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滿懷期待可以住進新家,如今面對的卻是被開發商解除合同的雙倍定金的結果,隨著房價的兩倍上漲,開發商到底有沒有權利強制解除合同呢?
一位網友留言:我是銀川的業主,2013買的房子,後來爛尾了,現在好不容易房子建好了,開發商給我們發了通知,說因為房子被查封了,所以通知業主解除合同,並願意賠償雙倍定金。但是定金才多少錢,房價已經兩倍多了。現在我們的業主大群也被解散了,我們該怎麼辦呀?開發商有權利強制解除合同嗎?開發商還說賣房子的時候,沒有預售許可證,現在雖然取得了,合同還是無效的,是不是這樣呀?
一連串的疑問可以看出這位業主是十分著急的,這個項目的開發商也確實夠無恥的,爛尾了那麼多年,好不容易建好了,還要解除合同,坐享房價上漲的紅利。
1、這個項目的開發商展現出來的,和給業主忽悠的一些信息實際上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開發商發書面通知說解除合同,既然是解除合同,有個大前提,說明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同時有忽悠業主說合同是無效的,如果無效就不存在解除的問題。這兩點之間顯然是矛盾的。
2、這個項目既然現在已經取得了預售許可證,即使2013年銷售的時候沒有,但是只要現在取得了,合同就是有效的。
3、開發商無權單方解除合同,更無權強制解除合同。作為業主,首先可以去核實是否真的存在查封,即使真的存在查封,開發商也無權單方解除。
4、作為業主,收到這種通知,要明確作出表態:不同意開發商的解除通知,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同時,務必做好取證。
5、對於開發商解散業主群,各個擊破說明了開發商心裡是很虛的,唯恐大家團結起來。作為業主,可以選擇團結一些比較靠譜的業主,建立新的維權群,推選靠譜的、有責任心的業主代表,大家團結在一起繼續戰鬥。
6、維權的業主務必做好保密工作,做好防搭便車的工作。任何一個小區維權,總有一些人是衝鋒不見人影,摘勝利果實的時候卻跑的很歡實。而且,做好保密工作本身就是集體維權成功的關鍵要素,這個工作做不好,往往這邊在商討方案,開發商那邊就已經在直播觀看。
7、務必採取AA制,堅決不能吃大戶。我曾經遇到這麼一個案子,某個別墅小區業主維權,有位業主本身也是某房企董事長,人也特別大氣,委託我們的時候,第一次50萬的代理費他自己全出了。
按照常理,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有人出了錢,是不是其他時間空餘的業主該更積極配合呢?然而,實際情況卻恰恰相反。其實,這就是自己花錢買東西和路邊一個人免費送東西的差異。自己沒有付出資金,很難更珍惜。而且,吃大戶實際上也並不公平,後期也容易產生失衡的心理。
8、財務管理務必要做好。一旦涉及錢,不論多少都沒有小事,務必做好公開透明,務必不能錢和帳都在一個人手裡。
9、務必合法合規,採用專業的法律手段,既保護好自己,又有的放矢。有一些人維權,將自己給維到了局子裡;還有很多人,在所謂的維權過程中將大好的時機浪費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