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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食品的存在,某種程度上給消費者帶來了健康隱患,相關部門對散裝食品有沒有相應法律法規?消費者又有何心聲?散裝食品怎樣清清楚楚地買?
□記者 王勇
相關規定成空文?
「其實國家對散裝食品的管理是有文件的。」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人士稱,對於散裝食品的質量安全,已經實施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確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早在2003年12月18日,衛生部即出臺了《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範》,並於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銷售的食品必須有防塵材料遮蓋,設置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能被消費者直接觸及,並具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誌。供消費者直接品嘗的散裝食品應與銷售食品明顯區分,並標明可品嘗的字樣。還規定,超過保質期限的散裝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銷售,應由經營者或製售者負責銷毀並保存相關記錄。但是,不少超市出售過期熟食,或重新加工銷售過期散裝食品,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
另外記者還了解到,為解決散裝食品的二次汙染問題,商務部早在2007年6月1日已經發布實施《速凍面米食品行業標準》,該標準規定,不經預包裝的一些速凍食品不得銷售。
「沒有聽說無包裝的速凍食品不允許銷售啊」,記者走訪的多家大超市銷售人員對此標準不知情,稱這類產品銷售形勢還不錯,沒有顧及那麼多。
消費者可以向工商舉報
「如果商家沒有按規定標註散裝食品的信息,消費者可以向商家要求查看原包裝,要求對方提供進貨單據、生產日期和檢測報告等信息,發現有問題而與商家協商不了的,可以通過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舉報。」鄭州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省市工商部門已經注意到了散裝食品標籤不規範的問題,並發過相關監管通知。消費者發現商家有不規範的做法時,可以及時向工商部門舉報。同時,在購買商品時,也要多留點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採訪中,不少消費者都對散裝食品的衛生問題表示擔憂。有消費者表示,沒有任何遮蓋的散裝食品,在與顧客頻繁接觸的過程中,容易受潮變質,滋生細菌,建議各超市為散裝食品加上防護蓋,同時希望廣大消費者能夠養成文明的消費習慣,保障散裝食品的衛生質量。
買散裝食品有訣竅
如何購買散裝食品?鄭州市衛生監督所有關人員給出了自己的建議,一、選擇在具有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超市、商場或固定食品專賣店等食品經營單位購買。二、注意查看食品標籤是否清晰、規範標明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食用方法、包裝規格等內容。若發現標籤的內容變得模糊甚至脫落,不易辨認和識讀,要謹慎購買。三、注意觀察散裝食品的色澤、形狀、質地有無變質、腐爛現象,儘量挑選近期生產的食品,不購買過期的食品。不選或慎選裸露外賣的食品以及生熟置於一起出售的食品,防止二次汙染。四、購買直接入口的滷製品、蜜餞、涼菜、糕點等散裝食品時,注意查看是否有防塵材料遮蓋,銷售人員操作時是否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五、冷凍散裝食品應在低溫下冷藏。若發現冷凍散裝食品部分發白,甚至變成焦黃色,多是由於溫度變化太大,水分散失乾燥而致,建議消費者不要購買。
河南省華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華陽認為,購買散裝食品,消費者應當儘量選擇大型超市或者商場,這樣一方面質量和信譽有保證,另一方面消費者容易獲取買賣交易的記錄。「消費者一定要保留好購物小票或者發票,萬一出現質量問題,也便於事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