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是以強迫觀念、強迫行為等症狀為主要表現的一類神經官能症。
1.強迫觀念
強迫觀念是以刻板形式反覆侵入患者意識領域的思想、表象或意向,包括強迫懷疑、強迫回憶、強迫表象、強迫意向、強迫性窮思竭慮、強迫遲緩等。
⑴強迫懷疑:對已經完成的事情有不確定感,如煤氣是否關掉?門窗是否關好?打招呼時是否少說了句話?經過多次確認,心理仍忐忑不安。
⑵強迫回憶:控制不住地回憶以往經歷的每一個細節,直到覺得已經回憶清楚。
⑶強迫表象:腦海裡反覆出現某種生動、鮮明的形象,或者某種形象性的回憶,其內容多為令人厭惡或難堪的。
⑷強迫意向:患者感到一種強有力的,難以控制的行為意向,既可以是無關緊要的小動作,也可以是把自己孩子摔到地上的殘忍舉動。
⑸強迫性窮思竭慮:對一些毫無意義的「問題」反覆思考,窮根究底。明知無意義卻難以停止。
2.強迫行為
是反覆出現的刻板行為或儀式動作,或隱蔽的對抗強迫觀念的心理過程,是患者屈從於強迫觀念力求減輕內心焦慮的結果。
⑴強迫檢查:反覆檢查煤氣、門窗有無關好,帳號或電話號碼有無記錯,嚴重時可檢查數十遍。
⑵強迫洗滌:反覆洗手、反覆洗衣物,多與被汙染的強迫性觀點所導致的焦慮有關。
⑶強迫性儀式性動作:患者為了減輕強迫觀念引起的焦慮採取的特定行為儀式,相關行為的效果往往難以持久,患者會再次進行重複的行為或發展出新的儀式化行為,久而久之,其儀式化行為程序就越來越複雜。
3.強迫性遲緩
患者表面上沒有重複的表現,停留在一個簡單的動作良久,甚至持續數小時。患者在思考行動的步驟是否適當,等待動作執行完美的感覺,很少有焦慮。
患者知道以上這些是不必要的或多餘的,雖然想控制但難以對抗。當這些症狀持續3個月以上,影響到患者的社交和工作了,通常就可以診斷為強迫症。
強迫症多發病於青春期,發病的平均年齡在20歲左右,男性的發病高峰年齡是青春期,而女性在20-24歲之間,男女患病率近似。多發生在高智力和高社會階層的人群,家庭中對宗教、道德的過度要求使患者過度追求完美。他們習慣於控制思想情慾不外露,所以起病後往往不讓別人知曉,平均在發病7年左右才去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