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清華大學上了熱搜。
經過媒體全方位的狂轟濫炸,想必大家對「清華學姐」事件都有所了解。
事情發生在11月17日,一位清華學弟在食堂用餐時不小心用書包蹭到了學姐,被學姐認定是猥褻,之後學姐就將學弟的信息和自己的「親身經歷」公布在朋友圈中,並大放厥詞:「小東西我確實不能暴打你一頓,但我先讓你在我朋友圈社死吧。」
事情很快在周圍流傳開來,這個男生也被「莫須有」扣了個「性騷擾」罪名。
結果第二天大家看了視頻之後,學姐發現是一場誤會之後只是草草道歉了之,並沒有真誠地為自己語言攻擊學弟做出悔意。
可以想像,蔡同學在視頻公開之前,每天需要對這種「侮辱和誣陷」承受多大的壓力!
這難道不就是徹頭徹尾的「校園和網絡霸凌」嗎?如果沒有視頻幫忙澄清,那這場網絡暴力的後果更是無法想像。
校園和網絡霸凌給人帶來的心理傷害,可能會伴隨其一生。網絡霸凌是傳統霸凌的延伸,猶如一把無形的利刃,不少成人和青少年兒童都深受其害。
與一般霸凌不同,網絡霸凌往往持續發生,一周7天、一天24小時都可能出現。另一重要因素是網絡匿名,意味著有更多的孩子可能成為霸凌者。
網絡霸凌由於發生在虛擬的網絡空間,被欺凌者甚至對言論散布者一無所知,這一定程度上成為了青少年實施欺凌行為的「保護傘」。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9年9月4日發布了的一項調查顯示:在全球30個國家中,有約三分之一的年輕人曾遭遇網絡霸凌,其中五分之一的年輕人曾為躲避網絡霸凌和暴力而選擇逃學或者退學。
這項調查由逾17萬名13至24歲之間的青少年參與。近四分之三的受訪者認為,臉書、Instagram、Snapchat和推特是網絡霸凌最常發生的社交應用。各有約三分之一的受訪者認為,政府、網際網路公司以及年輕人自身是終止網絡霸凌的主體責任方。
面對網絡霸凌,我們堅決說「不」。對待受欺者,我們想說「別怕有我」,政府、學校、家庭甚至陌生人都能給你提供幫助,共同抵制網絡霸凌。
政府立法和監管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今年10月17日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專門增設「網絡保護」一章。針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等問題,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作出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網路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在應對網絡欺凌方面,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作出規定,遭受網絡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連結等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採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網絡欺凌行為,防止信息擴散。
及時尋求幫助
如果我們正在被網絡霸凌,應當謹記,遭遇網絡欺凌並不是自己的錯。對於一些刻薄或侮辱性的惡言惡語,最佳的回應是不作回應,冷處理可能會讓對方自覺沒趣。如果對方仍然繼續,我們可以要求對方立刻停止。多數網絡平臺或手機運營商都設置了屏蔽功能和不良信息舉報的渠道,必要時我們可以藉助這些功能和渠道,阻止接受對方的信息,或要求平臺禁言對方、刪除相應信息等。如果覺得情況超出了自己的控制,我們應當及時告訴自己信任的朋友及成年人,比如父母和老師,共同商量對策。
同時,一些極端的網絡欺凌已經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比如人身威脅、敲詐、性侵等,我們也應該在成年人的協助下,保留相關證據,向公安機關報案,尋求進一步的幹預。
不做網絡鍵盤俠
有的時候,網絡旁觀者可能是出於「好玩」,或者「其他人也這麼做了」,又或者是因為別的事情感到生氣想要發洩,我們可能會想要在網絡上惡意對待別人。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換位思考:
對方可能會有什麼感受?這樣做會對自己、他人以及網絡上的「公共環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如果我們希望其他人尊重我們,應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網上要謹慎發表言論,我們應當做到不攻擊、侮辱、誹謗他人,不製造和傳播有關他人的不實信息。這樣做,可以儘量避免我們無心地欺凌了他人或是助長了網絡欺凌。
作者:羊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