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立馬說法團隊推送的第 490 篇法律常識
司法拍賣也有假貨
2019年11月,深圳的向女士通過某網站司法拍賣平臺看到一款愛馬仕鉑金包公開變賣,變賣機構為南京玄武區法院。該款手提包市場價20萬元,最終,向女士通過網絡競價以11.27萬元拍得,但從法院取包後經鑑定發現為假冒產品。
提起包包的王者,想必大家都會想到愛馬仕。
無論是從品牌歷史還是原材料亦或者是工藝層面,愛馬仕的包包都可以稱得上是獨一檔的存在。Birkin (鉑金包)是Hermes(愛馬仕)旗下知名的一個包系列。
法國的女歌星Jane Birkin有一次坐飛機向Hermes(愛馬仕)第五任總裁的Jean Louis Dumas抱怨現在都找不到做工精良又實用的大提包,於是Hermes的總裁就為她專門設計了一款手袋,並以她的名字來命名,這就是鉑金包。
鉑金包最早於2008年推出,據傳聞每年只會生產1到2件。其中價格最高的是2014年生產的喜馬拉雅鉑金包這款包採用了啞光的白色鱷魚皮為主料,配有18克拉白金和鑽石。
這隻包包預期的拍賣價格在193332美元到257909美元之間,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這款包最終的成交價為379261美元,約合人民幣258萬,創造了一個世界紀錄。據悉,擁有這款限量手袋的主人屈指可數,香港香港富商劉鑾雄妻子甘比有一隻,貝克漢姆的妻子維多利亞有一隻,美國名媛卡戴珊有一隻。
2019年11月,深圳的向女士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看見一款愛馬仕鉑金包在網上公開變賣,變賣機構為南京玄武區人民法院,該款手提包標明變賣價112000元,市場價200000元。
拍賣公告中特別說明:本標的物市場價系案件雙方當事人依法進行議價所得。標的物交付以實物為準,法院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質量、真偽及正常使用等保證。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拍品成交付款後,買受人按法院通知,前往指定地點自行提取拍品。
向女士了解到,這個手包此前經歷過兩次流拍,第一次拍賣時的起拍價為14萬,競價周期為1天,因無人報名於9月27日流拍,第二次拍賣時價格下降為11.2萬,競價周期同樣為1天,後因無人報名於10月23日流拍。
11月26日,出於對該款包包的喜愛,向女士在全額繳納變賣價款後,通過網絡競價方式以11.27萬成功拍得該款手提包。
12月7日,向女士從法院取得該款包,欣喜之餘,她馬上找了專業的奢侈品鑑定機構,根據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的《鑑定報告》,該款23號手包是假冒愛馬仕birkin包,屬於假冒偽劣商品。估價結果令她大吃一驚,「其真正的市場價值在幾千元,與二十萬的市場價相去甚遠。」
玄武法院稱,該起執行案件涉及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法院依法先後從李某處扣押了30組奢侈品,其中就包括向女士拍得的這款手包。2018年12月10日,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議價,雙方一致同意標的物編號為23的手包市場價為20萬元,隨後在淘寶網上對該標的物進行司法拍賣。
2019年12月22日,向女士向法院提交了執行異議申請書,請求撤銷對編號23號手包的拍賣,裁定拍賣無效,全額退還買受人款項11.27萬元。
法院受理後,委託愛馬仕國際品牌代理方愛馬仕(上海)商貿有限公司鑑定後,確認23號手包不是愛馬仕生產的正品。
法院認為,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買賣的物品或財產權利,不得作為拍賣標的。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屬於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此案中的23號手包,屬於未經「Hermès」商標註冊人許可而使用相同註冊商標的侵權商品,系禁止買賣的物品,不應作為拍賣標的。
2020年5月20日,法院依法做出裁定:撤銷對23號包的拍賣,對異議人提出的執行異議予以支持。
執行異議
執行異議有兩類,一類是執行行為異議,一類是執行標的的異議。
對執行行為的異議,是指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對執行標的的異議,是指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可以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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