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記者淦丹丹
「你們來得太及時了,我丈夫因工受傷住院,正需要律師們幫助……」上周六9時許,由省律師協會聯合新法制報社推出的第433期「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攜手南昌縣司法局走進了南昌縣銀三角管理處銀河社區,開展一場「法治新昌南」婦女維權主題普法活動。
同時,應銀三角管委會的社區和物業公司的要求,黃進生律師在現場諮詢活動後,來到南昌縣銀三角管理處會議室,開一堂物業法律知識講座,教授大家用法律的思維調處社區物業糾紛,並現場為各類物業糾紛說法和支招。
「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現場
保安工作時被打傷是否算工傷?
上周六上午,「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首次來到南昌縣銀三角管理處銀河社區,在家家樂超市門口,諮詢臺一擺出來,諮詢者就迫不及待的來「問診」了。
「你們來得太及時了,我丈夫因工受傷還被單位辭退,正需要律師們幫助……」市民羅女士說,丈夫在南昌縣某小學做了六年的保安,去年夏天,因阻止學校周圍小區居民進學校提水,被一張姓男子踢傷左腳,致傷殘10級,因為該張姓男子沒有賠償能力,雙方協商由張姓男子賠償4.6萬元。請問,能否向學校主張工傷賠償?
「你丈夫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受傷,依法應申請認定工傷。」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黃進生律師表示,「你丈夫在與張姓男子協商賠償之後,可以繼續向學校主張工傷賠償,但應扣除張姓男子已承擔的醫療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後續治療費。」
羅女士又說,因為住院治療和打官司,丈夫工作有所耽誤,後來學校就以受傷為由,不再聘請他當保安,請問學校是否需要支付補償金?若辭退是否會影響工傷維權?
對此,黃進生耐心解釋道,辭退並不會影響工傷維權,學校要辭退你丈夫,需要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償金,學校應當按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進行補償。
丈夫出軌轉移財產咋辦?
「我與丈夫結婚多年,白手起家,共同創業。但兩年前我丈夫頻頻出差,並以在外地辦公司,需要資金周轉為由轉走大量錢款。最近,我發現他與某女子的微信聊天記錄,記錄顯示二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長期同居。」徐女士說,隨後她找人調查發現,丈夫從她這裡轉走的錢款都轉給了這位第三者,現在丈夫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她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關於已經轉走的錢款,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你丈夫將夫妻共同財產處分給第三者的行為無效,判令第三者返還其非法獲取的錢款。」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年佳律師分析道,如果你同意離婚,你可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和財產保全,調查你丈夫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並查封相關存款帳戶,防止男方進一步轉移財產。
年佳說,在離婚訴訟中,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你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此外,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根據《婚姻法》第46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之規定,你有權要求多分共同財產甚至要求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你所有。
普法重點宣傳「反家暴」
「你諮詢的婚姻家庭問題,在這個《守法保平安》的普法讀本裡,有相同的案例,可以拿回家慢慢看。」在解答完諮詢者的問題後,「公益律師」也不忘向大家推薦普法讀本。
而作為婦女維權主題普法重點宣傳的是《反家庭暴力法》,自2016年3月1日施行以來,南昌縣司法局為了讓民眾更為直觀學習,將《反家庭暴力法》梳理出重點,以一問一答的形式,簡單直白的普法宣傳。
「家庭暴力的救濟途徑有哪些?實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有哪些責任?大家都可以在這問答裡找到答案。」南昌縣司法局普法宣傳工作分管領導鄧亮帶著南昌縣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不僅在諮詢臺前發放普法讀本和普法手冊,還組織大家走上街為來往路人發放普法資料。
據不完全統計,活動當天向居民發放《守法保平安》、婦女維權手冊和關愛婦女反家暴知識問答超過300冊。不少市民現場拿到就立即翻閱起來,並表示淺顯易懂的案例故事比較吸引人。
掃一掃可隨時諮詢「公益律師」
活動現場,除了有普法讀物外,市民還能獲得「公益律師」24小時的貼身法律服務。
南昌縣掌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自啟動以來,逐漸在各社區居民中推廣,其方便快捷的諮詢效果也贏得不少居民的歡迎。活動當天,銀三角司法所所長潘雲輝第一件事就是將南昌縣掌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的二維碼亮出來。
南昌縣掌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便攜宣傳欄也置放在公益律師活動現場,「大家在諮詢完活動後,可以現場『掃一掃』二維碼,將『公益律師』服務帶回家。」
黃進生笑稱,自己作為南昌縣幾個社區的法律顧問,卻經常「搶不到」問題。
「截至活動當天,南昌縣掌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啟動後,共解答了73例法律諮詢。除了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外,還有居民自願對律師解答給予了打賞。」鄧亮打開後臺系統介紹道,「平臺系統將不斷完善,爭取提供更為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務,造福更多居民。」
用法律的思維調處物業糾紛
「銀三角管委會轄區有6個社區,都屬於新興發展期,其中不少是拆遷安置社區,因物業服務不到位等引發了不少物業糾紛。」潘雲輝說,為了改善這一「難題」,他們打算從普法課開始。
現場活動結束後,黃進生在南昌縣銀三角管理處會議室,上了一堂物業法律知識講座,教授大家用法律的思維調處社區物業糾紛。
「物業管理糾紛的八大類型,根據物業管理的範圍和內容以及物業管理的特點來分析,其發生糾紛主要分為兩大類,即因合同產生的和因侵權產生的物業管理糾紛。」律師通過物業糾紛的類型和案例,用以案釋法的方式為社區工作人員和物業管理人員普法。
「業主違建侵佔公共道路和綠地,物業公司能否要求他拆除並恢復原貌?」普法課上,黃進生說,作為小區的業主,入住小區,就應當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小區管理公約》的相關規定。物業公司要求業主退出侵佔的公共道路及綠地,拆除建在公共道路及綠地內的牆體的請求,是符合事實及法律依據。
不少物業管理人員表示,以後在工作中儘量用說法的方式與業主溝通。
諮詢實錄
繼母去世 房產如何繼承?
市民萬女士:我6歲時,父母離婚了。父親幾年後再婚,繼母也帶了一個女兒和我們共同生活。去年,繼母去世,她和我父親有一套房產,我父親由於患重病想賣掉這套房產,請問,我們能不能賣掉這套房?
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年佳律師:根據我國繼承法及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這套房產現在是遺產,沒有發生繼承,變更所有人之前不能買賣。首先,這套房產有一半是你繼母的遺產,由於其去世之前沒有遺囑,應該法定繼承,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割。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繼子女和繼父母繼承關係確定的具體條件有以下幾個: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扶養、教育;3.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4.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根據以上分析,你繼母的遺產應由你、你父親、你繼母的親生女兒三人平均分割,你和你繼母的親生女兒各擁有六分之一的房產份額,你父親擁有三分之二的房產份額。你們應先去房管局辦理房屋所有權人變更登記,按照各自比例按份共有。之後如果三人協商同意,才可以買賣該房產。
非婚生子女享婚生子女同等權利
市民李女士:我弟弟與前妻生有一個兒子,1995年離婚後與一女子同居生活多年,但是一直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同居期間也生育了一個兒子。我弟弟去世了,名下有一套房產。請問,該房產誰能繼承?
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年佳律師:首先,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屬於同居關係,不具備合法夫妻關係,一方無權繼承另一方的財產。其次,根據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因此,你弟弟的房產應由他的父母和兩個兒子共同繼承。
婚房加女方名屬夫妻共同財產
市民萬先生:我和老伴用全部積蓄幫兒子買了婚房,兒子瞞著我們在房產證上加了媳婦的名字,現在兩人要離婚。我們的錢能要回來嗎?
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年佳律師:這套房子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是你兒子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後購買,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由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也屬於你兒子的個人財產。但是你兒子現在在房產證上加了兒媳的名字,根據物權登記主義原則該房產演變為夫妻共同財產,是共同共有,離婚時由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房屋漏雨能否不繳物業費?
某物業人員:我們小區有一戶業主自入住後一直未繳過物業費,理由之一是他家房屋的廚房及陽臺窗戶漏雨,說物業一直不解決,可物業的職責就是報告開發商讓他們來維修,物業並無失責之處,這種情況怎麼辦?
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黃進生律師:業主所稱其房屋窗戶封閉不嚴漏雨的問題,系房屋質量問題,是其與房屋的建設單位之間的爭議,與物業公司並沒有法律關係,業主應向有關責任主體主張權利。所以業主拒交物業費的意見,並不能得到支持,若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文字整理/記者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