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東市西市公眾號
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韓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今年以來,銀行業內多位退休高管被查,成為反腐的另一種「獨特」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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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內農行陝西省分行兩位原領導幹部接受審查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9月5日發布的消息稱,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消息: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副行長韓楨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個人簡歷顯示,韓楨,男,1954年2月出生,內蒙古察右中旗人,1975年9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1999年3月至2000年2月,任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00年2月至2009年8月,任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09年8月至2011年8月,任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2011年8月至2014年3月,任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巡視員;2014年3月退休。
也就是說,自2000年開始,韓楨曾在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任職14年直至退休。
據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官網資料,該行1979年3月恢復成立,截至2010年末,共有對外營業網點670個,約佔陝西全省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營業網點總數的37.24%,24小時自助銀行415個,ATM1345臺,是全省唯一網點、網絡遍及城鄉的大型商業銀行。
韓楨是近一年內農行陝西省分行第二位接受審查調查的原領導幹部。
另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19年12月20日發布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陝西省紀委監委消息:中國農業銀行陝西省分行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行長程錦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程錦在2008年至2017年曾歷任農行陝西省分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黨委副書記、副行長等職,被查前擔任農行陝西省分行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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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已經有多個退休銀行高管被查
今年以來,已經有多個退休銀行高管被查,加上此次韓楨被查,類似案例又多了一例。
6月20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齊齊哈爾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王繼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王繼武2020年2月退休。
6月24日,建設銀行青海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郭繼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青海省監委監察調查。郭繼莊於2015年9月退休。
7月21日,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楊德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楊德高於2018年9月退休。
8月5日,山西省聯社黨委原副書記王再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王再升2017年11月退休。
8月28日,中國工商銀行公司金融業務部原副總經理王英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王英奎2015年8月退休。
除此之外,多位已經退休的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領導也出現在被監察調查名單之列。
6月4日,原內蒙古銀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薛紀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薛紀寧2015年3月退休。
7月20日,原山西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安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張安順於2019年7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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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進不了「保險箱」,違紀也沒有「安全地帶」
退休就意味著功成身退、「平安著陸」?未必!十八大以來,領導幹部退休後被查的案例不勝枚舉。有的「退休腐」實際上是「在職腐」的延續,有的在任時以權謀私、退休後問題暴露,有的違紀行為正是發生在臨近退休之際或退休之後。
近年來中紀委已經通報不少類似案例,長的退休10多年後被查處,短的退休僅一個月就案發。儘管時間有長短,但問題的本質都一樣,也給黨員幹部留下諸多警示。
警示一,退休進不了「保險箱」,違紀也沒有「安全地帶」。黨中央懲治腐敗問題態度非常明確,就是要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不管在職,還是退休,都要受到黨紀國法的約束,但凡有違紀違法行為,就必然會受到相應懲處。諸多案例其實都在反覆重申,全面從嚴治黨絕沒有「平安著陸」的說法,終身追責也不會因為「已經退休」就「打折扣」,剛性執紀從來不會讓「亂伸手」幹部逍遙法外、逃脫懲戒。個別自認為退休就可以「鬆口氣」「躲過去」的幹部,其實都是自欺欺人,觸犯黨紀國法,遲早會付出應有代價。
警示二,反腐敗永遠在路上,但也需要時常「回頭看」。盯緊眼前的貪腐問題必不可少,往後看、查舊案也不可或缺。紀律面前就該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即便正義的審判會來得相對較晚,但再晚的判決都會比沒有判決更好。只有把以往存疑的線索、舉報等,擺出來好好「曬一曬」,驗驗真偽、查查有無「病根」,才能讓各種問題無處遁形。敲警鐘、常震懾,不能僅依靠個案,更多的是要以個案推動全面清理的實施,每一次「回頭看」都能給心思出軌、有錯誤想法的幹部以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警示三,把監管的關卡前置,讓制度籠子扎得更緊需要久久為功。個別黨員幹部違紀違法行為最終沒逃脫法紀懲處固然令人可喜,但事後的追究仍比不過事前的預防。嚴懲腐敗,從來不是以「懲」為目的,更重要的是依照法律條文規範權力運行,通過嚴密的監管約束黨員幹部言行,不給公權力「任性」「出軌」的機會。建立健全更加嚴格科學的制度體系,創新更加公開、透明、開放的監管體系,讓公眾參與權力監管,讓權力行使置於陽光之下,才能讓黨員幹部沒機會腐、沒辦法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