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還沒有放開二胎的時候,我其實就已經是一個非常堅定的「二胎黨」。
即便我生小拍,受的苦痛足夠刻骨銘心,但在養育孩子,帶給我持久的快樂面前,那些不愉快的記憶和感受,又有些久遠和面目模糊了。
這就是傳說中的,好了傷疤忘了疼吧。
可我也逐漸發現,不是每個女人都可以輕易淡忘,生養一個孩子最初時的艱辛和煎熬的。
二胎放開以後,不想重來一遍的她們,莫名被架在了火上烤。
就像最近看到的一條關於二胎的新聞,用「大跌眼鏡」都不足以形容我的感受了。
一對夫妻,丈夫長期在深圳工作,妻子在老家和公婆一起生活。4年前,他們有了第一個孩子。
政策放開以後,丈夫想要二胎。去年初,妻子真的又懷上了,但是他們兩人長期分居兩地,經常因為家庭瑣事吵架。
妻子覺得,如果生了二胎,自己要花在照顧孩子上的時間和精力會更多,而丈夫在外地工作又幫不上忙,於是,她沒有跟丈夫商量,去醫院把5個月大的孩子引產了!
丈夫知道以後,暴跳如雷,居然以妻子擅自終止妊娠,侵犯他的生育權為由,起訴要求與妻子離婚,還要妻子賠他損失費。
What?!看到這裡我一臉問號,妻子不想生二胎,擅自引產還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權?
對不起啊,我書讀得不夠,還真是第一次聽說,原來男人是有生育權的。
幸好在這條新聞裡,有律師的解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婦女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因此,對於生育與不生育的權利,國家法律賦予婦女自行決定。依據這一規定的精神,生育權是一項特殊的人身權,應視為女性在生育過程中享有獨立的決定權。
作為男性公民,雖然有生育權,但其生育權的實現,要藉助於女性公民的配合。若夫妻雙方意見一致,丈夫的生育權才能夠實現,如果雙方的意見不一致,則只能依照妻子的意願決定。
如果要給這段官腔的文字劃重點,那只有一句話——男人的確是有生育權的,但生不生,完全還是女人說了算!
這形同虛設的生育權,居然有男人振振有詞地去主張?要不是法律這樣明文規定,那只要女人不願生二胎,是不是分分鐘要被丈夫告了。
想想新聞中的妻子,懷了5個月才去引產,這其中經歷了多少掙扎和糾結,人生是到了多絕望的地步,才會選擇獨自一個人,去結束這條已經成形的生命啊。
他的丈夫不僅不帶娃,還使勁要自己的妻子生娃,妻子會偷偷去引產,他一怒之下要離婚、索賠,卻從來不想想,這背後到底誰受的傷害更大?
喪偶式育兒,讓一個做了4年母親的女人,心裡籠罩著的巨大陰影,寧願付出傷害身體的代價,也狠心不再生了。
丈夫要離婚就離吧,我相信走到這一步,這位妻子也已經心如死灰了。
雖然我一直對「墮胎」「流產」「引產」這些詞語,總是有著本能的恐懼和排斥,但我是佩服她的勇氣的。
沒有做好充足的準備,又沒有能力掌控自己的生活,更沒有給力的幫手在身邊,還衝動地帶來一個又一個鮮活的生命……
只會讓自己和孩子都墜入更深不見底的黑洞裡,用半輩子的精力,學著向陽光的方向艱難攀爬。
這樣的代價,只要是生過養過孩子的母親,就知道,太沉痛了。
於情於理於法,女人都有選擇生與不生的自由,一胎是,二胎更是。
我的一個大學同學,前段時間也意外懷了二胎。
她自己本來是堅決不想生二胎的,因為養育老大,讓她跟婆婆的關係一度惡化到了極點,丈夫卻是逃避著不管不顧,她離婚的念頭早就閃現了幾千次。
熬到孩子上幼兒園,她終於也可以稍稍鬆一口氣了,現在卻意外懷上,一直有個養女兒夢想的她,又有點動心了。
知道懷孕的那一天,她還盤算著,要去想辦法偷偷查個性別,如果真是個女兒,就把牙齒打碎了往肚裡吞,拼了命地扛下來。
可是剛剛有這念頭的第二天,她和婆婆就吵架了。
她在那時的日誌裡心痛地寫道:
依然還是那些雞毛蒜皮的瑣事,依然還是互不相讓的唇槍舌戰,依然還是一個從頭到尾隱形的老公,沒有變化,一切都沒有變化,熟悉的場景,一下子把我拉回到了當年剛剛生下孩子,那段極其灰暗的日子裡。原來,我從來沒有逃離過……
沒想到,她後來轉身就去了醫院流產,沒有告訴丈夫,更沒有告訴婆婆,她說連查孩子性別的興趣都沒有。
想到自己居然會對生二胎動心,簡直愚蠢透頂,她恨不得要煽自己。
也許有人會說,至於嗎,就因為和婆婆吵了一架,就這麼衝動地下了決定?怎麼也要跟丈夫商量一下? 二胎的好處為什麼不多想一想?
這像極了那些親友樂衷於勸服女人生二胎的開場白,接下去怕是要列舉二胎的三大好處五大重點了。
在他們眼裡,生二胎就像出門買個白菜那樣簡單,又像每天吃飯那麼重要,如今居然衝動地把二胎流產,簡直是做了人生最錯的一件事。
沒有人在乎你頭胎經歷了什麼,二胎到底有沒有條件再生……嗯,是的,我曾經也是他們中的一員,當我經歷了二胎到來的兵慌馬亂之後,我閉嘴了。
我理解我同學的難處。強勢的婆婆和隱形的丈夫,對她的傷害太大了,大到她寧願讓自己的身體受一次苦,親手毀掉自己有個女兒的夢想,都不想重來一遍,再多受很多年的苦。
想起木子美說過的,喪偶式育兒的家庭,基本就是婆媳形婚。
對我的同學來說,她的丈夫有什麼必要參與決策呢?生娃養娃帶娃的,都不是他。他有什麼資格,還想要一個二胎?
我的同學,和新聞中的那個妻子,都在用非常慘烈的代價,向世界捍衛她們的生育自由。
她們走上這條艱難的旅途,每一步都在訴說,生不生二胎,每一個女人內心深處,都有自己的選擇和決定,沒有人可以綁架我們,也沒有人可以改變我們,養育孩子各有各的苦處,我們有生,也有不生的權利。
唯一需要商量的,是家中的那個男人。
但如果男人想要二胎,不是動動嘴皮子那麼簡單,也不是和妻子爭長短就會有個結果,而是儘量多地參與帶娃,果斷地送出自己的肩膀,努力去做一個有擔當的丈夫,生二胎才有說話的分量。
別去試圖逼女人,因為每個女人身後都有一處懸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