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仙李白為後世所愛,因為他狂得可愛。他的狂,瀟灑、別致、風神兼具。李白說他少年時,「好任俠,手刃數人」,這是年少輕狂;後來他說「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這是志得意滿之狂。
李白的狂,有一種恃才傲物之狂,縱酒即狂歌、狂笑,狂作詩。如果只認識到李白的這幾種狂態,還真不算是李白的知音。因為李白還有一種狂態,不是出自才華,而是出自率真的本性,出自天真爛漫的一顆未泯滅的誠心和童心。
對於自己喜歡的人,喜歡做的事,李白從來都是坦率直接的。比如他很欣賞孟浩然,寫了首《贈孟浩然》,首句就是「吾愛孟夫子,風流天下聞」。而對于欣賞的女子,李白從來也不藏著掖著,往往直接寫詩表達愛意,比如本期要和大家分享的這組肉麻情詩《相逢行》,一般文人確實很少如此大膽。大家且看:
這是李白借用樂府古題寫作的組詩,一共兩首。這兩首詩最令人吃驚的特點,就是極為大膽,極為「厚臉皮」。其中「相見不得親,不如不相見」,簡直是有幾分無賴情狀。而至於什麼「錦衾與羅幃,纏綿會有時」也是很直接,這10個字一般文人確實不敢寫,即便在李太白詩歌中,也不多見。
詩略長,不妨先從詩中的故事開始品讀。第一首,寫的是偶遇一位佳人,於是相邀同飲。然而這位佳人雖然同意共飲,卻並不願與詩人更進一步。短暫的歡聚就此戛然而止,這讓詩人惆悵不已。第二首,應該是在分別後所作,詩人以極短的筆觸,表達了對佳人的思念,並希望能夠找到佳人,再續前緣。
先看第一首。這一天一早,詩人騎著五花馬,去面見皇上。一開篇就寫得極為霸氣,用五花馬、出銀臺來形容自己,可見當時李白是得意得很。半路上,詩仙遇到了讓他心動的秀色,於是便產生疑惑:這是哪家的女子。
李白不願錯過,於是騎馬趕了上去。就在「夾轂相借問」的空隙,終於得見佳人。一見傾心,簡直懷疑她是從天上來的仙女。詩人向佳人發出了同飲的邀請,沒想到佳人居然愉快地應允了。於是他們喝酒唱歌,好不快活。「厚臉皮」的李白一定在這個過程中表達了進一步發展的願望。然而佳人也許溫婉拒絕了,這讓李白頓時由甜蜜轉而為痛苦。
李白髮出了「相見不得親,不如不相見」的痛苦感慨。然而雖然這10個字略顯無賴,但卻並不是因為李白下作。因為他堅信自己已經動了真情,所謂「相見情已深,未語可知心」,便是一見鍾情,如此純粹而簡單。
不僅如此,李白更是設身處地為佳人著想。所謂青春容易人拋,莫把青春辜負了。李白真心為佳人鳴不平「胡為守空閨,孤眠愁錦衾。」對此,佳人回應道:「錦衾與羅幃,纏綿會有時。」可見佳人對李白也是有情的。然而,古代社會,對於女子而言,要接受一個男人,並非簡單易事。
這一次短暫的邂逅,終於以分別告終。李白苦苦等待,也終於沒有等來佳人的再現。或許佳人早已許配了人家,又或者佳人的承諾,不過是酒後的醉語。然而李白不管這一切,他只是希望青鳥能帶去他的思念,送到佳人耳中。而「光景不待人,須臾發成絲」,年輕的時候不抓住愛情,不及時行樂,「老去徒傷悲」。這也是人生的一大真諦,一定「毋令曠佳期」。
第二首詩,則是在曠日持久的等待中,終於沒有佳人的音信。李白回憶起當時的相逢,如今佳人不在。哪裡才是佳人的家呢?即便找到了那一戶人家,便真的能再續緣分嗎?事實上,這註定成為一個永遠的遺憾。
這樣的「厚臉皮」之作,為何李白敢寫呢?其實答案很簡單,那就是李白是從對人性的尊重,而不是從對一己私慾的滿足上去寫作此詩的。換言之,一個人寫詩眼睛裡看到的是人性的真與美;而若是心中不夠坦然,則見到的都是不檢點。
不管是對欣賞的男子,還是對喜愛的女子,李白都會用最直接的詩歌來表達。在李白眼中,只有人性之真,未曾沾染人性之汙濁。因此,他才能坦坦蕩蕩,這就是他的魅力之一。
都說文如其人,我們很難要求李白像杜甫、王維一樣有風度,一樣儒雅。事實上,也正是因為李白夠狂、夠野,他才能站在唐詩之巔。因為詩歌,從本質上來說,就是詩人的至情至性之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這樣的詩作,若非李白夠野,寫詩不講規矩,是斷然寫不出來的。對此事,大家怎麼看?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