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自開國以來,「禁海令」隨之而頒布,後期更是強調「片木不得下海」。當明朝切斷了海上自由貿易之後,隨之而來的就是民間非法走私,導致了海盜事業變得十分猖獗難以抑制。在許多史料記載中,明清兩代中國的南部海域是全世界海盜最盛行的地區之一,最高峰期達15萬人。
自古以來浙江、福建等地沿海居民都以打魚為生,很少有靠海經商的傳統,但是海禁實施之後,沿海的居民沒有了食物來源,被迫鋌而走險去做走私貿易。他們將中國的很多商品通過海運販賣到馬六甲、呂宋島、巴達維亞等地,與那裡的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蘭人做交易。中國的絲綢、茶葉、瓷器等等都由這些外國人再販運至歐洲、美洲、非洲各國,我們也從這些人手中買回海外出產的象牙、蘇木、胡椒、銀幣等等。因為沒有官方渠道貿易,所以走私的利潤非常高。《明實錄》中記載:「其去也,以一倍而搏百倍之息,其來也,又以一倍而搏百倍之息。」,可見當時有多少人鋌而走險,又創造了多少財富。
圖:蘇木,一種中藥材
明朝中期最出名的海盜是一群徽南商人。最早在江浙東南沿海從事走私貿易的是許辰江、許本善等人。嘉靖年初,許村的許家四兄弟組成了一個勢力龐大的海盜集團,他們盤踞寧波附近的雙嶼島作為基地,常年在馬六甲和泰國與外國人做貿易。到了嘉靖中期,許氏四兄弟被擊潰,他們的部下汪直起取而代之。汪直起的貿易基地是舟山烈港,擁有數百艘120噸級的海船,販運區域覆蓋日本北部、朝鮮、一度控制了松浦港。歷史上記載,汪直起造的巨大寶船可以騎馬,容納2000餘人,與鄭和的寶船不相上下。汪直起還自稱「徽王」,可以說汪氏已經成為區域內的海上軍事貿易集團,割據一方了。
除了徽商背景的海盜之外,另外一個有名的走私集團要數來自福建漳州、泉州一帶的中國人,他們與日本浪人糾集在一起,讓明朝政府十分忌憚。他們沒有固定貿易場所,遊弋於浙江閩南沿海,有商機就做貿易,如果看對方弱小就明搶,他們的身份在海商和倭寇之間來迴轉換。崇禎年間因為北方戰事不利,朝廷對於走私貿易也顧不上管理,很多商賈巨富私造大船而走私,獲得了巨額的利潤。
鄭成功在中國的正史中是當之無愧的民族英雄,然而他卻出生在一個海盜家庭,他的父親鄭芝龍是中國南部海域一個海盜集團的首領,他的母親是一個日本人,他自己也是出生在日本,他和他的家族在很多時間裡是中國南方最大的海盜商人集團。鄭芝龍原本是海盜李旦的部下,李死後鄭芝龍繼承了他全部的地盤和實力,後來經過多年的打拼成為南部最強悍的盜賊集團。明朝軍隊屢剿而不勝,最終招安任命鄭芝龍為「五虎遊擊將軍」,此時鄭芝龍有3萬餘人,船隻千餘艘,每年光靠徵收保護費就可以獲利上千萬兩白銀,富可敵國,如果以私財計算,鄭家絕對是明朝首富。
清軍入關掌權以後,他擁立唐王稱帝於福州,獨攬大權。後來清軍入閩,眼看招架不住,於是又投降了大清。但是他當時年僅18歲的兒子鄭成功卻率軍出走金門,在往後的一段時間裡是前明遺老的精神支柱,是南明主要的反清力量。1661年,鄭成功統帥25000人、戰船數百艘,擊敗了當時佔據臺灣島嶼的荷蘭人,收復寶島臺灣。後來清朝實行「遷界禁海令」徹底切斷了鄭成功的海上貿易鏈條,到1683年,清軍收復臺灣,兩年以後宣布「一口通商」政策,隨後的200年中在沒有出現規模龐大的海盜集團。
在正統的中國經濟史中,海盜經濟是上不了臺面的。然而實際上來說,自打16世紀之後,正是非法的走私活動促進了南太平洋地區貿易的繁榮發展。中國商品銷往四海,被世界各族人民喜愛,而且還換回了大量重要的白銀。根據計算,明朝末期由日本流入的白銀高達1.7億兩,美洲流向中國的白銀為1.25億兩,四海的白銀如大江大河一樣流入中國,前所未有。
明清的海盜經濟是中國經濟史上十分精彩、重要的一頁,如果僅僅因為他們特殊的身份而選擇故意忽略,這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