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農村有很多留守老人,雖然他們這一生養育很多子女,可是到最後子女都無法在身邊孝敬照顧老人,有些生病無法走動的老人只能活活得躺在床上,最後就這樣去世了。
我家大媽就是這樣一個可憐的老人,大媽這一生生了3個兒子5個女兒,5個女兒都嫁到離我們村莊比較遠的地方,而且在我們農村有這樣的說法,嫁出去女兒潑出去水,意思就是女兒嫁出去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後續就沒有照顧父母的責任,照顧父母的責任都是兒子,所以在農村才會有一定要生兒子的思想,因為只有兒子才會贍養自己,才會為自己養老送終。
我大媽這輩子也是太可憐了,生了3個兒子,最小的兒子,因為家庭太貧窮了(那是還沒有改革開放),農村人只靠種田生活,沒錢,沒房,相親了很多姑娘,可是姑娘都不答應,看這兒跟自己同齡的人都結婚生子了,實在受不了了,就自殺了,這就是那時候農村的現實狀況。
大兒子和二兒子都結婚了,掏光了家裡所有的錢,還借了別人的錢,為了娶媳婦。可悲的是,兩個媳婦都不明事理的人,因為帶小孩的事情,因為分家的事情,天天跟我大媽吵架,當著全村人的面,罵我大媽,都說我大媽不給他們帶小孩,我大媽和大伯只有搬到原來的土房子裡居住,自己辛辛苦苦蓋的瓦房給了兩個兒子住。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大伯不幸得胃癌去世了,只有我大媽一個人生活在原來的土房子裡,因為改革開放得到來,大媽的第二個兒子和兒媳婦出去打工了,留下兩個小孩給我大媽撫養,慢慢地夫妻倆賺了一點,就自己蓋了新房子。大兒子夫妻看到外面能賺錢,也把小孩留給了大媽,出去外面打工去了,這樣大媽就只能把大兒子的小孩也一起撫養,一共5個小孩。後來大兒子也自己建了房子。大媽就從土房子裡搬到自己的瓦房,可是瓦房已經成舊房了。
大娘辛辛苦苦把5個孫兒拉扯大了,這個時候得大娘也老了,已經是70歲的老人了,
可是兒子媳婦,孫兒為了生活,都出去外面打工了,這留下70歲大媽在家裡,自己照顧自己,有一天出去種菜,不小心把腳骨摔斷了。只能躺在床上,大兒子和二兒子全家都在東莞開店,為了照顧大媽,就只能兩個媳婦輪流照顧。兩個媳婦都認為我大媽是個麻煩,耽誤她們在外面賺錢,每天只給吃1頓飯,也不給扶大媽下床活動,結果,大媽後背都爛了。大媽沒過1年,就這樣去世了。
對大媽的兩個兒子,兒媳婦,不管是我爸媽,還是我們家族的長輩,都有教育,可是他們依然我行我行。可能主要的原因還是他們沒有文化,不知道孝敬照顧老人是他們本應該的責任和義務。
我寫這篇文中的目的,也是呼籲為人子女,一定要孝敬照顧父母,因為我們的一切都是來自於我們的父母,可憐天下父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