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焦為六腑之一。《素問·金匿真言論》說:「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 同時, 三焦也為十二官之一。《素問·十二藏相使論》說:「三焦者, 決瀆之官, 水道出焉」。又《素問·五藏別論》說:「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 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 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藏濁氣, 名曰傳化之腑。」則所謂三焦, 好象和膽為清淨之腑, 有所區別;而和其他諸腑, 統司傳化, 無多大區別。但問題不是在五腑和六腑的不同, 而是在其分野部位究竟在什麼地方, 就是《淮南子》所謂「循名責實」問題。此是三焦的根本問題。茲將《素》《靈》《難經》有關三焦論說的記載, 概括說明如下。《史記·律書》:「數始於一、成於三」。焦,《雲笈七鑑》云:「熱也」。顧名思義, 所謂三者, 明指上中下三個部位而言; 所謂焦者, 以其發源於所謂下焦腎間動氣, 而中而上, 猶如熱氣從下向上蒸發者然。無非言其中上之氣,如無下焦腎間動氣主持其下, 則必不能達到其生理上的一切正常作用。即是說, 必須由下焦熱氣由下上蒸以為之根, 而後可以成其溫煦的功能職責。所以《難經·八難》說:「所謂生氣之原……謂腎間動氣也, 此五臟六腑之本, 十二經脈之根, 呼吸之門, 三焦之原。」能明及此,則三焦的名稱問題, 和其他諸腑的不同都可以清楚, 即《靈樞經·本輸》所謂「孤腑」和《難經·三十八難》所謂「外腑」的稱號, 亦可以解決, 進而推及其部位問題以及功用問題,也都可以全部解決了。因三焦既為六腑之一, 又於十二經脈也有手少陽的稱號及其循行分野。其所以為腑, 所以為手少陽, 如無一特殊的名義以別之, 這就顯示不出和其他諸腑的不同。所以《靈樞·經脈》既列三焦為十二經脈之一, 又復異其例,而於十二經脈通稱屬髒絡腑、屬腑絡髒之外, 特於其「屬三焦」句上加一「遍」字以異之,「絡三焦」句上加一「歷」字以別之。《靈樞·本輸》三焦條和其他諸腑同樣列有腑的名稱外, 復加「是孤之腑也」一句以殊之。其所謂「遍」、所謂「歷」 、所謂「孤」 , 通是寓有不同、有區別的意思在內的。至於《難經·三十八難》稱為外腑, 也是這個意思。考遍, 幣也, 周也。歷,盡也。孤, 特也。外, 內之對。其總的精神, 無非說明三焦和其他諸腑相較, 有其周遍、歷盡、獨特、例外的意思。是以《難經·三十九難》說:「五臟各有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就是這個道理。《靈樞· 營衛生會》說:「上焦出於胃上口, 並咽以上, 貫膈而布胸中, 走腋, 循太陰之分而行, 還至陽明, 上至舌, 下足陽明。」「中焦亦並胃中, 出上焦之後。」「下焦者,別迴腸, 注於膀胱。」《難經·三十一難》說:「上焦者, 在心下, 下膈, 在胃上口, 其治在羶中。中焦者, 在胃中脘, 不上不下, 其治其臍旁。下焦者, 當膀胱上口, 其治在臍下,故名曰三焦。其腑在氣街。」考《靈樞》《難經》所說部位分野, 文字方面似略有出入和不同, 但大體並無多大分歧, 總的意思, 通說明三焦指上中下三個部位, 同時又和其他諸腑不同。所以, 三焦不能和其他諸腑等量齊觀, 因其他諸府, 都是位於一處, 不象三焦而有上中下三處。但, 三焦和其它諸腑的異同, 究竟在什麼地方呢? 這是首先須要搞清楚的。三焦和其他諸腑, 通為傳化之府, 又同是瀉而不藏, 此是相同點。《靈樞》稱為「孤府」、《難經》名為「外腑」, 而又有上中下三個部位, 這就是三焦和其他諸府的不同點。這個問題解決了, 則整個三焦和其他臟腑問題, 就可全部清楚了。《靈樞· 經脈》說:「三焦手少陽之脈, 起於小指次指之端。.下膈遍屬三焦。其支者,.至目兌眥。」則好象和其他經脈循行分野, 同樣有其不同路線,可以和其他經脈循行分路揚轆。但據《靈樞· 本輸》說:「三焦者, 足少陽太陽之所將, 太陽之別也。」則所謂三焦手少陽之脈, 就可很明顯地看出即是太陽經脈別脈行於手的部分、而不和其他經脈一樣的真面目來。所以《素問· 熱論》說:「太陽者, 諸陽之屬也, 故為諸陽主氣也」。《難經· 三十八難》說: 「三焦主持諸氣, 有名而無形, 其經屬手少陽。」就是說, 手少陽經脈是足太陽經脈在手部的主持諸氣部分。惟其屬足太陽主持諸氣的在手部分, 所以有名;惟其為足太陽的別脈, 原屬太陽膀胱, 所以無形。惟其無形, 所以《素問·五藏生成篇》備述經脈入藏為病。如說「頭痛顛疾, 下虛上實, 過在足太陽少陰, 甚則入腎。循蒙招尤, 目冥耳聾, 下實上虛, 過在足少陽厥陰, 甚則入肝。……」而獨不述及手少陽厥陰病證。惟其屬於膀胱, 所以《靈樞· 本藏》詳言六腑厚薄緩急直結, 即以三焦連在膀胱合說, 云:「密理厚皮者、三焦膀胱厚。…… 稀毫毛者、三焦膀胱結也。」這也和膽與胃腸諸腑各自分序兩樣。而後人反因此而誤認為三焦有形的依據, 這是古人所意想不到的。所以, 如不識及古人為了湊合手足三陰三陽之數而以虛充實, 以為既有其經脈之名, 必有其內屬藏府之實, 有其藏腑之名, 必有其內在藏腑之實, 好象未看到奇經八脈統無直屬藏腑, 腦髓女子胞有其形體而無直屬經脈一樣, 不辮異同, 以虛為實, 則必為古人所愚。三焦之功用, 歸納起來, 就是《難經·三十一難》說的「水谷之道路, 氣之所終始也」兩個方面。關於水谷之道路, 即是《素問·五藏別論》所說「傳化之府」的另一稱號。所以《靈樞·營衛生會》說:「上焦如霧, 中焦如漚, 下焦如瀆。」 也是傳化過程的描寫。《難經·三十一難》說:「上焦者, 主納而不出」,「中焦者, 主腐熟水谷」,「下焦者, 主分別清濁, 出而不納, 以傳道也。」就是傳化之府和水谷之道的階段分析。至於「氣之所終始也」, 這是要聯繫到整個藏腑問題了。如《靈樞·決氣》說:「上焦開發, 宣五穀味, 燻膚充身澤毛, 若霧露之溉, 是謂氣。中焦受氣取汁, 變化而赤, 是謂血。」《靈樞·五癃津液別》說:「陰陽氣道不通…...留於下焦, 不得滲膀胱, 則下焦脹。」可見, 上焦的功用, 簡直和心肺功用無大兩樣。中焦的功用, 又和脾胃的功用不相上下。下焦的功用,和腎與膀胱的功用也很難分析異同。《素問·十二藏相使論》說:「三焦者, 決瀆之官, 水道出焉。」「膀胱者, 州都之官, 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這看上去似有些不同, 但如果對調一下, 也不見得有多大不通。不過,心肺和上焦的功用, 一是分言, 一是合言。所以上焦的功用, 不等於就是心肺的功用; 反之心肺的功用,以及整個三焦問題, 也是一個分合不同的問題。也不就等於上焦的功用。進而推及中焦下焦以及整個三焦問題,也是一個分和不同的問題。所以《難經·三十八難》說:「藏惟有五,腑獨有六者,.謂三焦也」。《難經·三十九難》說:「六腑者, 止有五腑也。」由此可見, 古人所以在五藏五腑之外又加入一個所謂三焦其腑者, 無非作為整個藏腑的綜合,使起到相當的聯繫作用而已。故《難經·六十六難》說:「腎間動氣者, 人之生命也, 十二經之根本也, 故名曰原。三焦者, 原氣之別使也, 主通行三氣, 經歷於五藏六腑。原者, 三焦之尊號也。」就是說明這個道理的。《素問·宣明五氣篇》說:「膀胱不利為癃, 不約為遺尿」。而《靈樞·本輸》述及三焦為病時也說:「三焦者, 實則閉癃, 虛則遺尿」。這豈非三焦病就是膀胱病, 膀胱病就是三焦病呢? 《素問·宣明五氣篇》又說:「心為噫, 肺為咳。」《金匱要略·五藏風寒積聚篇》說:「上焦竭善噫」。「熱在上焦者, 因咳為肺瘻」。這豈非上焦病就是心肺病、心肺病就是上焦病呢? 《金匱要略·五藏風寒積聚篇》又說:「趺陽脈浮而澀, 浮則胃氣強, 澀則小便數, 浮澀相搏, 大便則堅, 其脾為約」。又說:「熱在中焦者, 則為堅」。這又豈非中焦病就是脾胃病、脾胃病就是中焦病呢。但《靈樞》「邪氣藏府病形」和「脹論」, 都以三焦病和膀胱病分為兩條敘述的, 這好象三焦病和膀胱病又不是一樣的。然而仔細比較, 則仍是不易找出明確的界限來。就以《靈樞經》專言三焦病最為詳細和最為有利於分別的「 經脈篇」的是動病和所生病來說(如是動病的「耳聾渾渾焞焞、嗌腫喉痺。是主氣所生病者,汗出, 目兌眥痛, 頰腫, 耳後肩臑肘臂外皆痛, 小指次指不用」) , 除了一些硬性劃分的經脈循行方面一小部分病證外, 就也很難找出何病為三焦病的獨特證狀、而非其他藏腑經絡一定絕對不能出現的病狀來。所以, 《素》《靈》對於三焦的病證有時雖曾談了一些, 而大部談到藏腑經絡為病, 如《素問》中「藏氣法時論」、「脈要精微論」、「氣厥論」和《靈樞. 淫邪發夢》等, 都不言及三焦病證怎樣。即如《靈樞, 五色》分部察色, 可以說是談得很為全面周到的, 也未述及三焦在何地觀察, 也就不難水落石出了。三焦問題, 既如上述, 下面再引《素問》、《靈樞》、《難經》、《傷寒論》、《金匱要略》有關三焦的原文, 總的歸納一下, 作為本文的結束。《素問·宣明五氣篇》說:「下焦溢為水。」這和《素問·標本病傳論》「膀胱病、小便閉」, 可以兩相貫通的。《素問·脈要精微論》:「水泉不止者, 膀胱不藏也」 。這和《靈樞·本輸》「三焦者, 中瀆之腑也, 屬膀胱」可以一氣連貫的。《素問·經脈別論》說:「飲入於胃, 遊溢精氣, 上輸於脾, 脾氣散精, 上歸於肺, 通調水道, 下輸膀胱」。這和《靈樞· 營衛生會》「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也是可以相通的。《靈樞. 本輸》說:「少陽屬腎」。《靈樞· 本藏》說:「腎合三焦膀胱」。這與《難經·八難》說的「腎間動氣.三焦之原」 也是有其相互聯繫的。尤其與太陽膀胱, 更是難以分割。如《素問· 評熱論》: 「巨陽主氣。《靈樞·經脈》說:「三焦手少陽之脈...…是主氣所生病。」 《靈樞·四時氣》言及三焦,就不言膀胱。《傷寒論·太陽病篇》說:「熱結膀胱...…血自下。」《金匱要略·五藏風寒積聚》即說「熱在下熱者, 則尿血, 亦令淋泌不通。」都是異曲同工、所謂其理一者是也。
聲明:本文節選自山東中醫學院學報1979年第2期。作者吳考槃。本公眾號所分享文章僅供參考學習之用。發布內容若存在不當使用的情況,可隨時和我們聯繫刪除。轉載請保留版權資訊。文中涉及所有治法、方劑、藥物為學習參考之用,非專業人員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