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長江日報報業集團邀請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彭俊做客「周二之約」直播間,詳解人身受到損害時如何依法維權等法律問題。
人身損害賠償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案件在法院各類訴訟案件中佔有很大比例。近年來,蔡甸區人民法院在訴前、訴中、訴後各個環節多舉措化解人身損害賠償糾紛。訴訟前,該法院通過延伸司法職能,先後建立旅遊、道路交通事故巡迴法庭,在各街鄉設立訴前調解點,把大量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化解在訴前;訴訟中,針對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簡易案件多的特點,採取「多元調解+簡案速裁」,對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刑事案件首推「刑民合一」審判方式,免收受害人附帶民事案件的訴訟費,引導被告人主動賠償爭取諒解,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訴訟後,加大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執行力度,做到應執盡執,努力兌現當事人的勝訴權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今年,蔡甸區人民法院訴前、訴中調解成功率65.18%,調解案件平均辦理時長12.6天,「兩個一站式」(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建設質效指標居全省第二名。執行案件結案率85%,首次執行結案用時和實結率居全市前列。
截至12月8日上午11時30分,共有2980名網友「圍觀」了此次直播,其中48名網友在線提出的法律問題得到滿意答覆。
典型案例
直播中,彭俊院長以案說法,講解了一起典型案例。
2019年4月25日下午3時,家住蔡甸區的李梅(化名)到自家附近一家美容店拔火罐。服務員陳某安排她到二樓按摩床上用酒精推背,約10分鐘後開始拔火罐。正在進行時,有其他顧客到店,陳某一邊給李梅拔火罐,一邊與其他顧客交談。李梅見狀多次提醒陳某,她背部有酒精,要注意安全。兩三分鐘後,李梅突然感覺背部灼痛難忍,忍不住跳了起來。這時,她發現自己背部已經起火。李梅被送至奓山衛生院治療,後轉入武漢市第三醫院治療。醫院診斷,李梅的身軀、雙上肢酒精火焰燒傷達16%。李梅住院接受治療15天。同年8月19日,經湖北誠信法醫鑑定所鑑定,李梅不構成傷殘,後期醫療費81200元,誤工期為90天,護理傷後60天,營養期為60天。李梅依此找陳某和美容店索賠113279.02元,包括醫療費8475.02元、誤工費9540元、護理費7464元、住院補助費800元、交通費500元、後期治療費81200元、營養費3000元、法醫鑑定費2300元。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李梅訴至蔡甸區人民法院。
在訴訟中,被告陳某對事實發生經過無異議,但認為,當時如果不是李梅跳起來,讓她用溼毛巾擦拭,火情是可以控制的,後果也不會那麼嚴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陳某在未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經營拔火罐業務,系非法經營,以致為原告李梅拔火罐中致其受傷,應承擔全部責任。對於陳某關於「原告在酒精著火後自行站立以致事情失控」而應承擔部分責任的辯解,法院認為原告李梅在酒精著火後背部刺痛明顯,其站立系人的應激性本能反應,故不予採納。
長江日報記者陳勇 通訊員李金星 劉輝
【糾紛問答】
◎定責:遭受工傷可先找僱主賠償
直播中,彭俊就大家關心的「人身損害如何定責」問題進行了耐心解答。
網友「安靜33」問:我是一名農民工,在工地做工時被石板砸傷。我該找誰賠償?
答:僱員在從事聘用活動中遭到人身損害,僱主應承擔賠償責任。聘用關係以外的第三人導致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僱員在從事聘用活動中因安全生產意外遭到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分包業務的僱主無相應資格或安全生產要求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網友「陽光123」問:在公共道路上,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誰承擔責任?
答: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的,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友「肖琳琳」問:購買的產品有缺陷,生產者或銷售者應承擔什麼責任?
答:生產者和銷售者負有及時採取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的義務,如果採取措施不力,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警示具有兩個方面的基本作用,一是告知消費者「知道危險的權利」,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二是使消費者在使用該產品時知道如何避免危險的發生,以減少產品給使用者帶來的風險。我國還制定了一系列諸如《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充分保護消費者權益。
網友「翀翀」問:自願參加有風險的文體活動受傷,由誰承擔責任?
答: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可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活動的組織者如有相應責任的,則也可能承擔相應責任。
◎定賠:無業者按近3年平均收入計算誤工費
為了方便諮詢的網友依法維權,彭俊還就人身損害事件中如何定賠進行了細心講解。
網友「菡菡菡」問:人身損害賠償包括哪些項目?
答: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夥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交通費、營養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
網友「今天有問題」問:人身損害賠償的誤工費如何計算?
答: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到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誤工費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網友「gyt甘」問:我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如何知道大致損失賠償數額?
答:您可通過道交一體化線下調解中心或登錄全國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訴前調解平臺(http://jttj.court.gov.cn/)調解賠付試算,輸入相關賠償信息,通過內嵌式計算器即可得出大致損失賠償數額。
網友「初春」問:鑑定不滿意,是否可以重新鑑定?
答:對於一方當事人就專門性問題自行委託有關機構或者人員出具的意見,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或者理由足以反駁的,可申請重新鑑定。在法院委託鑑定的情況下,如果出現鑑定人不具備相應資格、鑑定程序嚴重違法、鑑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及鑑定意見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等,當事人可申請重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