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天,一位名叫山東臨沂郯城縣的魏元紅的農婦像往常一樣在地裡幹活,突然,一個閃閃發光的「石頭」出現在空地上,被吸引的魏元紅在那時撿起了石頭,發現他在陽光下面呈現出棕色,她覺得自己很漂亮,她立刻把石頭裝進口袋。
工作一天後,魏元紅回到家裡,高興地和丈夫分享了這個消息。她的丈夫陳懷明得到了這個石頭,卻隱約覺得不是石頭,可能是個大寶貝。於是第二天,他們帶著石頭找到了當地相關的鑑定部門,出乎意料的結果是,這是一顆非常珍貴的天然鑽石,重達34克拉。
這對夫婦得到消息後,決定賣掉鑽石。在與幾家公司見面後,夫妻倆決定以27萬元的價格將鑽石賣給當地701礦臨沂金剛石工具廠。讓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們剛拿到巨額資金,就被起訴了,原來,他們的叔叔陳懷俊收到了大亞公司的1萬元定金,但卻沒有賣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