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佔軍,歷史學博士、法學博士,法學博士後,非著名教授、仲裁員、律師,社會時事評論的積極參與者。
投稿原題:《賣淫合法化:你敢同意嗎》。原文有一定洞見,但是觀點較為偏激,不太符合主流民意和學術觀點。法律讀庫在不違背作者的基本思想基礎上做了較大改動。
一
東莞雷霆萬鈞的掃黃行動已漸去漸遠,但賣淫這個社會問題卻再次刺痛公眾的眼球。
遏制賣淫,主要有兩種途徑:
一種措施是賣淫合法化。
在部分國家,比如日本、德國、美國的部分地區,在法律上對賣淫的合法性進行了有限承認。
這種合法化,以重稅和行業監管的方式,相對規範了行業的健康標準,同時使嫖娼者付出更為昂貴的成本,從而遏制了嫖娼行為和賣淫現象的泛濫;但這種措施的問題在於,文明社會對賣淫的道德批判和譴責顯然具有正當性。
在大多數國家,特別是在中國,關於賣淫合法化的任何討論,往往都是在挑戰公眾道德和社會法律底線。
另一種措施,則是通過強力執法來打擊賣淫現象。
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賣淫均是違法行為,由國家強制力予以打擊,以維護社會良俗。
20世紀50年代以來,我國中央政府似乎藉助這種高度的社會控制機制將賣淫現象根絕。
然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控制的放鬆和市場經濟的復甦,賣淫現象也再次悄然出現在各城市鄉鎮的高檔賓館、快捷酒店、洗頭房。
於是,在中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警察與賣淫之間這種貓捉老鼠的悲喜劇也一演再演。
如何遏制賣淫行為以及其延伸的一系列問題,仍然是社會治安管理中必須面對的一個艱巨任務。
顯然,愈演愈烈的賣淫現象證明,強力執法打擊賣淫現象儘管有一定效果,但還缺乏許多不足。
筆者認為,這種不足至少有三個方面。
二
第一個不足是強力執法所需的大量資源與無法根治賣淫現象之間的矛盾。
賣淫被認為是人類社會最古老的職業之一,自有人類社會以來就從未從我們的生活中實質性消失。
毫無疑問,賣淫現象對社會的穩定尤其是對家庭的和諧具有現實的威脅。
因此從政府和主流民意來看,宣布賣淫的非法性並進行強力的執法掃除,無疑具有道德的必要性和法律的正當性。
但從世界範圍看,至今沒有一個國家可以根絕賣淫這種所謂醜惡的社會現象。
無論政府動員多少執法資源,無論主流社會如何譴責這種所謂醜陋現象,無論涉及其中的男女付出怎樣的名譽損失和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賣淫的社會現象卻從未禁絕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食色性也」,中國先哲孔子的論斷似乎也能說明,性作為人的本性是無法被克制和消滅,似則由此衍生出的賣淫現象似乎也是難以根絕。
如果我們願意承認社會是無法完美的,人性是無法完全道德教化的,則我們就應該也必須面對賣淫現象將在人類社會中長期存在的客觀事實。
賣淫的確是個打不死的小強。
三
第二個不足是部分執法者成為提供賣淫活動非法保護的保護傘。
在承認這種現象「野火燒不盡」的前提下,我們更要思考的是如何最大程度地管控「春風吹又生」的問題。
但是很多情況下,因為賣淫的非法性,賣淫集團不得不和部分不良執法人員進行勾兌和行賄受賄活動,以換得賣淫的非法保護。北京天上人間和鄭州1號俱樂部都不同程度地上演了上述戲碼。以至於為破除賣淫現象的地方保護傘,在鄭州等地掃黃時必須從外地調用警察。
在運動式掃黃之間的空窗期,色情行業的尋租行為從未中斷。「尋租」行為腐化了一批幹部,從而進一步影響了執法的效能。
四
第三個不足是在賣淫利益鏈條中,還衍生了新的剝削和社會問題。
賣淫現象中,有一個特殊的群體其實需要得到關注——性工作者。
中國古代典籍和各種詩歌詞賦中都有對她們的生動描述。
歷代一眾文人騷客也極盡所能美化青樓女子:鼓瑟之中,皓月當空,青樓美女,詩情大發。
應該說,在中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賣淫非但沒有被汙名化甚至被多有讚譽。
在男權主義至上的封建王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因此青樓一夜,似乎成為了上層社會的風流韻事。
但實際上,在賣淫的完整利益鏈條中,賣淫女無疑處於最末端,最有可能遭受不法侵害。
賣淫集團往往剝奪賣淫女大部分收入,更為甚者直接強迫其賣淫,將賣淫女視為一種不用支付報酬的掙錢工具。
而作為掃黃打非的部分不良警察要麼充當賣淫集團的保護傘,要麼直接參與對賣淫女盤剝甚至欺凌。
更為恐怖的是,由於執法部門通常會將安全套作為是否具有賣淫活動的主要證據之一,和性工作者的弱勢地位,造成在整個賣淫活動中安全套的使用比例的下降。從而直接加劇了性傳播病的流行,尤其是愛滋病傳播無法得到有效遏制。
因此,在整個賣淫利益鏈條中,性工作者既有可能遭受財產性的掠奪,也有可能遭到身體上的侵害,更有甚者會成為愛滋病的傳播者或者被傳播者。
試想,在賣淫利益鏈條的夾縫中生存的賣淫女,既被主流社會價值觀所唾棄,而在自身合法權益遭到損害還很難通過法律渠道維護權利。進而引發一系列嚴重的社會問題,迄今已成為社會難以承擔之痛。
五
如果我們承認賣淫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單靠道德譴責和法律打擊而無法客觀上、事實上消除的話,則我們需要以更為理性和智慧的方法去思考並解決這個問題。
一方面,現行的通過強力執法來打擊賣淫現象的路徑,實踐證明雖有效果但存在許多不足。
另一方面,賣淫完全合法化也顯然不適合中國國情,世界多數國家不能也不敢將賣淫整體合法化,即使個別國家也僅能對賣淫進行合法化的有限承認。
任何解決方案註定都是不完美的,但相對好的解決問題的方案是在最大程度上平衡各種利益,並以不完美的方式試圖完美地解決社會問題。
這正考驗著中國當代執政者、學者的智慧,探索適合中國國情遏制賣淫的「第三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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