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違背佛陀所說三法印之舉證:部分條列式整理(邏輯實證)

2020-12-26 重樓逾陀

前言

之前發過一篇《楞嚴經》之偽,不過之前都是從一些小地方討論,沒有系統性論述過,主要是因為沒有什麼時間;不過近期有一位網友D大跟我有一系列的討論,非常有意思,我覺得放上來會挺有幫助的,所以節錄在這裡。

放上來的動機,是因為「有一個討論基礎」來討論,會讓讀者更好理解;全無任何私人恩怨或檢討之義,也感謝D大的踴躍發言。由於討論過程中,自然還會加上許多閒聊的幹話,因此此處是整理過的主軸,捨去不必要的末節!

我的論證很簡單,《楞嚴經》是偽經,並非因為「它不是佛說的」,而是因為他的思想違背佛法的核心價值—三法印中的「諸行無常」和「涅槃寂靜」兩個法印;忍受偽經的雅量大家都有,大家可以擱置爭議,如你有實證可以留言討論,不要作無腦攻擊,沒有任何意義,拜託各位「爺」了。現在許多佛教團體獨尊此經、甚至用這部偽經的標準來檢討他人,這就大謬了。

佛陀所說的經典中,無爭議、不偽的極多,何必依此偽經,奉為宗極?

下面將討論的兩大主軸,依據討論點的轉移稍微重新整理後,排列如下。

整理這段內容,有幾個作用:

1.讓讀者了解藏傳佛法在做學問研究時所使用的「應成」邏輯學是如何運作的(使用的就是這套方式)2.對《楞嚴》的偽義有個大致的理解3.想與我討論《楞嚴》之偽的人,也可以讀了這篇文章後,具體爬梳並反駁我的提問。

主軸一:違背「諸行無常」法印

討論點一:何謂「因緣」?

提論01:

《楞嚴》說:「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是故當知受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將五蘊因緣生法說成「非因緣」,違背佛學基礎常識的「諸行無常」。

D答論1.

這個意思是:「決定五蘊的覺受者,是業力而不是因緣。」

提論02:

業力也是因緣,《成唯識論》稱之為有支習氣:「應知我執有支習氣於差別果是增上緣,此頌所言業習氣者應知即是有支習氣。」

所以,所謂「決定五蘊的覺受者,是業力而不是因緣」不合理,因為業力也是因緣;再者,這也無法解釋《楞嚴》所說:「五蘊本非因緣」的說法。

討論點二:「因緣」與「因緣性」

D答論2.

這段經文是在說五蘊等「沒有因緣性」,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受陰(性)非因緣。

若按照對偶法則,既然後面是說「非自然性」,那麼前面那句我們可以合理解釋成把「性」省略掉的「因緣性」,這樣其實並不會太突兀。

提論03:

《楞嚴》文字明確描述「五蘊本非因緣」,用「對偶法則」、「可省略」來為其「再詮釋」,已有先入為主的立場。

D答論3.

《心經》之類的經典,也說「性無因緣」,為什麼《心經》可以,《楞嚴》不行?

提論04:

《心經》等說的是「性無因緣」,《楞嚴》說的是「本非因緣」,根本不一樣。

討論點三:用詞是否可省略

D答論4.

那是《楞嚴》省略「性」字了而已,「可省略」與佛經翻譯時的背景有關,會出現「模擬兩可」的狀況。

提論05:

佛經經過的是「嚴謹」的翻譯;特別是唐後,這些譯經家都不是等閒之輩。

「本非因緣」跟「本非因緣性」二語,任何有大乘佛學素養的人都知道這南轅北轍,就像「法性」跟「法」相距極遠一樣,一個是世俗諦一個是第一義諦。

在《楞嚴》沒有其他語言版本可參考的情況下,而這個版本明確的文字矛盾與不合理之處,你又說是「省略」,請問這不是立場先於事實嗎?除了你對《楞嚴》的信任之外,有什麼學術經論證據可以證明這裡是「省略」?

D答論5.

五蘊,六入等等,我不是早就說他們在經中都是以「云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來當開頭論述嗎?性當然非因緣生。不知道你還在質疑什麼?

提論06:

請讀《楞嚴》經文,每段開頭都是假設問句「云何本如來藏妙真如性?」、最後結尾都說「受陰(以受陰為例)是虛幻,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主詞很明顯,是在講「五蘊」虛幻、本非因緣;不是在說前面的真如性「本非因緣」。

主軸一小結

一個顯見的事實是,五蘊「本非因緣」的說法,全然不符合「諸行無常」法印。

主軸二:違背「涅槃寂靜」法印

討論點一:自性能不能「生」萬法

提論01:

《楞嚴》說:「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這種論點是把「無始涅槃」的「識精元明」稱為「能生諸緣」者,違背了「涅槃是無為,所以不能生果」的涅盤寂靜法印。

D答論1.

《如來藏經》說:「開身內如來法藏。」

提論02:

「開」跟「生」不一樣,這個如來法藏只能「開」,不能「生」,因為它是無為法。

討論點二:自性(空性)跟因 緣的關係

D答論3.

空性在人所能理解的範圍就是因緣法,萬事萬物都是因為空性而能顯現。

提論04:

空性與緣起一體兩面,緣起「依賴」空性而有,但是緣起「不是」空性「所生」,因為空性是無為法,無為法「沒辦法生果」,這是佛學常識。

然而,《楞嚴》卻說這個無為法可以生果,違背佛學基礎概念。

D答論4.

我從不同意無為法能生果。但你聽過唯識所現,唯心所變嗎?照唯識學的說法,山河大地都是眾生第八意識共同顯現,眾生看得到的是相,但性不會妄動;這就是如來藏系經典要講的。

提論5.

無為法不能生果,所以《楞嚴》說:「汝今者識精圓明能生諸緣」是錯的。

唯識的觀點跟如來藏系最大的差異,是唯識不會認為第八識是常法;它既然是無常法,那他要生要顯要幹嘛的當然隨他便。

但是,如來藏系判一切無常法是虛幻、真常法常住,這本沒有問題,是一切如來藏系的共識。

可是,如果要主張真心一方面又是「常住」、一方面又是能生果的「因緣法」,這就是外道我論,也是上述楞嚴的問題所在。

討論點三:「涅槃清淨體」跟「識精元明」的關係

D答論5.

《楞嚴經》就說性真常中覓生死了不可得,所有的緣都是假有幻化的。

提論6.

有與空是一體兩面的,因為世俗諦與第一義諦是兩個層面的問題,雖然本質上可說一致(看哪個宗派怎麼看),但是是不同的面向:因緣作用生滅的面向是「有」的世俗面向,「不可得」的面向是「空」的第一義面向。

問題來了:

《楞嚴》說:「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

既然說「涅槃清淨體」,勢必說的是「空」的面相;說「空」就沒有因緣生滅可言,一來是因為那是在「第一義諦」的面向,二來是因為「涅槃」是無為法、沒有生滅。

你似乎一直以為這裡說的「識精元明」是阿賴耶識,不是喔!因為這裡的「識精元明」是說「涅槃」,但涅槃「能生諸緣」的論調,違背了涅槃寂靜的法印,所以《楞嚴》大偽。

D答論6.

眾生輪轉的原因,是因為以攀緣心為自性,再來對法性本質(無始涅槃元清淨體)的不能解悟。

另,我敢肯定識精元明是阿賴耶識。怎麼說呢?你看這句:「今汝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

這明明白白告訴你緣起外還有個非緣起的嗎?如果識精元明就是空性,或涅槃,何必還要畫蛇添足,多此一言呢?

提論7.

涅槃清淨體是無為,這是佛法通說;想請你舉證一下,哪一部其他無爭議的印度經論,會把阿賴耶識稱為涅槃清淨體?

退一步說,假如「識精元明」是阿賴耶識,這也是惡說:眾生流轉輪迴,並不是因為「遺阿賴耶識」。

D答論7.

前面都已經說能生諸緣的是阿賴耶(識精元明)了,您還在提清淨體生諸緣。這根本不是《楞嚴經》的論述。

提論8.

(1)《楞嚴》:「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即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

依你所說,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是「法性」(無為),識精元明是阿賴耶識(有為),後者能生諸緣,是吧?

若然,請解釋中間那句「即」的意思。

(2)阿賴耶識不會「遺」,諸經通說是阿賴耶識隨我們流轉不息,何來「遺」之說?

*我把邏輯脈絡設計簡單一點給你看:

此處指的能生諸緣是誰?

1.涅槃清淨體

不合理,它是無為法。

2.識精元明=阿賴耶識

不合理,因為《楞嚴》說這個「明」是「眾生遺此本明」,阿賴耶識常隨眾生而不離是諸經通說。

附送3. 識精元明=阿賴耶識本體

一樣不合理,因為其本體是圓成實、一樣是無為法,不能「生諸法」。

D答論8.

你要看前後文,有兩個認知:

(1)無始生死根本:就是用攀緣心為自性。

(2)涅槃清淨體:就是你的識精元明造諸緣起背後看不到的那個。

如果兩個等同,加個緣所遺者不是多此一舉嗎?而那個遺不是留下,是被遺忘,被忽略。

討論點四:何謂「明」和「本明與元明」

提論9.

關鍵的問題是此處的「明」指涉的是誰?

如果是「無始菩提涅槃」,則會有「涅槃無為能生諸法」之過失。

如果是「識精元明(阿賴耶識)」,則諸經通說,眾生並非因為「忽略阿賴耶識而流轉生死」,而是因為「忽略了阿賴耶識的「實相」才流轉生死」

所以《楞嚴》此說也不通。

D答論9.

緣起背後看不到的,自然是「性」非「相」,性不生諸法,但能映照諸法;而「明」指的當然是「無始菩提涅槃」。

提論10.

所以你也認為「明」是指無為涅槃;若然,則《楞嚴》此處說:「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即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是認為無為涅槃能生諸緣,違背佛陀所說涅盤寂靜法印。

D答論10.

識精元明的「明」與「本明」是不同的;既有「本」字,就非識精元明的那個「明」,這個明是攀緣心、是眾生以為的明。

討論點五:元明是誰?是無為的法性還是有為的阿賴耶識?

提論11.

若依你所說:

1.無始菩提涅槃=本明=無為=不生緣2.識精元明=阿賴耶識=能生緣

然而,《楞嚴》又說:「依不生滅圓湛性成,以湛旋其虛妄滅生,伏還元覺得元明覺。」又說:「如來藏元明心妙,即心即空。」又說:「元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

顯見,《楞嚴》認為「元明」是無為的如來藏、而不是有為的阿賴耶識;因此,認為「識精元明能生眾緣」的《楞嚴之說,違背無為不生緣的基本佛理,故是惡說。

題外建議一下,解經要按照經文的前後文、或是援引其他可信的經文來解,不是「自認自己文言文很好用自己的方式去解」;我援引了此經其他地方對元明的解釋,證成你說元明是第八識的說法有誤。

還是你要說,「元明」跟「識精元明」不一樣?若然,也請引用經證。

D答論11.

識精元明是阿賴耶識,乃落入三界眾生的狀態,你不能否認這個識的作用依於本質的法性吧!

了知經中所說「元明」是指「性」非「相」,一切都說的通了!

提論12.

識的作用的確依於法性,但並非法性「所生」。

既然你也說了,元明「是性非相」;但法性必然是無為,無為法能生眾緣嗎?《楞嚴》說它(元明=你說的「法性」)「能生眾緣」的論點早已違背涅盤寂靜之義。

第二主軸小結

D大在此主軸上定義的較為明確,將討論核心歸納成「無為」的無始涅槃本明、和有為的阿賴耶識;力有未逮的地方在於,《楞嚴》本身就說:「元明能生諸緣」,其他地方又說「元明是如來藏」,這個「元明」既是「性」(無為)卻又「能生」的矛盾,是如何都弭平不了的。

而「無為能生」的論點,從根本上違背佛陀所說的「涅槃寂靜」法印。

小結

請不要以為,這是抓楞嚴的毛病,因為這2條論述是很重大的問題:如果肯定法性無為又能生萬物,這等同佛法最破斥的「外道我論」,屬於「常見」;如果肯定五蘊非因緣,則是「斷見」,違背佛法的核心精神:中道正見。

當然,這段論述其實還是缺少更系統性的梳理,或許等有時間,可以再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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