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特萊斯是一種零售業態。現在,它更多地和時尚扯上了關係。」
「奧特萊斯創始人」哈羅德·阿方德
世界上第一個大型購物場所,誕生於公元7世紀,它位於今天的敘利亞首都大馬士革的老城區,彼時,那裡出現了一個名為「哈密迪亞」(Al-Hamidiyah Souq)的市場,這個擁有「穹頂」、「人行道」、「密集店鋪」的地方被之後的人們稱作最早的「購物中心」。由此,「頂棚」、「人行道」以及「聯排店鋪」構成了商場的基本三要素。更具現代意義的購物中心,誕生於1774年的倫敦,牛津穹頂市場(The Oxford Covered Market)仍舊保留了穹頂的外形,以及聯排的商店,它的出現,使人們開始依賴於這種形成了某種「購物生態」的零售體系,它與1938年在英國紐卡斯爾開設的首家百貨商店——「班布裡奇(Bain Bridge)百貨」仍有不同,前者仍接近於「跳蚤市場」(Grand Bazaar),而後者中的店鋪與今天的中小型商鋪更為接近。
奧特萊斯(Outlet Store)一度與倉儲店(Warehouse Store)被歸為同類。倉儲商鋪最初的功能是工廠的「批發店」,這個帶有會員制度的銷售模式被稱為倉儲俱樂部(Warehouse Club)。1883年,伯納德·克羅格(BernardKroger)在美國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市創立了最早的倉儲店——「克羅格倉儲商鋪」,而在若干年後,倉儲商店的銷售模式開始分化,工廠、店主們逐漸放寬了購物的資格,這一舉動或許促生了日後奧特萊斯的誕生。
真正的奧特萊斯誕生於1971年。上世紀60年代,美國的工業產品生產過盛,一些大型服裝工廠和日用品加工企業,試圖利用工廠的倉庫銷售訂單尾貨,於是,這些人開始在他們的倉庫裡建立起最初的「工廠店」(Outlet Store),一度,幾乎所有生產成品的工廠,都會開上一家或大或小的「工廠店鋪」,憑藉著「不可想像」的折扣,「工廠店消費」在60年代的美國,幾乎成為一種近乎於主流的「日常式消費」。此前,「奧特萊斯創始人」哈羅德·阿方德(Harold Alfond)在緬因州買下一家瀕臨破產的紡織廠,並於次年創立了造鞋公司,並為諸如Sears、JC Penney等品牌製造尚未貼牌的產品。彼時,哈羅德已經開始設計並出售自己的品牌,以及尚未貼標的運動鞋;與此同時,他已經開始籌劃在緬因州的思科海根鎮(Skowhegan)創立第一家奧特萊斯。他的「DFOS」(Dexter Factory Outlet Store)於1971年「浮出水面」。早期的奧特萊斯,推出了存貨目錄,消費者根據需求決定購買產品,數年後,當阿方德的工廠店開至80家左右的時候,他決定放棄與其他廠商競爭的方式,停止了建造標誌性的奧特萊斯小木屋,而是在奧特萊斯成群的「商街」(Outlet Mall)開啟了店鋪租賃業務。
美國西部最大的工廠直銷中心Desert Hill Premium Outlets
阿方德的啟示,影響了美國最大的奧特萊斯集團。目前,美國最大的奧特萊斯商場Woodbury Common Permium Outlets,位於紐約遠郊的中央谷(Central Valley),擁有至少587個品牌。美國名牌折扣購物中心(Premium Outlets)總裁肇偉(Maura K.Eggan)認為:「作為一種傳統的零售業態,從二三十年前它進入人們的視野,奧特萊斯已經變得更具有某些『市區商場』的特徵。」肇偉說:「近10年來,時裝與名牌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作為供應鏈中的一級買手,在時裝產業中,奧特萊斯跳過了分銷商、運輸商、零售商等多餘的下遊買手,這些下架品、尾貨大多來自一級買手的倉庫。」
將時尚注入奧特萊斯的是歐洲人。當美國人的「工廠店」逐年擴張時,這種「高堆放,低價賣」的消費模式立即入侵歐洲。不過,歐洲消費者並不追求店鋪的規模,或是價格是否低於5折,多數人更在乎的是品牌以及時裝的經典性。在義大利,約有2000家以上的奧特萊斯,地產商往往將其設置於米蘭,或是一些旅遊城市;與之不同的是法國,這些奧特萊斯往往「壟斷」了品牌剛剛出爐的尾貨,使它們與正品的季差極其短暫,一些快銷時尚品牌在正品銷售季末,就已紛紛登錄奧特萊斯。
(實習記者朱嬋媛對本文亦有貢獻;參考書目:羅欣,《商業價值新支點》)
閱讀更多更全周刊內容請微信掃描二維碼成為中讀VIP,閱讀期期精彩內容!
版權聲明:凡註明「三聯生活周刊」、「愛樂」或「原創」來源之作品(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未經三聯生活周刊或愛樂雜誌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轉載 、連結、轉貼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經本刊、本網書面授權的,在使用時必須註明「來源:三聯生活周刊」或「來源:愛樂」。違反上述聲明的,本刊、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