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社會,男人可以擁有三妻四妾,而女人則只能嫁給一個男人並從一而終。「三妻四妾」中的「妻」字,是男人明媒正娶的正房老婆;而「妾」則是相對於妻的媳婦。
按照古代漢語的解釋,「妾」最早見於殷商甲骨文,原意是指代有罪的女人,即在奴隸制社會乃女奴之意。
後來隨著封建社會到來,「妾」變成了男人除正妻外另娶的女子,「妾」的地位遠不如妻子。
她們雖然也是男人的「妻」,但因為不是正妻所以地位比較低。平時除了侍奉老公就寢之外,還要做家務活從事其他體力勞動。
當然,「妾」在封建社會也是女子的謙稱。比如,大家在一些古裝影視劇中,有很多女人都自稱為「妾身」或「妾」。
但她們並非是哪個男人的小妾,只是當時婦女的一種自稱罷了。其實從「妾」字的造字法上,就可以看出地位特別低。
因為「妾」字由「立」和「女」構成,一個每天都站立的女人,又會有什麼地位呢?
在世人的眼中,「妾」只是男人濫情的產物。她們有的時候根本不被當人看,在唐宋時期甚至還被當做商品買賣。
但是古代小妾雖然地位低下,讓她們去擁有一項令人羨慕的特權,就算是正式室妻子也羨慕不來。
那就是如果家庭出現了變故,一般都會被判處「誅九族」的罪名。而小妾則享有一享特權,她們不在九族範圍之內,關鍵時刻可以保命。
第一、地位低下、身份卑微的小妾
老話說的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說的是一個女人無論嫁給什麼人,都應該安分守己的過日子。
因為在古代社會女性地位非常低,她們根本沒有自主選擇的權利。在婚姻大事上需要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就算是嫁給傻子也只能認命。
由於生活在封建社會中的女人,必須要遵守「三從四德」, 以及「從一而終」的束縛,所以她們的生活並不快樂。
甚至作為男人的附屬品,一旦惹自己的丈夫不開心,輕則打罵嚴重的甚至會被處死。即使是這樣她的丈夫,也不會擔任何法律責任。
能夠成為正妻的女人,相對而言都是比較幸福的人。因為在封建社會正妻有一定地位,只要不犯「七出」之過,一般都會受到更多的尊重。
「七出者:無子,一也;淫佚,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盜竊,五也;妒忌,六也;惡疾,七也」。
從這個角度來講古代女人,如果能夠成為正室妻子,並且沒有犯下「七出」之罪,那麼他們的日子還算比較好過。
而一旦成為了別人的小妾,那麼只能獲得片刻的歡愉,基本上剩下的都將是淚水和痛苦。
在古代社會由於絕大多數都是窮人,所以一旦窮到吃不上飯的程度,一些良心比較惡毒的父母,就會將自己的女兒賣給大戶人家。
要麼成為奴婢要麼成為小妾,總而言之地位都會比較低。此時這個被賣的女人,儼然已經是一件會喘氣兒的商品。
或許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古裝影視劇中的小妾,一般都會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並且男主人也會拋棄正妻獨寵小妾。
但現實真的是這樣嗎?如果正妻是一個溫柔善良的女人,而小妾也能夠安分守己的過日子,那麼他一輩子也就會不愁吃穿。
相反如果女主人是一個醋罈子,那麼當小妾被領進家門之後,往往都會遭受很大的委屈,平時打罵只是偶爾的開胃菜。
一旦惹怒了正妻,那麼今後的日子,就會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一旦小妾無法生兒育女,那麼最終的結局就會被拋棄。
第二、小妾特權之不在「誅九族」之列
在很多古代影視劇中皇帝一旦發怒,就會對某個臣子痛下殺手,最大的罪名就是「誅九族」。
「九族」一般泛指與凡人有關的親屬,上自高王母、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孫、子、身、母、王母、曾王母、高王母。
另一種說法認為「誅九族」,乃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指姑與其子、姊妹與其子、女兒與其子、己之同族;
「母族三」則是指母之父族、母之母族、從母與其子;「妻族二」泛指姥之父族、姥之母族。
結 語
從「誅九族」的大罪名來看,這裡面根本不包括小妾。因為這個身份既不屬於父族,也不屬於所謂的母族。
在封建社會小妾在家中的地位比較低,但是卻可以倖免於難,這也不得不說是因禍得福。假如你穿越回古代,是否願意給別人當小妾呢?不妨留下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