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職場漂,入職離職都是常事。最近好多人來諮詢離職的問題,今兒就綜合的講一下,一個標準的離職流程是怎樣的。
該不該離職,什麼時間提離職,不在今天的討論範圍,今天只說下面5點:
1.離職申請怎麼寫?2.離職原因怎麼說?3.交接工作怎麼做?4.提離職多少天后可以走?5.離職手續如何辦理?
01 離職申請怎麼寫?
每個公司對離職的規定不同,有的要求系統提交,有的要求書面提交,有的郵件提交……如果公司有統一的規定和模板,那麼就按照公司的要求填寫,如果沒有,就自己搜個模板,儘量書面提交。之所以強調這點,是因為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為了避免一些小麻煩,有條例在前,我們照著來就OK。
02 離職原因怎麼說?
離職原因涉及到個人情商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只有套路。
套路1:模糊處理:個人原因,家庭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論你的真實離職原因是什麼,這樣說了之後領導不好提挽留,且互相留了面子。當下的好聚好散,未來說不得哪天都能用上。
套路2:忌離職時把公司、領導、同事吐槽的一塌糊塗。離職撕得一時爽,背調時會悔斷腸。無論有多大的不爽,都要離職了,讓彼此體面,一別兩寬,各自歡喜才是。
03 交接工作怎麼做?
離職見人品,直接體現在你的離職交接中。很多人的「我都要走了,管你怎樣!」想法太過幼稚和意氣用事,一時衝動,後面背調、離職籤證、開具證明等環節就說不得有麻煩。還是那句話,你都要走了,還差好好做這些嗎?工作交接環節一般要做這些:
不再接新工作任務安排;對領導制定的交接人做好培訓和指導,免得離職還要被繼續追問;電腦裡的私人資料可以刪除,公司資料可以分類但不可刪除;交接清單一定要仔細寫好,郵件給交接人且抄送領導。如果是書面清單,請交接人籤字,原件給領導,複印件交接人和自己各留一份。
04 提離職多少天后可以走?
非常理解大家提離職就迫不及待離開的心情,但是這個還是有明確的時間點的。按照勞動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沒有特殊情況下,轉正後的員工最多30天后可以離職。
當然,這個期間,如果你和公司協商,十天半個月的離職也可以,沒有找到合適的人想多一些時間,也可以。
05 離職手續如何辦理?
本人到場辦理,特殊情況除外;辦理工資核算、報銷處理等事宜;歸還公司物品,如筆記本電腦、工牌員工卡等;最最最重要的是,領取公司開具的勞動合同解除書,也就是離職證明;如果有想要辦理失業金、社保公積金跨省等事宜,請公司開具相應證明。
以上5個流程下來,就可以順利離職了。離職離得漂亮,好聚好散,會給後一份工作能帶來不少便利。希望大家在換工作時,能夠離得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