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遊艇管理辦法(試行)》出臺,明確「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和遊艇——
誰能買?怎麼買?在哪開?
12月30日,為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要求,做好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遊艇的管理工作,根據財政部等部委相關通知,我省制定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遊艇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自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
《辦法》共7章31條,主要從進口主體、登記註冊、使用運營、監督管理及法律責任等五個方面,對「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的進口、使用、監管及處理等環節進行了全面規定,明確了各主管部門的具體管理職責和邊界,便於企業明晰享受政策的認定標準、使用範圍和操作流程。
怎麼買?
企業通過國際貿易
「單一窗口」進行申報
《辦法》規定,省交通運輸廳作為「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管理工作的省內協調部門,省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完善信息歸集共享機制。
《辦法》指出,全島封關運作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登記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交通運輸、旅遊業的企業(航空企業須以海南自由貿易港為主營運基地),可按政策規定進口「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用於交通運輸、旅遊業。
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進行申報,由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相關部門參照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中交通運輸、旅遊業相關產業條目,按照政策規定和職責進行審核,通過後自動列入符合享受政策條件的企業名單。海口海關根據該名單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相關功能正式運行前,由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匯總符合享受政策條件的企業名單並告知海口海關和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進口「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後,應依照現行有關規定到省交通運輸廳、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公安廳、海南海事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
主管部門在核發「零關稅」交通工具及遊艇所有權證書時,應在相關系統或證書上標記「零關稅」標識。
此外,符合政策條件的旅遊文體企業進口「零關稅」滑翔機及懸掛滑翔機、氣球、飛艇及其他無動力航空器、娛樂或運動用的充氣快艇、划艇及輕舟、帆船後,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旅遊文體主管部門報備。
誰能買?在哪開?
僅限於進口企業營運自用
《辦法》強調,「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遊艇僅限於進口企業營運自用,並接受海口海關及省交通運輸廳、省旅文廳、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海南海事局等相關主管部門監管。
同時,「零關稅」進口船舶,應經營始發或經停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國內外航線。其中經營內貿航線的,每年必須至少始發或經停海南自貿港6個航次,經營外貿航線的,每年必須至少始發或經停海南自貿港1個航次。「零關稅」進口遊艇應在海南省管轄水域航行。
「零關稅」進口車輛可從事往來內地的客、貨運輸作業,始發地及目的地至少一端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在內地停留時間每自然年度累計不得超過120天(按自然日計算,不計次數)。其中從海南自由貿易港到內地「點對點」「即往即返」的客、貨車不受天數限制。
「零關稅」進口航空器應經營自海南自貿港始發或經停海南自貿港的國內外航線。航空器所屬企業須以海南自貿港為主營運基地。
此外,滑翔機及懸掛滑翔機、氣球、飛艇及其他無動力航空器、巡航船、遊覽船、渡船、娛樂或運動用的充氣快艇、划艇及輕舟、帆船等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如何管?
對航行動態及進出島時間
實時監控
根據《辦法》,省交通運輸廳通過海南社會管理信息化平臺實時掌握船舶和遊艇的AIS數據和自主衛星定位終端定位數據,對其航行動態及進出島時間進行實時監控。
各行業主管部門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對「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遊艇進行常態化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告知海口海關和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遊艇因企業破產等原因確需轉讓的,轉讓前應徵得海口海關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其中,轉讓給不符合享受政策條件主體的,應按規定補繳進口相關稅款。轉讓「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遊艇,照章徵收國內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辦法》強調,對於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的走私行為和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由海口海關等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邵長春)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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