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9月10日 08:55:39 中財網 |
原標題:關於以通訊方式召開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關於以通訊方式召開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已於
2020年
9月
8日在《證券時報》
和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www.gtfund.com)發布了《關於以通訊方式召開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公告》。為了使本次基金份額持
有人大會順利召開,現發布《關於以通訊方式召開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
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
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
「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
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以通訊方式召
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的具體安排如下:
1、會議召開方式:通訊方式
2、會議投票表決起止時間:自
2020年
9月
8日起至
2020年
10月
20日
17:00止(以本
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
3、會議通訊表決票及授權委託書的寄達地點:
基金管理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公平路
18號
8號樓嘉昱大廈
16層-19層
會務常設聯繫人:辛怡
聯繫電話:021-31089000
持有人大會專線/客服電話:(400-888-8688轉
0)
郵政編碼:200082
請在信封表面註明:「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
決專用」。
4、投資者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
400-888-8688,02131089000
諮詢。
二、會議審議事項
《關於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見附
件一)。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登記日
本次大會的權益登記日為
2020年
9月
8日,即
2020年
9月
8日交易時間結束後,在本基
金註冊登記機構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
會。
四、表決票的填寫和寄交方式
1、本次會議表決票詳見附件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從相關報紙上剪裁、複印、登錄本基金
管理人網站(www.gtfund.com)下載並列印或按以上格式自製表決票。
2、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按照表決票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其中:
(1)個人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簽字,並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正反面複印件;
(2)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認可的其他印
章,下同),並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
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
(3)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機構公章(如有)或由授權代
表在表決票上簽字(如無公章),並提供該授權代表的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複印件,該合
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所籤署的授權委託書或者證明該授權代表有權代表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
者籤署表決票的其他證明文件,以及該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或者
其他有效註冊登記證明複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證明文件的複印件;
(4)個人投資者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並提供個人投資者
身份證件正反面複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權委託書原件(詳見附件三)。如代理人為個人,
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正反面複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
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
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
(5)機構投資者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並提供機構投資者
的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
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權委託書原件(詳見附件三)。
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正反面複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
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
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
(6)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委託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並提供該
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或者其他有效註冊登記證明複印件,以及取
得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的證明文件的複印件和填妥的授權委託書原件。如代理人為個
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正反面複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
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
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複印件等);
(7)以上各項中的公章、批文、開戶證明及登記證書,以基金管理人的認可為準。
3、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將填妥的表決票和所需的相關文件自
2020年
9月
8日起,
至
2020年
10月
20日
17:00以前通過專人送交或郵寄的方式送達至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地
址,並請在信封表面註明:「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
大會表決專用」。
送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即:專人送達的以實際遞交時間為準;快遞
送達的,以基金管理人籤收時間為準;以郵寄掛號信方式送達的,以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
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基金管理人的辦公地址及聯繫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公平路
18號
8號樓嘉昱大廈
16層-19層
會務常設聯繫人:辛怡
聯繫電話:021-31089000
郵政編碼:200082
4、投資者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
400-888-8688,02131089000
諮詢。
五、計票
1、本次通訊會議的計票方式為:由基金管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託管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並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如基
金託管人拒派代表對表決意見的計票進行監督的,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2、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表決權
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不同幣種份額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所代表的表決權不同。每份人
民幣份額代表一份表決權。每份美元份額,按其在權益登記日的基金份額淨值以當日適用
匯率折算為人民幣後的金額與權益登記日的人民幣份額的基金份額淨值之比計算其代表的
表決權。
3、表決票效力的認定如下:
(1)表決票填寫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會議通知規定,且在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指定
聯繫地址的,為有效表決票;有效表決票按表決意見計入相應的表決結果,其所代表的基
金份額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如表決票上的表決意
見未選、多選、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但應當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
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2)表決票上的籤字或蓋章部分填寫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證明基金份額持
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經有效授權的證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指定聯繫地址的,
均為無效表決票;無效表決票不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
數。
(3)基金份額持有人重複提交表決票的,如各表決票表決意見相同,則視為同一表決票;
如各表決票表決意見不相同,則按如下原則處理:
1)送達時間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後送達的填寫有效的表決票為準,先送達的表決票視為被
撤回;
2)送達時間為同一天的,視為在同一表決票上作出了不同表決意見,視為棄權表決票,但
計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總數;
3)送達時間按如下原則確定:專人送達的以實際遞交時間為準,郵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
的時間為準。
六、決議生效條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
份額(美元基金份額按權益登記日匯率折算為人民幣等值基金份額後同人民幣基金份額合
並計算,下同)不小於在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美元基金份額按權益登記日匯率折算為
人民幣等值基金份額後同人民幣基金份額合併計算,下同)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關於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須經
參加本次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二)通過;
3、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本基金管理人自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
監會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
規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及二次授權
根據《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次持有人大會需要有效表決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額佔
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
50%以上(含
50%)方可舉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不
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夠成功召開,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規定時間內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時,除非授權文件另有載明,本次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授權期間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作出的各類授權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權方式
發生變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權,則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權為準,詳細
說明見屆時發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通知。
八、本次大會相關機構
1、召集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人大會專線/客服電話:(400-888-8688轉
0)
會務常設聯繫人:辛怡
聯繫電話:021-31089000
傳真:021-31081700
電子郵件:service@gtfund.com
網址:www.gtfund.com
2、基金託管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證機構:上海市東方公證處
聯繫人:林奇
聯繫方式:021-62154848
4、見證律師事務所: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九、重要提示
1、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表決票時,充分考慮郵寄在途時間,提前寄出表決票。
2、若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的終止基金合同事項獲表決通過並生效,則本基金將進
入清算程序,基金財產按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進行分配。
3、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召開期間,投資人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說明書的相關規定正常
辦理相關業務。相關業務受理若有變化,詳見基金管理人發布的相關公告。但特別提醒投
資人注意本基金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後將進入清算程序的風險。
4、上述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有關公告可通過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查閱,投資者如有
任何疑問,可致電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
400-888-8688、021-31089000諮詢。
5、本通知的有關內容由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一:《關於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
附件二:《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
附件三:《授權委託書》
附件四:《關於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說明》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9月
10日
附件一:
關於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有關事項的議案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
根據市場環境變化,為更好地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
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
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與基金託管人中
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提議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合同》,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四《關於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
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說明》。
為實施終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提議授權基金管理人辦理本次終止基金合同的有關具
體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根據市場情況確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終止的具體時間,並根據
《關於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說明》的相關
內容對本基金實施清算並終止基金合同。
以上議案,請予審議。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9月
8日
附件二: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
基金份額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營業執照號)基金帳戶號
審議事項同意反對棄權
關於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
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受託人(代理人)籤字或蓋章
年月日
說明:
1、請以打「√」方式在審議事項後註明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必須選擇一種且只能選
擇一種表決意見。表決意見代表基金份
額持有人所填基金帳戶號的全部基金份額(以權益登記日所登記的基金份額為準)的表決
意見。
2、表決意見未選、多選、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視為棄權表決。
3、本表決票中「基金帳戶號」,指持有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
帳戶號。同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擁有多個
此類基金帳戶號且需要按照不同帳戶持有基金份額分別行使表決權的,應當填寫基金帳戶
號,其他情況可不必填寫。此處空白、多
填、錯填、無法識別等情況的,將被默認為代表此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
額。
(本表決票可剪報、複印或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www.gtfund.com)下載並列印,在填
寫完整並籤字蓋章後均為有效。)
附件三:
授權委託書
茲委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或本機構)參加投票截止日為
2020年
10月
20日的以通訊方式召開的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
額持有人大會,並代為全權行使對所有議案的表決權。授權有效期自籤署日起至本次基金
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結束之日止。若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重新召開
審議相同議案的持有人大會的,本授權繼續有效。
委託人(籤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基金帳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代理人)(籤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代理人)證件號碼(身份證件號/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年月日
授權委託書填寫注意事項:
1、本授權委託書中「基金帳戶號」,指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基金帳戶號。同一基
金份額持有人擁有多個此類基金帳戶號且需要按照不同帳戶持有基金份額分別行使表決權
的,應當填寫基金帳戶號,其他情況可不必填寫。此處空白、多填、錯填、無法識別等情
況的,將被默認為代表此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額。
2、此授權委託書剪報、複印或按以上格式自製在填寫完整並籤字蓋章後均為有效。
附件四:
《關於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說明》
一、聲明
1、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於
2015年
12月
3日生效。根據市場環境變化,為更好地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國泰
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
「基金合同」)等有關規定,
本基金管理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經與基金託管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
一致,決定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關於終止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
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
2、本次終止基金合同事項需經參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存在無法獲得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可能。
3、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本基金管理人自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監會
備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二、方案要點
(一)基金財產清算
1、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將自決議生效之日起
2個工作日內在指定媒介公告。
2、自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公告之日起,本基金即進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
接受投資人的申購、贖回和轉換申請。
本基金進入清算程序後,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託管費。
基金管理人提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授權基金管理人據此落實相關事項,並授權基金管理
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具體安排詳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3、基金管理人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並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進行基金清算。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
註冊會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員。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負責基金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依法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4、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時,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統一接管基金;
(2)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確認;
(3)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和變現;
(4)製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
見書;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7)對基金剩餘財產進行分配。
5、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在進行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按照《基金
合同》的規定,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優先從基金財產中支付。
6、基金剩餘財產的分配
基金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1)支付清算費用;
(2)交納所欠稅款;
(3)清償基金債務;
(4)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基金財產未按前款(1)、(2)、(3)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
7、基金財產清算完畢,清算結果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予以公告後,基金合同終止。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關事項的說明
(一)本基金的歷史沿革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
2015】2252號文準予
註冊募集。基金管理人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為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於
2015年
10月
28日至
2015年
12月
1日公
開募集,募集結束後基金管理人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備案手續。經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
《
國泰全球絕對收益型基金優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於
2015年
12月
3日生效。
(二)終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不存在法律障礙
《基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由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組成,行使下
列職權:……(二)決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內容或者提前終止基金合同;……」。
《基金法》第八十六條規定,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就審議事項作出決定,應當經參
加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但是,轉換基金的運作方式、
更換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託管人、提前終止基金合同、與其他基金合併,應當經參加大會
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應
當依法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並予以公告。」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
定的事項自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因此,終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礙。
2、不存在技術障礙
本基金將根據《基金合同》中有關基金財產清算的規定,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基金財
產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註冊會
計師、律師以及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基金財產清算小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
本基金的管理人、託管人已就財產清算的有關事項進行了充分準備,技術可行。清算報告
將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外部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
因此,終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術方面的障礙。
四、終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風險及預備措施
(一)議案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否決的風險
在提議終止基金合同並設計具體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對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了走
訪,認真聽取了基金份額持有人意見,擬定議案綜合考慮了基金份額持有人的要求。如有
必要,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意見,對終止基金合同的方案進行適當的修訂,
並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況下,推遲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
(二)流動性風險
自本次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公告之日起,本基金進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
人提出的份額贖回、轉換轉出申請。敬請持有人關注本基金清算期間的流動性風險。
在本次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前,如出現全部基金份額均被贖回的情形,本基金仍將在持有
人大會決議生效公告之日起進入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五、基金管理人聯繫方式
基金份額持有人若對本方案的內容有任何意見和建議,請通過以下方式聯繫基金管理人: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021-31089000
傳真:021-31081700
電子郵件:service@gtfund.com
網址:www.gt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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