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搶註者,盯上了突如其來的疫情。
1月23日,武漢全面「封城」,就有企業在當天申請註冊「封城」商標;2020年2月3日復工當天,就有企業搶註「火神山」、「雷神山」、「方艙」等商標……
疫情期間名人名字及熱點事件,都成了一些企業及個人的商標搶註對象,國家知識產權局數據顯示,僅「鍾南山」為名的商標申請就達22個,其中就包括被熱議的「鍾南山壯功酒」。商標搶註事件被曝光後,引發公眾討伐,相關職能部門也相繼駁回了註冊申請,有搶註企業公開致歉,北京一家商標代理機構還被頂格處罰罰款十萬元。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搶註風波源自商標買賣灰產中的巨大利益,有人花數百元搶註的商標開價上萬甚至百萬、千萬,有著巨大知名度、傳播度的名人名字、熱點事件等,都成了商標搶註者的首要目標。除了搶註商標買賣,對於他人正在使用但沒有註冊為商標的品牌,一些商標搶註者也會惡意搶註,以獲取巨額轉讓費。在部分電商平臺,惡意搶註者還會註冊後投訴相關商家,要挾「私了」。
對於商標搶註現象,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學研究員馬一德表示,由於之前我國法律實行商標註冊在先原則,產生一些漏洞,很多人搶註商標,也導致了大量商標囤積,應該讓「使用在先」和「註冊在先」兩個制度同時使用,保護使用在先人權利。
商標買賣群中,賣家不斷發送商標轉讓信息。
搶註「重災區」
名人、熱點、網紅都是目標
「鍾南山」被申請註冊為壯功酒商標,「李蘭娟」也出現在商標註冊申請中,「火神山」、「雷神山」被企業搶註,甚至「封城」、「李文亮」都被註冊申請商標……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消息,截至3月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審查部門已對「火神山」「雷神山」等1500餘件與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商標註冊申請實施管控,下一步,對進入審查階段的管控商標依法予以駁回。3月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再次集中駁回「李文亮」等37件與疫情相關具有不良影響商標。
3月11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已對一家幫助企業搶註火神山、雷神山的商標代理機構依法作出行政處罰,頂格罰款10萬元。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申請了「李文亮」商標的長沙市福茶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2月24日還申請了一位知名作家叔本華的名字為商標,註冊品類為皮革皮具、廚房潔具。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同時申請叔本華為商標的還有8位自然人和公司法人。
申請了鍾南山為商標的廈門淘壹達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還申請了「沈夢辰」為商標,品類為醫藥日化用品。
除了名人名字,網紅IP也被申請註冊商標,申請了「鍾南山」為商標的德州力量商貿有限公司,還申請了「韓美娟」、「時大漂亮」為日化用品商標。
藉助名人名事、新聞熱點搶註商標的情況,早就存在。據媒體報導,2005年,與著名笑星趙本山名字諧音的「趙本衫」商標,被北京一家公司註冊成功,並開價1000萬元向國內服裝生產企業推薦。此外,還有「潘.石屹panshiyi」牌殯葬用品、「瀉停封」牌止瀉藥、「柯林頓」牌安全套等利用名人諧音註冊商標的情況。
在體育界,名字被搶註商標的更是泛濫,姚明、科比、李娜、林書豪、喬丹等名字都曾被註冊商標。
近日最知名的商標侵權案,則是最高人民法院對AIR JORDAN品牌狀告喬丹體育商標侵權案做出終審判決,裁定爭議商標的註冊應予撤銷,應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就爭議商標重新作出裁定。這是2016年「喬丹」文字商標被法院撤銷後,喬丹體育公司所註冊的另一個標誌性商標被法院撤銷。
一些網紅、「大V」,也成了搶註者的目標。
據新京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手工耿」、「美食作家王剛」、「機智的黨妹」、「假美食PO主」、「朱一旦的枯燥生活」等知名網絡帳號,也都面臨商標被「搶註」或處於正被「搶註」的審核進程中。
3月30日,一個粉絲達68萬,與漢服相關的微博「大V」稱其微博名被作為商標搶註,被申請註冊品類是廣告銷售和服裝鞋帽,註冊人是大連一家公司。新京報記者聯繫這家公司,對方聽到商標一事立即掛斷電話。該商標2020年1月份開始初審公告,目前微博「大V」決定提出異議維權。
商標買賣灰產
一公司註冊數百商標兜售
搶註商標的背後,是商標註冊人的發財夢。
早在1998年,河南「商標大王」王建強就註冊了商標「穆桂英」,成本兩千多元,轉手賣5萬元,之後就頻頻註冊商標轉讓。2004年當中國移動全球通以「我能」為主題的廣告鋪天蓋地而來時,他迅速將「我能」註冊為飲料、食品、體育器材和洗滌等類別的商標,標價1000萬元。後來,他以商標作價300萬元入股,入股了一家股份公司,開發「我能」飲品。
像王建強這樣「一夜暴富」的神話在媒體報導中時有出現。據中國經營網報導,北京侯姓工程師於2006年花費千元註冊了「莫言醉」白酒商標,2012年莫言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後,「莫言醉」商標被知名白酒企業以1000萬元收購。「洪荒之力」一詞大火之後,同名商標被賣出百萬高價。
除了利用熱點詞彙,更多人在鑽他人沒有註冊品類的空子。以「餘額寶」為例,共有43個商標,其中最為熟知的阿里巴巴集團註冊了其中的14類商標,而剩餘29類商標則被12家單位和個人註冊,福建的周先生就把「餘額寶」註冊成了電熱水器、冰箱等類別的商標。
新京報記者發現,個人直接從商標局註冊,成本目前最低為300元,如果找機構代理註冊,起價數百元至千餘元不等。
「很多人註冊商標的時候發現已經註冊過了,不如直接買商標方便。」一位商標代理人說,一些網絡銷售平臺要求入駐時具備商標,也催生了商標市場的火爆。目前在各種轉讓網上,一些普通的商標售價幾千元至數萬元。
在QQ群中,註冊人吳某拋出15萬元的「處理價」,兜售一個「全類別」商標。這個商標是他2017年委託代理公司註冊,註冊費用將近5萬元。從2017年開始,吳某註冊了78個商標,其中還有「一羊千喜」這樣的名稱,被註冊為方便食品、廣告銷售、啤酒飲料等7個品類,並都註冊成功,目前「待價而沽」。
廣東省梅州的一家網絡公司還專門買賣「自有商標」。業務員稱所售商標均為老闆旗下的十餘家公司註冊,並都已註冊成功。新京報記者查詢注意到,這家公司2015年註冊,於2017年開始大批量註冊商標。為了證明公司實力,業務員發來一份含五六千個商標的表格,標註著品類、註冊號和價格。這些商標根據名稱不同,價格分8900、10000、12500三檔,業務員介紹,價格高的商標一般與已使用商標近似,容易識別。雖然個人註冊商標只要幾百元,但標價上千元的商標很難議價,「我們已經註冊好了可以直接買去用,個人註冊還需要等很久,而且大部分已經被註冊了。」
記者注意到,疫情之下,不少人在QQ群、微信群裡宣傳含醫療器械、口罩用品的第10類商標,價格幾千到數萬不等。記者聯繫到一家知產公司,從其網站上看到一個與知名服裝品牌相同的第10類商標,標價8.5萬元。業務員坦言這是傍名牌所以更貴。這家公司堅稱售賣一手商標,但很多商標屬於不同的公司,業務員稱一家公司放不下,所以分散到多家公司,而這些公司幾乎每家都持有上百個商標。
疫情期間申請「鍾南山」商標的數據。
「惡意商標」黑鏈
註冊行業通用詞投訴商標侵權索賠
除了註冊商標進行買賣牟利,一些人還盯上了電商,搶註相關商品的搜索常用詞或明顯標識為商標,然後進行投訴,要挾商家賠錢私了。
其中一例就是李某惡意投訴拜耳集團的案例。拜耳集團於2011年就在防曬窗「水寶寶」上使用「太陽和波浪」「男孩和衝浪板」標識,2016年7月,商標搶註人李某將上述標識部分搶註為商標,當月開始向121個銷售拜耳正品的電商平臺商家發起投訴共249次。此外,李某囤積商標113個,在電商平臺共投訴2605次,李某的QQ自動回覆中公然標註「付費撤訴,五萬元起」。
不堪其擾的拜耳集團將李某訴至杭州餘杭區法院。2018年9月,法院審理後認定,李某因惡意投訴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判賠償拜耳集團經濟損失70萬元。
網際網路上,還有一種搶註「惡意商標」的,讓商家及電商平臺都避之不及。
所謂「惡意商標」,就是將各個行業的通用詞、描述詞註冊為商標,濫用「通知-刪除」原則展開侵權投訴,以此來要挾商家出錢私了,並逐漸形成了一條黑色產業鏈。
據媒體報導,以惡意商標「破洞」為例,其曾對731個有「破洞」關鍵詞的服裝類商品進行投訴,而目前淘寶和天貓平臺上包含「破洞」關鍵詞的服裝類別的商品有214萬餘件。此外,「破洞」的商標權利人張某還同時註冊了「郵差」、「花苞」等上百個商標,隨時可能對更多平臺商家進行襲擾。
經營天貓女鞋店的溫先生表示,2016年4月,店內日銷量超2500雙的「一腳蹬休閒女鞋」商品遭惡意商標「一腳蹬」投訴要求下架。為了避免損失,溫先生聯繫投訴方並在支付兩萬元費用後才躲過了劫難,「他們就是在收保護費,而且還告訴我可以用投訴的方式打擊競爭對手。」
此外,新京報記者發現,還有人將國外品牌搶註為中國商標後,投訴正規售賣進口產品的商家。
2017年3月阿里巴巴曾披露,累計有83個「惡意商標」曾進行投訴,直接影響平臺上900萬商家的正常生計,也嚴重浪費了平臺的打假和知產保護資源。
除了電商領域,其他領域也存在這類情況。敬漢卿是個短視頻博主,在網上,他共有1400萬粉絲。在2019年7月,敬漢卿卻被一家公司告知,「敬漢卿」三個字已被該公司註冊為商標,對方要求敬漢卿及時整改更名,否則將委託律師發函,要求各大平臺查封。事情曝光後,眾多網友紛紛聲援、支持敬漢卿維權,相關法律類UP主更是製作視頻提出相關建議,之後敬漢卿維權成功。
在「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即將到來之際,浙江高院聯合課題組發布《關於電商領域智慧財產權法律責任的調研報告》,報告顯示,2014年至2018年,浙江法院共受理涉電商平臺智慧財產權民事一審案件15538件,年均增幅近九成。
查補搶註漏洞
專家建議「使用在先」「註冊在先」並重
國家商標局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商標註冊申請量為783.7萬件,商標註冊量為640.6萬件,其中國內商標註冊617.8萬件。截至2019年底,有效商標註冊量達2521.9萬件,平均每4.9個市場主體擁有1件註冊商標。
對於商標搶註泛濫現象,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向新京報記者表示,2014年版的《商標法》,對「註冊在先」有一些約束,如果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於商標註冊人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註冊商標權利人不能制止他人使用相同相似商標。2019年4月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重點規制惡意申請、囤積註冊等行為,實現打擊惡意註冊的關口前移,規範商標代理行為,規定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存在惡意註冊行為的不得接受委託,一經發現,依法追究責任,並對申請人、商標代理機構惡意申請商標註冊、惡意訴訟的行為規定了處罰措施。
劉俊海提到,商標註冊申請適用「註冊在先」原則,這就提醒企業要自我保護,把自己商標註冊範圍拓展更寬,否則會引起一些訴訟糾紛。在後註冊商標人要尊重前者的權利,打造公平公正的商標註冊的市場秩序。
一些公司為了避免相關產品商標被搶註,也開始主動出擊。
2019年8月,出品了47億元票房電影《哪吒之魔童降世》的光線傳媒,一口氣提交1818個商標註冊申請,幾乎全部是與《哪吒》電影相關,包括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熬丙等。此前,小米、阿里巴巴等公司也註冊過相關商標防止山寨,如小米公司註冊「大米」、「玉米」等,阿里巴巴則註冊了「阿里叔叔」、「阿里爺爺」等。
「應該提高處罰上限。」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社科院法學研究員馬一德表示,應該提高行政處罰的上限,對於一些代理公司收錢替人搶註,除了設置黑名單,還應禁止其一年之內不得從事業務。此外,由於之前我國法律實行商標註冊在先原則,產生一些漏洞。很多人搶註商標,也導致了大量商標囤積,應該讓「使用在先」和「註冊在先」兩個制度同時使用,保護使用在先人權利。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網際網路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向新京報記者介紹,商標惡意搶註及惡意投訴之所以高發,很大程度上在於違法成本低,前期註冊便宜,後期利益巨大。她提議,企業除了防範,還應主動出擊維權,打擊商標惡意搶註及惡意投訴。
劉曉春表示,目前商標法修改加了一條商標應以使用為目的,已形成打擊囤積商標行為的導向。另一方面如果惡意註冊後投訴,在法律上還會構成不正當競爭。
新京報記者 趙朋樂
編輯 甘浩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