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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男子與13歲少女自願發生性關係,犯強姦罪被判一年半
對於未成年人來說,過早的性行為對自己對他人都會造成難以彌補的嚴重傷害,更觸碰了法律的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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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婚姻關係中強行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
我國刑法原則上將在法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違背妻子的意願、強行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排除在強姦之外,造成傷害後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傷害罪、虐待罪等論處。但是,在婚姻關係處於不正常的狀態下時,強行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文章來源:兩高法律資訊(lianggao010)投稿:tougao@askmylawy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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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KTV「撿屍」與醉酒女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真實案件)
所謂「撿屍」,並非是去火葬場撿屍體,而是指某些男性在酒吧、夜店、KTV等場所或附近等候,看到喝醉酒或醉倒的女性將其帶走並發生性關係。其實,絕大部分的「撿屍」行為符合我國刑法關於強姦罪的犯罪構成,年滿14周歲的男子撿走陌生醉酒女發生性關係,違背了女性的真實意志,侵犯了其性權利。我國《刑法》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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脅迫強姦不必當場強制,受脅迫後應邀發生性關係也可以構成強姦罪
脅迫強姦不必當場強制,受脅迫後應邀發生性關係也可以構成強姦罪刑法分則中有多種具體罪名在進行規定時出現了「脅迫」一詞,包括強姦罪,強制猥褻罪,拐賣婦女、兒童罪,搶劫罪等。當日下午,韓自華攜帶鐮刀到跳神凹(地名)的地裡等候在此施肥的楊某某,將楊某某叫到事先鋪好蒿枝的包穀地中發生了性關係。楊某某於次日下午向公安機關報案。 被告人韓自華辯稱:我沒有脅迫、強迫,是她來喊我去的,地點也是她定的,她是自行同意的,請法庭從輕處理。其辯護人提出:公訴機關指控韓自華以「脅迫的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依法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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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強J後,男女自願發生6次X關係,第一次構成強J嗎?
女青年也說了,第一次是遭受強姦,無奈之下才同意和他交往,後面幾次沒有強迫,兩個人後來自願發生性關係。公安機關將男青年抓獲歸案,審訊他關於強姦的事實和細節。那麼關鍵是,女青年後來都自願發生性關係了,能否推定前面的強姦行為不成立呢?表示女青年已經追認同意了呢?男青年還構成強姦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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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夜賣淫女,強行發生多次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罪?
通過一次快餐式300元的性交易,王某覺得朱某不錯,兩人約定周末來一次包夜,價格2000元,約定發生性關係次數不限。是夜,王某和朱某發生了三次性關係,朱某很累,正要睡去。王某卻不依不饒,說你既然包夜,就應當配合我發生性關係,不顧朱某反抗,強行與朱某發生了第四次性關係。朱某實在被王王某折磨的沒法忍受,於是報警告王某強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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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聊天記錄被男生曝光,被迫自願發生關係,是強姦嗎?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男生採用了脅迫手段,強行與女生發生性關係,則構成強姦罪。但是,司法實踐中對於脅迫手段如何界定,存在很大的爭議。以生死相威脅,則可以認定為脅迫。但是,以其他事情相威脅,能認定強姦嗎?例如以曝光兩個人的聊天記錄相威脅,要求女生自願發生性關係,結果女生真的同意發生性關係了,這算是脅迫嗎?算是強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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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發生性關係後,女生後悔了,於是報警稱被強姦,如何處理?
比如自願發生性關係之後,女生覺得後悔了,在這種情緒的作用下,直接打電話報警,稱自己遭到強姦,然後公安機關將男生拘傳訊問。這種情況下,該如何處理呢?是強姦嗎?是誣告陷害嗎?此舉將事情複雜化,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兩個人必有一人要坐牢了:要麼是男生被認定構成強姦罪,要麼是女生被認定構成誣告陷害罪,總之他們倆已經是你死我活的狀態了。那麼該如何處理呢?男生構成強姦罪嗎?女生構成誣告陷害罪嗎?誰會坐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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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強行發生性關係違法嗎?會構成強姦罪嗎?為什麼?
婚內強行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嗎?是否違法?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都應該盡到夫妻之間的義務,其中就包括性關係,也就是說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履行的義務和責任,因此,國內強行發生性關係不存在違法,但是有一種情況除外,那就是夫妻一方對另一方構成人身傷害,那麼就會觸犯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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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兩年拒絕同房,丈夫強行與妻子發生關係,被判強姦罪!
當他聽說是妻子報的案時,他很不以為然,認為這是夫妻之間的事,兩口子的事,警察管得著嗎?2010年6月21日,被害人金某某再次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被告人孫建軍離婚。同年7月28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準予金某某與被告孫建軍離婚的判決。我國《刑法》規定了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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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強姦後,男女自願發生6次關係,第一次構成強姦嗎?
女青年也說了,第一次是遭受強姦,無奈之下才同意和他交往,後面幾次沒有強迫,兩個人後來自願發生性關係。公安機關將男青年抓獲歸案,審訊他關於強姦的事實和細節。那麼關鍵是,女青年後來都自願發生性關係了,能否推定前面的強姦行為不成立呢?表示女青年已經追認同意了呢?男青年還構成強姦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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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強姦之後,又自願發生6次性關係,那第一次能定強姦嗎?
女青年也說了,第一次是遭受強姦,無奈之下才同意和他交往,後面幾次沒有強迫,兩個人後來自願發生性關係。公安機關將男青年抓獲歸案,審訊他關於強姦的事實和細節。那麼關鍵是,女青年後來都自願發生性關係了,能否推定前面的強姦行為不成立呢?表示女青年已經追認同意了呢?男青年還構成強姦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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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女子發生性行為,女孩來了大姨媽認為不吉利放棄,算強姦嗎
於是強行將女孩帶到一僻靜地方,暴力強迫女孩和其發生性行為,並威脅說如果反抗就讓她看不見明天的太陽,女孩非常害怕不敢反抗。脫掉女孩褲子後,張某看到女孩正值姨媽期,認為非常不吉利,頓時沒了興趣,停止強迫行為。準備離開時,威脅女孩:「你不能報警,我沒有和你發生關係,報警也不管用。如果你敢報警,以後你放學的時候要注意了。」於是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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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之後,又自願發生6次性關係,那第一次能定強姦嗎? 法往情深 昨天
女青年也說了,第一次是遭受強姦,無奈之下才同意和他交往,後面幾次沒有強迫,兩個人後來自願發生性關係。公安機關將男青年抓獲歸案,審訊他關於強姦的事實和細節。那麼關鍵是,女青年後來都自願發生性關係了,能否推定前面的強姦行為不成立呢?表示女青年已經追認同意了呢?男青年還構成強姦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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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摩時和按摩女發生關係,沒有異響,後告強姦,如何證明是自願?
男生去按摩店按摩的時候,和一個按摩的美女談得很愉快,然後兩個人就在按摩房發生了性關係,整個過程,女生都沒有激烈反抗,房間也沒有傳出激烈的打架、吵鬧的聲音,後來兩個人發生性關係之後,女生向他人哭訴自己遭到強姦,就在按摩房被強姦。那麼,這種情況下,男生的行為是強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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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與男性發生關係構成什麼罪?
也有讀者詢問「女人強姦男人算犯罪嗎?」 「男的強姦男的判什麼罪?」那麼,問題來了: 「強姦」男性是否構成強姦罪?強姦,指的是種違背被害人的意願,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也稱性侵犯。幾乎在所有的現代文明國家,強姦都屬於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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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律師在線:以揭露隱私為由威脅要求發生性關係,而未有發生,算犯罪嗎?
法律諮詢律師在線:以揭露隱私為由威脅要求發生性關係,而未有發生,算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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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幹部多次與幼女發生性關係 臨退休被判強姦罪
老幹部多次與幼女發生性關係 臨退休被判強姦罪 新疆阿克蘇某機關55歲的幹部李制沒有想到,自己工作了大半輩子,即將退休之際,卻於4月2日因犯強姦罪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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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戴面具劫奸妻子是否構成犯罪
不知情的妻子報案後,邵某以涉嫌犯強姦罪被刑事拘留。該案提請至檢察院批准逮捕,因為邵某夫妻倆的婚姻關係比較穩定,沒有發生破裂,妻子也沒有要求處理邵某,因此不能認定為強姦罪嫌疑人,邵某被認定為不構成犯罪。目前警方已作銷案處理,邵某也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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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女性產生性慾後發生關係,構成強姦嗎?
第一種觀點認為:王某的行為不構成強姦罪,理由在於王某的行為沒有違背張某的意志,在實施足療過程中,張某產生性慾,繼而兩人慾發生性關係,是很正常的事實,王某既沒有違背婦女意志,也沒有使用刑法規定的強姦手段來實現發生性關係的目的,不應當作為犯罪處理,在參加討論的人員中大多支持該觀點;第二種觀點認為:王某的行為構成強姦罪,理由在於王某先前的撫摸、按摩等行為使年少無知的張某因生理原因自然喪失反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