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的房價一天一個數,什麼時候賣房,什麼時候買房成了許多人都糾結的一個問題,不過兩者都有一個共同性,合同籤字生效之後,不是說後悔就能後悔的。
近期網絡司法拍賣平臺上成交了一套來自杭州市餘杭區倉前街道倉溢東苑的住宅房源,這套房子起拍價322萬,評估價402萬,建築面積123平,這個價格還包含了固定裝修。
拍賣當天共吸引到了9人報名競買,16037人次圍觀,最終經過34輪競價,房子以400萬的總價成交,這個價格距離評估價的402萬隻有2萬的差距。
都說買法拍房安全性很重要,房子產權是否清晰是衡量安全性的一個重要標準,但是看到這套法拍房的產權情況,院長驚呆了。
標的所有人一欄共出現了7個人的姓名!一套123平的房子七個人共有,光是看著這些「某某」都能想到房子本身產權的複雜程度,不知道的還以為是買了「葫蘆娃」的家。
然而這樣的一套房子也沒擋得住競買人的熱情,不得不說便宜才是硬道理。
先來看看這套房子到底有多好,竟引得無數競買人折腰。
實景圖:
根據競買公告來看,這套房子建成於2015年,房子還是很新的,內部裝修也不錯,然而短短幾年之間這套房子的產權情況是如何變得這麼複雜的呢?
2015年,杭州餘杭的周某因拆遷分到了一套房子,拆遷分房開心之餘周某也將家人的名字寫到了房產共有證上。
2017年5月,周某將這套拆遷安置房轉賣給賈某,並且籤訂了合同,然而房子剛轉讓出去,房價便漲了起來,此後周某便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諉協助賈某辦理過戶。
到了2018年,周某看房子價格漲上去了,便又將房子賣給了不知情的馮某,同樣也與馮某籤下了合同,並且還將房子交給馮某入住使用。
2019年,遲遲拿不到房子的賈某得知周某將房子賣給了馮某,一怒之下,賈某將周某告上了法院,並且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賠償損失的同時還要求周某支付違約金。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賈某向法院申請查封了涉案房產,並進入了執行程序。2020年3月,馮某又將周某訴至法院,請求解除其與周某籤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並要求返還購房款及支付違約金。
典型的「一房二賣」,不過由於房子的產權十分複雜,處理起來也是相當麻煩,最終法院決定將三方都召集起來協商解決方案。法院一方面告知周某「一房二賣」行為已對賈某、馮某構成雙重違約,應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方面勸解馮某,兩案件賠償數額較大,以周某的能力難以承擔,只有通過拍賣該房產予以解決。如長期拖著不處置,不利於三方權益的保障。同時,馮某在配合法院拍賣處置房產的前提下,允許其暫時居住至該房產拍賣成交日。
這也就是這套房子被拍賣的由來了,不過院長也注意到這套房子雖然產權複雜,不過價格可是一點都不便宜。
根據二手房專業網站數據顯示,目前倉溢東苑二手房單價為32451元/平,而這套法拍房的成交單價為32520元/平,甚至已經超出了市場價。
此外這套法拍房是拆遷安置房,房子的土地用途為劃撥,劃撥土地的房子在法拍交易中還需要再多交一筆不菲的土地出讓金,這樣房子的整體價值又上去了不少,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這套房子在法拍房市場上還能夠引來如此大的關注,只能說現在的人買房還真是「不挑食」。
而在法拍中在計算劃撥土地稅費的時候,先要明確自己是繳納土地出讓金還是土地收益金。
二者區別在於:
如果是繳納土地出讓金,過戶之後就變為出讓用地了,再次交易是不需要繳納這類費用。土地出讓金需要辦理窗口根據不同的土地等級、使用年限進行核算,才能得知具體費用。
如果是繳納土地收益金的話,房產過戶到買受人名下之後還是劃撥用地,再次交易時還需要繼續繳納土地收益金或出讓金。土地收益金的稅率為1%。
法拍中,通常都是繳納土地出讓金,出讓金通常來說是按照成交總額的15%到40%繳納,因此這套房子的的確確是拍貴了,算不上一個撿漏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