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慶市中振服飾織造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案以競爭方式選任...

2020-12-21 澎湃新聞

安慶市中振服飾織造有限責任公司申請破產清算一案,本院經審查裁定予以受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的相關規定,本院決定採取 競爭方式選任管理人,現公告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安慶市中振服飾織造有限責任公司於2010年2月3日成立,註冊資本66,395,000元,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範圍為生產、銷售服裝。股東分別為熊潤盛和蔣飛飛,熊潤盛佔30%的股份,蔣飛飛佔70%的股份。熊潤盛任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蔣飛飛任公司監事。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機構為編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名冊中安慶市區範圍內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破產清算事務所。入選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一級)破產管理人名冊或在本院擔任過破產管理人的優先。

申報機構可以派出的具有律師、註冊會計師或其他具有高級職稱的從業人員不少於 3人。

(二)申報機構中須有破產管理人工作經歷,並在近 5 年內有從事破產案件管理人工作的經驗。同時,申報機構擬派出人員中須有1人以上在近 5 年內擔任破產案件管理人負責人的工作經驗。

(三)申報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 的規定》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擔任管理人的情形。申報機構和其從業人員最近 3 年內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不接受個人申報,不接受兩個及以上的社會中介機構聯合申報。

三、申報方式

(一)報名方式

申報機構按要求填寫《宿松縣人民法院競爭管理人申請書》及《宿松縣人民法院競爭管理人申報表》,並與申報資料一起於報名期限屆滿前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版)提交本院指定聯繫人處。

(二)提交申報資料

申報機構應準備好申報資料(一式七份),裝訂成冊、密封並加蓋申報機構公章,提交本院指定聯繫人處。申報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申報機構的基本情況,包括申報機構成立時間、規模、編入 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冊證明材料,並提交擬委派參與本案破產管理人團隊負責人及團隊核心成員、常駐人員的執業經歷和業績,以及參加破產業務培訓的情況介紹;

2、申報機構擬委派參與本案破產管理人的團隊負責人及團隊核心成員參與已審結破產案件管理人事務的相關證明材料(含證明破 產案件已審結的相關法律文書以及團隊負責人和核心成員參與已審結破產案件管理人事務的相關材料);

3、申報機構擬委派參與本案破產管理人的團隊負責人及團隊核心成員作為管理人成員參與已審結破產案件的情況,包括案件類型、數量、各案所涉及的財產數額、安置的職工人數等內容;

4、申報機構擬定的本案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計劃、工作思路、工作組織架構、職責分工、工作流程等內容;

5、申報機構是否參加執業責任保險;

6、申報機構參與本院破產案件競爭性遴選的優勢;

7、申報機構擬參與本院破產案件競爭性遴選管理人的報酬及折扣方案;

以上資料均須將電子版發送到本院指定聯繫人電子郵箱。

申報機構須確保所提交的上述資料均真實、合法,如經核查發現存在虛假及違法情形,將不得再擔任本案破產管理人。

四、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2020年5月25日

五、選任結果

本院評審委員會對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書面評審,遴選出排名前兩名的申報機構,其中排名靠後的申報機構作為需要更換管理人時的接替人選。

六、聯繫方式

聯繫人:陳樹滿 董琪

聯繫地址:宿松縣東北新城將軍山路宿松縣人民法院

聯繫電話:0556-7834731 7835281

電子郵箱:834583850@qq.com

附:1、《宿松縣人民法院競爭管理人申請書》

2、《宿松縣人民法院競爭管理人申報表》

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安徽省宿松縣人民法院競爭管理人申請書

安徽省宿松縣人民法院:

已收到你院登載的《關於安慶市中振服飾織造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案以競爭方式選任管理人的公告》的內容。我單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及你院選任公告規定的條件,且不存在可能影響忠實履行破產管理人職責的利害關係。經研究,我單位現申請報名參加安慶市中振服飾織造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案破產管理人的選任。

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如下: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

(公章)

安徽省宿松縣人民法院競爭管理人申報表

名稱

地址

負責人/聯繫電話

成立時間

執業人員數量

是否參加執業責任保險

機構負責人

及核心團隊

人員近5年

辦結的企業

破產案件

原標題:《關於安慶市中振服飾織造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案以競爭方式選任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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