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稱呼。我們平時與人交流,總要先稱呼對方,寫信也是一樣。稱呼要在信紙的第一行頂格寫起,後面加冒號,用以提示下文。冒號後面不再寫內容。稱呼的原則是恰當、準確。稱呼和署名要對應,以明確自己和收信人的關係。稱呼包括修飾語和稱謂,體現親切、禮貌、文雅。
(2)正文。這是書信的主體部分。要寫好正文,最好在動筆之前,先列好提綱,打好腹稿。中學階段,在以議論為主的書信中,要做好議論文三要素的架構,即論點、論據、論證,確定主次詳略和邏輯順序後,再動筆寫。這樣寫出來的文章才有條有理、層次分明。
(3)祝詞。正文寫完後,要寫上表示敬意、祝願或勉勵的話,作為書信的結尾。習慣上,它被稱作祝詞或敬語,是對收信人的一種禮貌。祝詞要根據寫信人和收信人的關係,以及收信人的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可用「此致敬禮」「祝工作順利」「祝安好」等等。
(4)署名。署名也叫落款,就是在信的末尾處,寫上寫信人的名字、自稱。為了體現語言的親切,會加上修飾語,如「你的***」。署名的寫法,應根據寫信人與收信人的關係來確定。
(5)日期。在署名的下一行同一位置,應寫上日期,使收信人知道信是什麼時候寫的。日期很重要,具有一定的時效性,與信的內容息息相關。
最後,強調一下書信的語言。書信的交談式行文和讀者的指定性決定了書信語言要親切、得體、誠懇、禮貌,並且要體現書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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