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大生意第2393期,歡迎關注領先的體育產業信息平臺
文|付政浩
體育大生意記者
長期以來,惡意搶註名人商標已成為一種盈利模式,尤其是外國體育政治文化領域的名人更是已成為商家搶註商標的首選目標。在這方面,廣為人知的一個案例就是美國NBA傳奇球星麥可-喬丹起訴中國運動品牌喬丹體育。自2012年起,喬丹先後對喬丹體育的78件商標發起訴訟,進而成為一樁曠日持久的馬拉松式案件。而據體育大生意了解,近年來,另一位NBA巨星史蒂芬-庫裡也發覺自己的名字在中國被廣泛惡意搶註,近期則委託律師在中國發起訴訟,但最新的一審結果顯示,庫裡敗訴。
體育大生意記者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進行查詢發現,註冊「庫裡」二字的商標有上百個之多。最早的商標可以追溯到2013年,商標申請者後來乾脆在2015年註冊了泉州庫裡貿易有限公司,通過該公司又註冊了多個有關庫裡的商標。而隨著2015年夏庫裡首次贏得NBA常規賽MVP並帶隊奪得NBA總冠軍,庫裡的商標搶註也達到高潮。除了有百餘個庫裡二字的商標外,還有大量類似「庫裡三分」、「庫裡兄弟」等字樣的商標。此外,2017年,庫裡的英文姓氏「Curry」也被搶註,類別主要是體育用品。
眾所周知,庫裡是在2009年以選秀大會首輪第7順位被NBA勇士隊選中,並逐步成長為NBA超級巨星。庫裡以三分神準而聞名於世,曾率領球隊在2014-15賽季、2016-17賽季和2017-18賽季奪得NBA總冠軍。如無意外,從2013年起關於庫裡的這些中國商標基本屬於搶註名人商標。
作為NBA在美國本土之外的最大的消費市場,中國長期以來備受NBA各種明星的青睞,而庫裡更是尤為看重中國市場。作為安德瑪的頭號代言人,庫裡從2013年起多次來華參加商業活動,並從2013年5月就開始運營個人微博。據體育大生意了解,庫裡方面是在2016年發現中國有大量搶註其名字的惡意搶註商標,並在當年度委託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來幫助其解決惡意搶註商標一事,同時還在剩餘的一些未註冊品類中註冊了三個庫裡的中文商標。
針對大量的被搶註商標,庫裡方面一方面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無效宣告申請,另一方面也積極與一些商標持有者進行磋商,希望以相對低廉的價格獲得商標轉讓。在所有被搶註的商標中,庫裡方面最著急解決的就是Curry這個商標。不僅是因為安德瑪為庫裡所發行的籤名球星均是以Curry來命名,更重要的是,從2020年起,安德瑪正式為庫裡打造個人專屬的子品牌Curry Brand,運營模式與耐克旗下的Jordan Brand幾乎完全一致。
Curry Brand不僅生產籃球產品,還將出產跑步、高爾夫和女子運動產品,而這些產品都會使用Curry字樣。所以,庫裡必須儘早解決中國的商標搶註問題,否則一旦該商標被轉讓給某些運動品牌,未來庫裡可能會遭遇前輩喬丹一樣的難題,屆時所花費的時間和財力成本將無法估量。
據體育大生意了解,庫裡委託的相關律師在2019年就針對Curry這個商標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無效宣告申請,同時也申請註冊自己的Curry專屬商標(申請註冊號:31096974)。但卻被國家知識產權局以該商標與現有商標高度相似為由予以駁回。
長期以來,我國商標註冊奉行註冊在先原則,即誰先註冊誰就享受商標權利。而根據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簡稱2014年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如果新註冊商標和舊註冊商標共存於市場,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則不允許新商標註冊。所以,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庫裡方面的申請違反了2014年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於是予以駁回。簡而言之,庫裡申請註冊自己的名字反被駁回。
在這種情況下,庫裡委託律師向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法院發起訴訟,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覆核自己的申請。庫裡方面援引了大量中國媒體關於庫裡的報導和商標使用宣傳證據,用於證明庫裡是世界知名職業籃球運動員,「CURRY」作為庫裡姓氏與庫裡之間具有天然的對應關係,庫裡對「CURRY」享有姓名權,是「CURRY」商標的真正權利人,不會引起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庫裡方面甚至為此還援引了最高法行再27號行政判決書,即喬丹訴喬丹體育案。當時最高法院通過大量的媒體報導認定,喬丹的知名範圍已不僅僅局限於籃球運動領域,而是已成為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公眾人物,所以我國文字中的喬丹即代表NBA球星麥可-喬丹。
雖然庫裡方面做了大量功課,還援引了喬丹的案件,但顯然,庫裡的知名度遠沒有達到喬丹的破圈效果,所以無法說服法院認定Curry等於庫裡。近日,北京市智慧財產權法院做出一審裁決,支持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決定,駁回庫裡的訴訟。
毫無疑問,庫裡敗訴,無疑是繼喬丹起訴喬丹體育之後,我國商標法遭遇的又一質疑和考驗。長期以來,我國商標法實行註冊在先原則,導致一批商標搶註專業戶惡意搶註和大量囤積名人商標。以籃球領域為例,很多籃球明星在成名之初其姓名就被搶註,比如,姚明曾被武漢某公司搶註過「姚明一代」,易建聯和林書豪的名字也均曾被某些體育用品公司搶註。好在,通過媒體持續曝光,搶註方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最終或選擇私下和解或妥協後予以轉讓,而易建聯的被搶註商標更是被直接撤銷。但對於NBA明星而言,想要證明自己在生涯早期就在萬裡之外的異國他鄉擁有非常廣泛的知名度則是相對困難的。
必須承認的是,作為全球創新大國和智慧財產權大國, 我國在過往一些年裡確實存在法律法規與國際不接軌、對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到位等問題,如今很有必要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的力度。當前亟需堵上的兩大漏洞就是:第一、我國商標註冊施行註冊在先制度,而國際慣例則是使用在先,誰先使用則誰擁有權益主張權。第二、我國對惡意搶註商標和大量囤積商標的處罰力度太輕,大多數情況下惡意搶註者只是被撤銷商標,最嚴厲的懲罰也不過是罰款5000元,這種違法成本對於那些職業商標搶註人而言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在防止名人商標搶註方面,我國其實可以參考美國《蘭漢姆法案》對現行商標法進行修訂。《蘭漢姆法案》針對包含與特定在世人物相同的姓名或籤名,經其本人書面同意的除外以及構成商標的要素主要僅是一個姓氏等情形, 明確規定了應駁回其在主註冊簿上的註冊。此外,美國多個州的法律嚴懲非法註冊,這讓很多惡意搶註者在法律高壓線下望而卻步。
眼下,就庫裡被搶註一事而言,可以預見的是,後續庫裡肯定繼續上訴。但如果再度敗訴,最可行的辦法或許就是在可接受的價錢範圍內與商標所有人達成轉讓協議。畢竟,儘快搞定商標隱患、及早推動Curry Brand的大規模宣傳,這才是庫裡的當務之急,用些許金錢蕩平隱患雖然略顯憋屈,但效率更高。
註:本文所用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