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早產兒疑雲:心跳微弱的「死胎」和手術室內籤署的知情同意書

2020-12-07 重案組37號

重新回到急診室後,許俊第一次見到了黃色醫療垃圾袋裡的孩子:他沒有任何包裹地躺在兩張A4紙大小的藍色治療巾上,全身發紫,沒扎的臍帶有半個手指長,肚子上還有血跡。

小寶出生後,一直在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治療。新京報記者 李桂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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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11個月後,小寶的體重終於從750克長到了6500克。但按照國家衛健委公布的《中國7歲以下兒童生長發育參照標準》,11個月的正常男嬰,平均體重約為9830克。此外,小寶還有聽力損傷、部分腦組織停止發育等健康問題。

2019年9月17日凌晨,小寶在河南省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下稱「商丘一院」)出生,此前,他只在母親體內生長了25周又5天。在醫學上,不足28周娩出的胎兒被稱為「流產兒」,存活率很低。

父親許俊說,小寶出生時也曾被主治醫師認定為「已經死亡」,大約兩小時後才被自己送到急救室,並搶救成功。

針對小寶「死而復生」的情況,商丘一院於2020年9月1日在官網發布聲明,稱許俊妻子丁芳入院後,醫院及時將孕婦病情及孕婦、胎兒面臨的各種風險「向患者及家屬充分告知,並建議患者儘早終止妊娠、行剖宮取胎術。」

但許俊告訴新京報記者,多名醫生只告知了孕婦的風險,從未提及胎兒可能存活,也未告知胎兒存活後可能出現的多種併發症、後遺症。

針對此事,2020年8月31日,商丘一院相關負責人曾在河南電視臺的節目中公開表示,醫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誤判,通過司法部門鑑定後,醫院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9月2日,商丘一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商丘市衛健委已對小寶「死而復生」一事成立調查組並進駐醫院調查。3日,調查組工作人員表示調查正在進行,有結果後將公開發布。

9月4日,商丘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公室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已接到商丘市衛健委的鑑定委託,鑑定報告會在雙方材料提交完成後的45天內出具。

死胎還是活嬰?

小寶來到這個世界是2019年9月17日凌晨。

許俊記得,商丘那天下了雨,醫院裡很冷。他抱著時年5歲的女兒,坐在醫院5層手術室門口的椅子上,等待妻子丁芳進行「子宮下段剖宮取胎術」。

「剖宮取胎術與剖宮產術(即剖腹產)的手術方法一樣,區別是胎兒的孕周及存活概率。」上海市某三甲醫院產科的顧醫生表示,孕周不足28周、胎兒存活率低的情況下,醫院為孕婦實施的為剖宮取胎術;如果孕周超過28周,手術即為剖宮產術。

成都市某三甲醫院產科孫醫生表示,剖宮取胎術適用於「孩子不要了或者死胎了」、孕周過大、孕婦無法陰道分娩的情形。一般情況下,醫生會檢查剖宮取出胎兒的生命體徵,並按照孕婦及家屬籤字的意願處理,要麼搶救,要麼放棄。

在許俊的印象裡,丁芳是2019年9月16日晚10點左右被推進手術室的。17日凌晨將近1點時,手術室的門開了,一名醫生告訴許俊「剖出一個男嬰,已經死亡」。

但在商丘一院的官網聲明中,丁芳經手術終止妊娠,引娩一男胎;男胎「體重750克,無自主呼吸,僅有微弱心跳。」

多名受訪產科專家告訴新京報記者,「有微弱心跳」意味著嬰兒當時未死亡。一名在上海從業13年的產科醫生說,「只要出生時有心跳,就說明嬰兒是活著的。」

對於「無自主呼吸」的問題,邯鄲市某三甲醫院新生兒科醫生表示,在不足28周娩出的胎兒中,這種情況很常見。通常情況下,這樣的孩子一出生就要搶救,「否則活的機率比較小。」

但小寶出生後,未能立即得到搶救。

2019年9月17日凌晨1點多,醫生告知家屬剖出死亡男嬰的20分鐘後,丁芳被人從手術室裡推了出來。一名推送病床的醫生手裡提著一個黃色醫療垃圾袋,袋子裡就是被認定「已經死亡」的小寶。

許俊記得醫生說了句「拿著」,自己便條件反射般接過袋子,裝進提前備好的綠色布袋——布袋裡放著一片成人尿不溼,是手術當天醫生讓他準備的。許俊說,醫生在術前不止一次表示,「(胎兒)剖出來就是死的」,如果家屬要把胎兒帶走,就要準備好這兩樣東西。

推著妻子回病房時,許俊不敢直視手裡的黃色垃圾袋,卻又忍不住往袋子上瞟。進入病房前,他看到門口有一個垃圾桶,便把袋子輕輕放在桶旁,安頓好妻子後,又提著袋子離開病房。

丁芳進行剖宮取胎術前,許俊籤了一份《胎盤死胎處理方案》,要求「死胎自行抱走」。新京報記者 孫釗 攝

在許俊的計劃裡,他準備把孩子帶回家埋掉。但凌晨兩三點走到醫院北門的銀行附近時,他踩到了下水道井蓋,發出了一些聲響。忽然間,袋子動了一下,許俊把袋子提到眼前,聽見裡面傳來孩子「啊」的哭聲。聲音很小,「比貓的聲音大一點」。

許俊抹了一把眼淚,轉身就往兒科樓一層的急診中心跑,手臂一直半抬著,以防疾跑時傷著孩子。急診室醫生打開袋子後,許俊第一次見到孩子的樣子:孩子沒有任何包裹地躺在兩張A4紙大小的藍色治療巾上,全身發紫,沒扎的臍帶有半個手指長,肚子上還有血跡。

急診室醫生聽到孩子還有心跳,迅速抱著他跑到重症監護室。此時已是2019年9月17日凌晨兩三點,距離孩子出生已有一個多小時。

術前告知孕婦風險,未提及胎兒可能存活

許俊生於1987年,是商丘本地人,妻子丁芳比他小一歲。兩人結婚6年,育有一女,直到2019年年初丁芳再次懷孕。許俊說,胎兒約4個月時丁芳做了B超,這一次懷的是個男孩。

在許俊看來,兒女雙全是最幸福的家庭。這個即將出生的孩子,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溫暖」。

但2019年9月16日上午,丁芳肚子不舒服,上廁所時有點「見紅」。當天下午1點多,夫妻倆一起來到商丘一院保胎。

許俊記得,妻子檢查結束是下午5點多,產科醫生鄭某說大人有感染症狀,「大概意思是也會感染小孩,不能再保(胎)了,否則風險會很高。」

商丘一院的聲明顯示,2019年9月16日13點58分,丁芳以「停經6月餘,出血5天,陰道排液1天餘」為主訴(病人自述)入院治療。「鑑於患者病情較重」,產科組織人員進行了疑難危重病例集中討論,認為丁芳「存在絨毛膜羊膜炎感染,如繼續妊娠,有出現感染性休克、敗血症、膿毒血症等威脅孕婦生命情況的可能」。

除了丁芳面臨的風險,商丘一院的聲明還提到,孕婦「妊娠25周(+5天)就胎膜早破,保胎希望很小」。而且胎兒孕周小、各器官發育均不成熟,後期可能出現呼吸窘迫症候群、壞死性小腸炎、高膽紅素血症、顱內出血、視網膜病變、死亡等情況;如果存活,遠期可能並發腦癱、腦神經發育障礙、智力障礙、視力及聽力發育障礙等嚴重的神經系統疾病,嚴重影響生存質量。

2020年9月1日,商丘市第一人民醫院在官網上發布了關於此事的情況說明。網頁截圖

對此,揚州市某三甲醫院產科醫生江晨表示,胎兒在母親子宮內生長時本處於無菌環境,「胎膜早破」意味著無菌環境被打破。「如果確認胎膜破裂,羊水大量流出,宮內環境將不再適合胎兒生存,母體也會增加感染風險。」

江晨認為,遇到這種情況,醫生通常會建議終止妊娠,儘量讓孕婦得到治療。「在(孕婦)已經感染的前提下保胎,對胎兒沒有任何益處,因為胎兒感染幾乎是必然的。」

鑑於上述情況,商丘一院在聲明中表示,醫院「及時將患者病情及科室討論意見向患者及家屬充分告知,並建議患者儘早終止妊娠、行剖宮取胎術」。

對此,許俊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醫生確實說過繼續保胎的情況下,妻子丁芳將要面臨的風險;但對於胎兒能否存活、會面臨怎樣的處境,醫生並未充分告知。

在許俊的記憶中,自從入住商丘一院,產科醫生鄭某、秦某某、張某某等人曾先後三次告知丁芳的保胎風險,但從未提及胎兒可能存活,因此也未告知胎兒存活後可能出現的多種併發症、後遺症。

對於是否告知胎兒處境的問題,2020年9月3日、4日,新京報記者多次試圖聯繫手術醫生鄭某、分管病房的主治醫生秦某某。但商丘一院的工作人員均表示,上述醫生不在。

2019年9月16日下午5點多,第一次聽說保胎有風險後,許俊的理解是大人感染後會影響胎兒。他拒絕了剖宮取胎術,選擇繼續保胎,並在一份描述孕婦狀況、治療風險的文件寫到「風險了解,要求保胎,拒絕轉院」。

許俊回憶,當天下午6點多,醫生第二次告知保胎風險,但6點17分,他再次籤字「要求保胎」。過了一會兒,秦醫生發現丁芳有些發熱,體溫37.3攝氏度,並第三次強調保胎風險。這一次,秦醫生說「不能保了,再保大人、小孩都有危險。」

許俊稱,這是醫生第一次強調大人、小孩可能面臨生命危險。「那我肯定保大人,放棄孩子。」

那之後,許俊同意為丁芳實施剖宮取胎術,並在《手術知情同意書》《病情告知書》《輸血治療同意書》等多份文件上簽字。

2020年9月2日,新京報記者見到了《手術知情同意書》,共有兩張。其中一張提到手術可能導致丁芳組織或器官損傷、各種栓塞、傷口併發症、失去生育能力等多種嚴重後果,並有手術醫師鄭某、經治醫生秦某某的籤字,但未涉及與胎兒有關的內容。

另一張寫到「經慎重考慮,同意接受該項規範的手術」,下方有許俊籤字,時間為2019年9月16日21點50分。

籤完上述文件,許俊又手寫了一份《保證書》,表示「已充分了解術中及後風險」,「願意承擔包括患者死亡在內的一切相關風險」,「要求今日行剖宮取胎術」。《保證書》也未提及與胎兒相關的內容。

許俊說,《保證書》寫到一半時特意問過秦醫生,孩子是否還有希望。秦醫生告訴他,孩子月份不大,丁芳又感染了,「你就不要想了」。

許俊不甘心,寫完《保證書》又去問秦醫生。話沒說完,對方就擺擺手:你就別想了,剪斷臍帶剖出來就是死的。

「(醫生)都這麼說了,我咋能想到剖出來是活的?」許俊說。

對此,北京某三甲醫院婦產科醫生梁康表示,只要胎兒在母體內有胎心,手術過程中沒有傷害到胎兒,剖出來的孩子幾乎都是活著的,「不可能在出來的一瞬間死去」。至於對胎兒是搶救還是放棄,醫生要遵從孕婦及家屬的意願,「手術前就要和他們溝通好。」

被推進手術室後,孕婦籤字放棄胎兒

至於如何處理剖宮取胎術取出的胎兒,商丘一院在聲明中寫道,患者及家屬商議後決定「放棄胎兒,不再搶救」,並於2019年9月16日23時46分籤署了術前知情同意。

事實上,聲明裡說的「放棄胎兒,不再搶救」為丁芳所寫,寫在了那張有許俊籤名的《手術知情同意書》的空白處。新京報記者看到,丁芳手寫的實際字樣為「放棄胎兒,拒絕搶救」,並有籤名及標註時間——「2019.9.16」「23:46」。

許俊和丁芳分別在《手術知情同意書》籤字,但時間不同。丁芳還寫下了「放棄胎兒,拒絕搶救」的字樣。新京報記者 孫釗 攝

2020年9月4日下午,丁芳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寫下那句話及籤字時,已被推進手術室。丁芳說,被推進手術室前,她和許俊就知道孩子「一點希望都沒有了」,兩人為此哭了很久。她曾對媒體回憶,醫生從沒說過剖出的胎兒可能是活的,「如果有可能是活的,我肯定不會放棄孩子。」

丁芳表示,自己在手術室裡一直「迷迷糊糊」,不記得是否打過麻藥。但一名遼寧省三甲醫院的產科醫生告訴新京報記者,剖宮取胎術肯定要打麻藥。「一般都是腰麻,也就是局部麻醉。孕婦感覺不到疼痛,但應該是清醒的。」

丁芳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記不清是進手術室後多久籤的字。但她記得籤字內容是按照醫生要求寫的,「我想如果不籤字,肯定做不了手術。」

依據侵權責任法,診療過程中需要實施手術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並取得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但成都市某三甲醫院產科醫生告訴新京報記者,進行剖宮取胎術等手術時,如果家屬也在醫院,一般不會讓進了手術室的產婦籤字確認;只有在產婦清醒且產婦與丈夫意見不一致時,才會讓產婦直接籤署意見,並將相關情況在醫務科備案。

一名北京某三甲醫院產科醫生則表示,在放棄或搶救胎兒的問題上,醫院應該事先向患者及家屬告知風險,並與雙方協商一致。

對此,一名民事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進入手術室的產婦是否可以籤字決定放棄胎兒,取決於其籤字時是否注射了麻醉藥等藥物、意識是否清醒。「如果產婦不清醒,醫院肯定要徵詢家屬意見。」

2020年9月3日、4日,新京報記者在商丘一院內多次尋找丁芳的主治醫生秦某某。但多名工作人員均表示秦某某已下班或不知去向。

與此同時,記者多次試圖聯繫參與小寶後續治療的醫生王某某。但醫院工作人員表示王某某正在外地出差,最近都不在醫院。

按照商丘一院的聲明,丁芳籤字後,於2019年9月17日凌晨0點5分至1點進行了剖宮取胎術並引娩一男胎。

丁芳稱,自己曾在手術過程中提出看孩子一眼,但被醫生拒絕。她當時認為,醫生這麼做是出於好意,是為了照顧自己的心情。那之後,她就什麼都不記得了,只覺得「全身都在抖,好像要跳起來一樣」。

孩子即將周歲,在重症監護室內度過7個月

在商丘一院的病歷上,丁芳引娩的男胎一直被寫做「丁芳之子」。許俊夫婦和醫護人員平時都叫孩子的小名——小寶。

2020年9月17日,小寶即將迎來一歲生日。在許俊的印象中,過去一年,小寶至少在重症監護室裡度過了7個月。

2020年9月2日晚,許俊向新京報記者展示了小寶在不同時期接受治療的照片:出生三四天時,小寶住在保溫箱裡,箱外插滿各色管子,旁邊的醫學儀器發出藍色的光;出生一個多月後,小寶身上依然連著呼吸機、人工食道等醫療器械;出生五六個月後,醫生先後撤掉了呼吸機、人工食道,但小寶的鼻子裡依然插著氧氣管……

許俊的手機上存滿了小寶在不同時期接受治療的照片。新京報記者 孫釗 攝

許俊記得,多名醫生告訴他,小寶出生時月份太小,肺部沒有發育完全,加上出生後臍帶沒有馬上剪短,導致肺部感染嚴重。因為上述原因,小寶在出生後的半年左右都不能自主呼吸,必須依賴呼吸機。

許俊還向新京報記者出示了一張2020年4月的檢查單,檢查結果為小寶的「聽力有損傷」。許俊說,兩三個月前,他在小寶耳邊搖東西,小寶就像聽不到一樣,完全沒有反應。「現在有反應了,但是反應很遲鈍。」

小寶出生後還做過腦部CT,許俊請河南鄭州的專家看過片子,專家說小寶的部分腦組織已經「不再發育」。

2020年9月3日上午,商丘一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小寶已經離開重症監護室,可以進行康復治療。

但許俊說,當天下午,小寶病情突然惡化,重新轉入重症監護室,情況尚需觀察。

晚上失眠時,許俊會在社交網絡更新與小寶有關的內容。新京報記者 孫釗 攝

2020年8月31日,商丘一院相關負責人在河南某電視臺的採訪中說道:「這個孩子是活著的,不但當時活著,現在也是活著的。我們的方案、預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誤判。」這名負責人稱,司法部門鑑定後,醫院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至於小寶現在的健康狀況是否與醫院處置不當有因果關係,商丘一院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曾告訴媒體,可由家屬聯繫鑑定部門鑑定。

9月1日,商丘市衛健委針對此事發布《情況說明》,稱將成立調查組認真調查核實,並依法依規引導醫患雙方通過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通過司法鑑定等法定途徑妥善解決;待相關醫療鑑定報告出具後,市衛健委還將按照《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依法依規界定並追究責任。

9月2日,商丘一院的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調查組組成人員包括商丘市衛健委主任、副主任,商丘市紀委監委駐市衛健委工作人員,以及市衛健委其他科室相關人員等。

9月3日,一名調查組成員說,調查組已成立不同小組,正在根據各自職能分工調查;與此同時,調查組還從河南省方面邀請了婦產專家協助調查。「目前調查正在進行。」上述調查組成員說。

9月4日,商丘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對媒體表示,已接到商丘市衛健委的鑑定委託,並通知許俊和商丘一院分別提交材料;在雙方材料提交完成後的45天內,該學會將出具鑑定報告。

(文中許俊、丁芳、江晨、梁康為化名)

新京報記者 李桂 孫釗

編輯 滑璇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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