會下的「三從四德」讓女性成為了家庭的附屬品,並順延至今。
後又說起最近網上流傳著一句「好看的皮囊三千一晚,有趣的靈魂要房要車」,言語之間頗有認同之意,讓我不禁打了個寒磣。無論是「好看的皮囊」還是「有趣的靈魂」都將女性比作一種「玩物」,「皮囊」供人欣賞,「靈魂」供人玩樂。何時開始,女性的物化標籤竟到了這種地步,好像所有女性都被打上了價格條碼,只需要銀行卡有足夠的金額,打開付款碼掃一掃,便可以領走。雖然,這只是一句網絡用語,但這句話中所潛藏的男權至上意識,竟得到如此之多的擁有獨立社會人格和獨立生活能力的女性群體認同,呈現出的不正是社會對於男權話語的絕對捍衛,和不同性別主體對自我權責的群體無意識。向來,不大願意過多談及女性主義的事情,畢竟男女的平責平權問題涉及太廣,而又過於複雜,上有道德家庭的「泰山壓頂」,下有社會秩序的「撥亂反正」,加之從出生便被符號化的生命個體,對於自身權責的認知還有諸多的偏頗。這場沒有硝煙和絕對「敵人」的戰爭,必定是路漫漫其修遠兮,其艱苦絕不亞於長徵之旅。只是,而今面對看似平等實則暗濤洶湧的現狀,也不禁唏噓感嘆。前路漫漫,願生而為人,是一樁沒有性別枷鎖的趣事。
弱者非弱強者非強 / 寫在一個「女性主題」的面前
老村(戲劇人、電視人,本次專題參與討論的男性作者)
這個約稿,使我很興奮,但又很糾結。女人呵女人,你偏偏又與男性同行。山道彎彎,有崎嶇,有曲折,「風景」這邊獨好。從英國莎士比亞到中國的湯顯祖,他們都是描寫女人的聖手,給人間留下了一長串令人感嘆又令人唏噓的篇章。但就是在這一幕幕一幕幕的後面,社會有關兩性的悲喜一直延續至今。
我不願意記起這是發生在一年多前,還是在一個什麼時候。我國一位知名演員,圍繞他的一段離婚糾葛,在社會上引起了一場「是非」之爭的鬧劇,眾說紛紜不可開交,「名人效應」發酵成風波,幾成一椿「社會事件」。直到前兩天還有媒體煞有介事地暴料「某某一部電影又分成8000萬,XX...」,語帶挖苦,極盡嘲弄,言下之意,那位貪財的某前夫人直落個一文不名。我看到這則新聞,當時就感到噁心、氣憤與驚異,我想這個事件早已時過境遷,為什麼在一些人的心裡還那麼梗梗於懷,「愛之深,恨之切」,好像這8000萬元之中暴料者也能分到一杯??不然為什麼對那女子還要這般窮追猛打?事情又要回到,這椿公案的事發當初,我當時就有發文,質問當事人,一椿普普通通的離婚案難道就不能好離好散,或私下解決或尋求法律途徑嗎?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難道非要把對方搞臭,抬不起頭做不起人嗎?為什麼視錢的地位那麼高,人的「地位」就那麼低?為什麼媒體就為了那麼一點點「點擊率」而幸災樂禍?非要將女方置之死地而後快呢?無獨有偶,事後我將當時的輿情整理了一遍,「倒女派」約佔百分之六十點四;「持中者」有百分之二十點七;「擁女派」卻屈指可數,坐實了「姦夫淫婦」,儼然好一個男人的天下!我想試問一下,假若果真如此,其結果,受傷受害者最終又會是誰呢?不難想像,一段時間過後,兩個可憐的孩子一輩子都背負著,生母是一個千年夫所指「貪財淫亂「的媽媽。實際上媽媽沒有了,心裡卻滋生了失落與恨,甚至是對社會的詛咒。這一切不知那位「明星「將來會作何感想?這種「正義「對他往後的日子是否會贏來安穩?
其實女性地位及處境,在我國「硬指標」方面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在極個別地區和地方仍為落後風俗所阻,這裡我就不一一介述。我們再來看看我國城市家庭的一般概貌,我可以大言不慚地說,夫人是佔絕對主導地位的支柱,「總理」兼"財政部長"遍地開花。無庸置疑,女人在家庭中的擔子是最重的,貢獻也最大。但是否也可以不那麼張揚,不那麼強勢,稍稍謙遜一點,略略溫柔敦厚一點點呢?其實「女性主義」的初衷,最完美訴求卻是「男女平等」和「男女平權」。相互尊重,互敬互愛,家庭與社會才真正和諧!從這個角度看「女性主義」不但是個社會問題更是一個文化問題。
女權是為了人權
陳效(先鋒話劇編劇,作品《觸角》、《翁中嫁衣》、《沉默》等)
當我們談到女性主義時,必不可少的會談到男權。其實很悲哀的,因為這個概念一直活在被對比中。但是我覺得,這個概念不應該被對比,比起對比,它更需要被包括吧。被包括在「人權」中,被包括在「生與活著的權利」當中。因為只有當能活著,所有的尊嚴、信念才成立。
在中國很多地區,女孩子在出生時就是個錯誤,有的女孩被逼迫換器官給不同性別的親人,有的女孩被剝奪了學習的權利以致一生無法選擇自己的人生,有的女孩從出生就被拋棄,有的甚至連出生的資格都沒有。在我們極力吶喊著尊嚴,能不能給女孩多一點權利時,比我們破碎的這些人卻看不到,他們不知道他們沒有發聲的概念,因為她們不被允許。所以,請那些沒有因為性別問題而受到傷害的人感慨自己的幸運吧。
珍惜這本身來之不易的自由,去呼吸,去接受人生那沒什麼了不起的痛苦,去選擇希望選擇的職業做希望成為的人。似乎因為這樣的幸運,因為「生和活著權利」的給予,人生可以試著努力一下。我們沒有因為性別而受到阻礙,所以好像,辛苦一點也沒有什麼關係的。
關於出軌的夢 / 自卑者無救贖
夏夏(資深律師)
儘管表達本身可以放肆且私人,但考慮到我支持彩虹團的立場,在和公號所有者溝通對「性別之戰」這個題點的理解時,我還是提出了對暗含男女兩性觀的一點猶疑(理論界對性別的兩性劃分有爭議,認為性別有其多樣性;性取向則更多), 但公號所有者依然對我表示了鼓勵:女性主義不是要求女性擁有比其他性別更多的權利;在每個性別都能得到平等的人權保障的前提下,從女性平權的角度來談談你上次說的那個出軌之夢,這沒有問題。
但坦誠說,要從一個雙雙出軌的夢境談到平權問題……如此為賦新詞式的上價值講道理擺邏輯舉例證,又哪能難倒一個有良好職業素養做了十年律師的人呢。
所以,我準備嚴肅的給大家扯兩點:
1.已婚男出軌小奶喵VS已婚女出軌小奶狗,並不叫平權,這叫開放式婚姻。小奶狗認為已婚女依然有吸引力而追求,已婚女也自信於自身魅力而不猜疑對方是否另有所圖,這才叫真正平權意識。心理健康組織Know Yourself做過一份調查,相當比例的人選擇無性單身,是出於對自己身體的不自信——在我國,女性似乎是這個群體的主力,甚至她們的家人也認為她們應該是:一個外國男性朋友問過我一個問題,他說我經常看到一個很好看的中國女生和一個不太好看的中國男生是戀人,我同事說,因為中國家長都會教育女兒說不要找好看的男朋友;所以,你們國家的人是覺得好看的男生有什麼問題麼?——嗯,大概就是擔心中看不中用吧。我說。
2.過分糾結於愛情的消逝與婚姻的存續與否,還是自我評價體系出了問題。挽留、求和、報復……這些都隱含了自己並非獨立個體、需要通過他人與自己的關係才能驗證自我價值的低自尊意識,一旦跳脫於關係,就喪失自我肯定的能力。愛情是最應當平等的,婚姻其實也是。儘管愛情強調生理衝動而婚姻強調的是利益一致性,但這兩者的建立都是基於平等主體間的契約精神。所以這一個不愛了就去愛下一個、或自願為利益不離婚也都沒什麼問題。但從解放初期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的頒布,到2011年新婚姻法出臺司法解釋三,法律一直在平權道路上狂奔而某些女性的奴化倒退卻仿佛魔幻現實(女德班和AYAWAWA聽說過麼?)。當某些女性自動放棄在追求愛情/婚姻的過程中不喪失自我這樣的極低底線要求之後,我仿佛認為我們首先應該著力的是如何幫助她們建立自尊。
畢竟,當外部環境愈加惡劣,每個人都無法獨善其身,我很害怕某天我的夢境不再是不可描述的出軌外遇,而是一部《使女的故事》活劇——我Gay蜜說,沒有任何權利是毋需爭取的;
而我說,Don't hate the game,hate the player.
她在哪裡,她是誰/一個有關《芳華》的故事
駱曉戈(《女性學》叢書主編)
電影《芳華》上映,當年的知青都開始回憶當年的青春,我當年一起下放的知青現在有一個微信群,最近群友們讀到網上走紅的一篇傳記,文章提到一位男生是下放在我們農場的文藝宣傳隊,才藝出眾被選拔去某軍區當文藝兵,又因出身不好落選,之後離開農場回到湖南的農村插隊當農民,當然很多人跟帖感嘆他的命運不幸,為他惋惜。
按理說,我們應該是他這一段往事的見證人,可是大家傳閱他照片,都不知道所云?農場原本就是個右派和右派子女雲集之地,多一個不多,少一個不少。群聊老半天總算有人記起——,在某隊呆過,應該是與一女生同行的白淨小生,農場不收他倆,應該是因為他們有同居關係,在場部送他們上車去清湖時,正巧有人在場,聽到那個女的說了句"誰能把我留下,我就同他好。"給人印象好深。
那女生寸步不離小生,怕他男人飛了?
文革是禁慾革命年代,當時好象有不成文的規定"禁止知青談戀愛」。
當時從大學生畢業下放在場部當幹部的幾位,還給小倆口起了渾名:莫名其妙,連農場文化人都認為小兩口卿卿我我,行為舉止言行不可理解。
這位男生在今天的傳記中被演繹成極左路線的犧牲者,才藝超人卻備受歧視的受害者,那位女知青呢?
我在一次婦女研究同仁相聚的圓桌上講了這樣故事,我看到婦聯領導露出深思的神情,她問道,這是真的麼?我點點頭。我將這個故事放在三月女性話題「性別之戰」的結尾,是我確實想知道她後來去了哪裡,她是誰?
配圖: 丕雀(藝術家,定居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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