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徐遠官) 近日,浙江湖州市南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湖州市南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
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省、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2020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工作計劃,對我區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開展食品安全抽檢工作,期間查獲有關不合格食品,已全部立案調查,並按照工作規程開展核查處置。現將不合格食品的有關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1、當事人:湖州南潯吉麥隆超市虹陽路加盟店,系個人獨資企業,經營場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東南華府虹陽路589號 。
2020年9月8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報告(№: 檢 01202011987 ),當事人經營的黑豆芽被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以 4-氯苯氧乙酸計)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 2015 年第 11 號《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 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同時,該批次黑豆芽經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檢驗,被檢出問題項目恩諾沙星。本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封存、召回、暫停銷售該批次黑豆芽等風險控制措施。
2、當事人:湖州市廣弘酒店經營管理有限公司 ,經營地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朝陽路188號1幢。
2020年9月9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檢驗報告(№: 檢 01202012319F),當事人所經營的綠豆芽被檢出問題項目吲哚乙酸。本局已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封存、暫停銷售該批次問題綠豆芽等風險控制措施。
3、當事人:湖州南潯工薪快餐店,系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大中路321號323號-327號 。
2020年9月9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檢驗報告(№: 檢 01202012194F),當事人所經營的綠豆芽被檢出問題項目吲哚乙酸。本局已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封存、暫停銷售該批次問題綠豆芽等風險控制措施。
4、當事人:湖州南潯姥姥家飯店 ,系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大中路931-959號 。
2020年9月9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檢驗報告(№:檢 01202012185F),當事人所經營的綠豆芽被檢出問題項目吲哚乙酸。本局已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封存、暫停銷售該批次問題綠豆芽等風險控制措施。
5、當事人:湖州南潯鑫樂餐飲有限公司,經營場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嘉業路418號南潯商業大廈三層。
2020年9月10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檢驗報告(№:檢 01202012586),當事人經營的韭菜被檢出腐黴利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本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作出責令其立即封存、暫停銷售、及時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韭菜等風險控制措施。
6、當事人:湖州米爾炒貨食品有限公司,經營地址:湖州市南潯區雙林鎮花城村。
2020年9月16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檢驗報告(№:德食藥檢[2020]第 1026 號),當事人生產的蜂蜜香酥花生被檢出酸價(以脂肪計)(KOH),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 GB/T 22165- 2008《堅果炒貨食品通則》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本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作出責令其立即封存、暫停銷售、及時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蜂蜜香酥花生等風險控制措施。
7、當事人:南潯吳玉文副食店,系個體工商戶,經營地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潯東中心農貿市場。
2020年9月22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檢驗報告(№:JKS20013401),當事人經營的榨菜被檢出黴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本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作出責令其立即封存、暫停銷售、及時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榨菜等風險控制措施。
8、當事人:南潯和孚京潤發百貨超市,系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湖州市南潯區和孚鎮星光大街中段西側。
2020年9月23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檢驗報告(№: SHG067700),當事人經營的燒果(涼果類)(標註生產廠家為湖州好運來休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20-04-17,規格型號為散裝稱重)被檢出日落黃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本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作出責令其立即封存、暫停銷售、及時召回已銷售的該批次燒果(涼果類)等風險控制措施。
9、當事人:浙江久安公益事業有限公司千翁賓館,經營場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園林路。
2020年9月25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檢驗報告(№: 檢 01202013787),當事人經營的牛蛙被檢出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本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作出責令其立即封存、暫停銷售、及時召回已銷售的該批次不合格牛蛙等風險控制措施。
10、當事人:南潯二號冷凍食品店,系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便民路潯東中心農貿市場2號樓2001號。
2020年9月26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檢驗報告(№:GCFWBL2010317F),當事人經營的米燒被檢出問題項目吲哚乙酸。該批次問題米燒標稱的生產者名稱為安吉浦源酒業有限公司,商標為「浦江之源」,規格型號4.5L/桶,生產日期2020-07-05。本局已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封存、暫停銷售、及時召回已銷售的該批次問題米燒等風險控制措施。
11、當事人:南潯文龍蓮副食品店,系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湖州市南潯經濟開發區馬腰村伍林路西側。
2020年9月26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檢驗報告(№:GCFWBL2010179F),當事人經營的炫池純糧原漿(白酒)被檢出問題項目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該批次問題炫池純糧原漿(白酒)標稱的生產者名稱為宿遷市太陽神酒廠,商標為「炫池」,規格型號500mL/瓶,生產日期2020-05-27。本局已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封存、暫停銷售、及時召回已銷售的該批次問題炫池純糧原漿(白酒)等風險控制措施。
12、當事人:湖州南潯悅都大酒店有限公司,經營場所:湖州市南潯鎮人瑞路1115、1117、1119號 。
2020年9月25日,本局收到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出具的2份食品安全檢驗報告(№:檢 01202013782和№: 檢 01202013780),分別為當事人經營的散裝老豆腐被檢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經營的牛蛙被檢出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本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作出責令其立即封存、暫停銷售、及時召回已銷售的該2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風險控制措施。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政府陽光熱線電話,也可直接到南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
湖州市南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