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12月10日訊 據最高檢消息,日前,湖南省嶽陽市委原書記劉和生(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邵陽市人民檢察院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和生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邵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和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婁底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郴州市委副書記,嶽陽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彭瑤)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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