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第54屆臺灣電視金鐘獎最大贏家當屬由賈靜雯、吳慷仁主演的《我們與惡的距離》。一舉摘得最佳劇集、最佳女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最佳編劇獎。
品味新聞臺的主編宋喬安(賈靜雯飾)是兩年前電影院爆炸案受害者的媽媽,失去兒子後一直無法走出悲痛,與丈夫劉昭國的感情也在破裂的邊緣。為此,他們的女兒也受到了很大的傷害……當他們試圖走出悲痛時,兇手的辯護律師王赦(吳慷仁飾)想了解已被定死刑的兇手的殺人動機。
戲劇效果主要集中在三個情節設定:第一,無差別殺人案兇手李曉明的妹妹進入了宋喬安所在的品味新聞臺,並成為了宋喬安的得力助手。第二,律師王赦懷疑李曉明有精神問題,再加上不忍心看到李曉明家人一直被「施暴」,想幫助他們,可他的幫助是不會被社會理解的,因為那是殺人兇手。第三,王赦在幫助李曉明的時候,他遭受著外界的謾罵,她大著肚子的老婆還收到了恐嚇信息。可正當他懷疑李曉明的殺人動機或許和精神病有關時,他的女兒也差一點遭受一場無差別殺人案。

那麼這三個戲劇情節設定是如何串聯的呢?王赦終於說服李曉明見家人探索過去,且爭取上訴,沒想到卻傳來李曉明準備行刑的消息,媒體得到了消息,騷動不安,品味新聞也是大動員。品味新聞拍到了李家父母與大芝(李曉明妹妹)接送遺體,並且還跟蹤曝光了他們的居住場所,大芝不能忍了,痛罵喬安才是媒體沉淪的禍首。後來,大芝去辦理辭呈,選擇給喬安道歉,律師王赦陷入了苦痛當中……
該劇脫胎於大量採寫調查,以臺灣真實案件為原型(包括2012年臺南湯姆熊隨機殺人案,2014年臺北鄭捷隨機殺人事件等),在此基礎上加以綜合和典型化,提煉出實踐中最難以
十集的劇情融匯了大量的社會問題。有精神問題的人殺了人,判刑時應該特殊考慮嗎?他們的殺人動機要了解嗎?殺人犯擁有人權嗎?有的話,他們的人權在哪裡?為殺人犯辯護的律師難道就該受到聲討嗎?殺人犯的家人也是受害者嗎?他們就該被一輩子釘在恥辱柱上,遭人唾棄、謾罵嗎?「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對嗎?

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精神病人是不是就應該一輩子囚禁在精神病院?他們的人權呢?他們是不是不應該被人們看見?
媒體的言論真實可信度有多少?他們的底線又在哪裡?你被他們左右了嗎?媒體如何平衡新聞的真實、質量與流量的關係?

身處網絡如此發達的時代,我們的「言論自由」似乎被擴大了,我們的自由上限在哪裡?你知不知道你的一個帖子、一個評論、一個點讚就可以左右一個網民的想法,可以抹殺一個人的所有,也可以淹沒真相……好人變壞人,壞人成「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