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君住東江頭,我住東江尾,共飲東江水。
東江是珠江流域四大水系之一,不僅為贛粵港4000萬人口提供用水,也承載著贛州、河源、惠州、東莞、深圳、廣州等地的航運和灌溉,為珠三角及香港地區的繁榮穩定提供著重要保障,是名符其實的「政治水、經濟水、生命水」。
近年來,東江流域因氣候變化帶來的水量減少,經濟發展帶來的資源緊缺、水質汙染等問題越來越突出。加之上下遊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各種矛盾逐一顯現。東江流域水危機成為政府和公眾迫切關心的問題。
2011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瞭望東方周刊》記者由深圳水庫至江西尋烏縣椏髻缽山對東江進行「潛水」考察,途經東莞、惠州、河源等地區,行至新豐江、楓樹壩、白盆珠三大水庫,沿途採訪當地居民、相關水利水電單位及各級政府官員。水資源緊缺是各城市共同面臨的發展瓶頸,圍繞著水的使用權和排放權的競爭日漸激烈,因水質下降造成的資源性缺水更是讓整個流域各級政府頭疼。
與此同時,非法採礦帶來的生態災難、大規模養豬造成的面源汙染、垃圾汙廢處理能力匱乏、工礦企業的歷史欠帳過多??重重問題困擾著東江流域各城市。
在水資源壓力之下,有的城市甚至做出了巨大犧牲,保障了4000萬人的用水安全。這場保護水、挽救水的戰役已經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是,道路依然漫長。
2011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鎖定水利,劃定「三條紅線」,提出「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廣東省藉此機會強推東江流域「最嚴格水資源管理」:推動一系列工程實施更嚴格的水量監控,加強保護區的環境監督,嚴格控制水源地的工礦開發、經濟林種植和養殖業規模。
「紅線」對流域內的各城市而言,既是枷鎖,也是空間。在此契機下,人們開始反思發展模式、呼籲制度優化,並且積極尋求出路。
多位相關職能部門官員和業內人士都發出這樣的聲音:從國家層面統籌跨省流域的規劃和管理;在立法和制度層面儘快建立起全流域綜合整治的協調配合機制;儘快將水資源保護的責任以考核的形式落實到地方官身上……
形勢逼人。東江流域對於最嚴格水資源管理的探索已經走在全國前列。如何解決東江面臨的各種困難,建立起省、市間更合理更有效的責、權、利機制,東江探索的樣本意義值得深思。
新豐江水庫——廣東最重要的飲用水源保護地
水汙染:誰是子孫後代的罪人
表面上不顯山露水,但是整座山很快就被毀掉了。
「誰盜採稀土礦,誰就是子孫後代的罪人」;「採取超常規措施,堅決打擊非法開採稀土礦行為」??從贛南到粵北,此類橫幅標語隨處可見。
在東江流域水源涵養地的山林裡,到處活躍著鋌而走險的「稀土大盜」,以及圍追堵截「稀土大盜」的國土、公安、林業執法人員。
東江水質最大的威脅之一,來自源區開礦造成的面源汙染和重金屬汙染。稀土礦的破壞式開採法帶來的危害尤甚。
最近幾年來,「國家重要戰略礦產資源」稀土走私猖獗,因為限制開採更是價格飆升,利益驅使下,稀土遭瘋狂盜採。
「持久戰、遊擊戰??他們都用上了。」2011年10月下旬,河源市龍川縣上坪鎮一名幹部對本刊記者說,「白天搗毀了,晚上他們又去開工,一個坑、一袋碳酸氫銨、一張塑料布就可以開採。」但是他強調,在嚴厲的打擊下,這裡已經沒有規模化的盜採。
至於之前發生在這個鎮新村的那場「槍戰」,他解釋說,是由於農民搶奪開採以前開礦時留下的邊角餘料發生的衝突。目前,公安局已經成立專案組,駐紮在上坪鎮,尚未結案。
山村裡的槍聲
導致1人死亡、3人受傷的鎮新村槍擊事件,被官方定義為「林地糾紛引起的持槍鬥毆事件」。隨後廣東多家媒體跟進報導,直指這一惡性事件是非法採礦引起的糾紛。
2011年10月5日凌晨,在新村村委渡田河自然村一個小店門口,28歲的劉振金被26歲的曾凡漕開槍擊中,左胸至腰間被裝小鋼珠彈的獵槍打成了蜂窩。據媒體報導,劉振金一伙人開了個稀土礦點,曾凡漕等人要求入股,雙方沒有談攏並發生衝突,後曹持槍行兇。
11月1日,龍川縣公安局發出了對曹凡漕的「懸賞通告」。截至記者發稿時,辦案民警說犯罪嫌疑人尚未落網。
行兇者的槍是自製的。10月底,在河源市東源縣仙塘鎮仙塘工業園區以北的205國道上,本刊記者偶遇一群擺攤叫賣槍枝、電棍、管制刀具的人。做工粗糙的自製獵槍,裝填的小鋼珠彈與死者身上取下的子彈看起來類似。劣質一些的「手槍」實際上不過是裝塑料子彈的玩具氣彈槍,但是電棍和砍刀都是貨真價實。
國道上,儼然一個流動市場。本刊記者下車觀看時,不時有粵B、粵P、粵L等牌號的車停下,與各攤主討價還價、看貨交易。
「鳥槍800,手槍600,電棍200,要的話可以便宜點??」女攤主招呼起客人,泰然自若。
「頭頂生瘡,腳下流膿」
2011年11月初的一天,粵北地區還是烈日炎炎。本刊記者跟隨河源市國土執法大隊隊長吳鏡輝一行人上山,尋找盜採稀土礦的作業點。
在和平縣優生鎮新聯村,剛剛因為媒體曝光而端掉了一個窩點。上百畝山體斜坡上,架著白色的水管網。本刊記者一行人趕到現場的時候,當地的執法部門已經在做清理工作。水管已經被一節節砍斷,刀痕處滲出溶解著草酸的水來。
山坡上的幾個大沉澱池隨著「轟隆」一聲巨響,被炸成亂土,滿池的水噴向天際,又順著山體譁啦啦地留下來。
「這個規模不是農民偷挖老礦的邊角餘料,顯然是老闆做的事,而且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現場的國土執法人員這樣下判斷。
在現場協調各執法部門的鎮幹部發誓賭咒地對本刊記者說:「我們也都不知道老闆是誰,我們跟他們都是仇人!他們白天都不出現,一個星期前我們才來清理過,但是很快他們又恢復了。」
現場的公安幹警也向本刊記者證實:來過幾次,即便是把車放很遠,走路上來,也堵不到人。「他們都有放哨的。」
吳鏡輝告訴本刊記者:「市委市政府打擊盜採稀土下了很大決心,從2006年以來,我們已經打掉了200多個窩點。」
河源市開始有大規模的稀土盜採行為,也就是近幾年稀土價格上漲之後的事。2006年到2007年集中打擊了兩年以後,2008年情況有好轉。但是,自從2009年至2010年稀土價格飆升後,盜採行為又有抬頭之勢。
吳鏡輝用「頭頂生瘡,腳下流膿」來向本刊記者解釋盜採稀土礦對山體造成的災難性破壞。以前的國有稀土大礦是採用露天開採的方式,整片整片的山體被挖開,觸目驚心,汙染嚴重並造成水土流失。
最初的私挖濫採也是露天開採,在受到嚴厲打擊後開始轉換操作手法---從山頂打洞灌藥侵蝕山體。手法隱蔽了,也更危險。表面上不顯山露水,但是整座山很快就被毀掉,變成植被不能生長、徑流攜帶面源汙染、且潛藏著次生地質災害的危險區域。
2011年7月22日開始,河源市又展開了打擊違法盜採稀土的專項行動,即便是坐在計程車裡,也能聽到廣播裡反覆播出懸賞通知和舉報電話。
根據9月份統計,自專項行動以來,和平縣一共出動了3100多人次,投入250多萬元整治資金,對53個非法採礦點(含老礦點)進行整治、毀閉。炸毀礦池204個,回填水池5000多立方米,搗毀廠房6360多平方米。清除的水管,連起來有9.6萬米長。
與盜採者玩「貓捉老鼠」
為什麼盜採稀土行為在打擊力度這麼大的情況下,還會屢禁不止。吳鏡輝總結說:「因為風險低,利潤大。」
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盜採礦產資源達到一定的價值,才能提起訴訟。但是如何取證和鑑定,就很困難了。稀土包含在礦石中,以現在的「遊擊戰」作戰方式,盜採者往往是蠶食搜集,且馬仔在前,老闆在後,就算抓到人,也很難認定他究竟盜採了多少。且評估機構全省僅一家,基本沒辦法走國土條線的法定程序來給予盜採者沉重的打擊。
所以,除了一些超常規手段,如收繳摩託車、砸掉柴油機等打擊方式之外,聯合執法組一般都是從林業角度入手,按照盜採稀土礦造成的「毀林面積」來認定和處罰。
而對稀土盜採的「頭目」來說,抓住了一般只是損失工具成本,只要別跟同行火拼出人命,月入千萬也不是夢想。
國土執法之難,還不僅僅是制度上的執法困境。在龍川縣踩點時,幾位執法人員告訴本刊記者,他們總結的對手有三種人:有錢的、有權的、帶黑的。
「有的時候情況很詭異,」一位執法人員告訴本刊記者,「你到一個鎮一個村之後,就會覺得氣氛不對勁。我們有理由相信,有的盜採行為,尤其是上規模的盜採行為,是存在保護傘的。在你的地頭上開礦,你能不知道嗎?」
長期從事執法工作,與盜採者玩「貓捉老鼠」,不僅要頂著工作壓力,也要承擔很大的心理壓力。「這幾年來,我經常收到恐嚇簡訊,精神壓力真的很大。」龍川縣一位國土執法人員告訴本刊記者,「他們連小孩子都不放過。」說著說著,他的聲音哽咽了。
而他的另一位同事則告訴本刊記者,這些「帶黑的」團夥從執法人員的親人下手,拉他上中學的兒子「入夥」,還打他。最後,他迫於無奈將小孩轉學異地。他們認為,要打擊盜採行為,必須得整治行業市場,要挖出「幕後老闆」,懲治「保護傘」,否則,這場沉重的戰役永不落幕。
爭水與爭發展
2009年10月,廣東汕頭市南澳縣,該縣唯一的水源水庫乾涸
當上遊地區提出生態補償說要錢的時候,下遊地區常常就會提出汙染問題說賠錢的事,「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的議案被反覆提了多年,仍然推進艱難
江西省尋烏縣環保局副局長趙志麟,最近兩次被叫到贛州,向贛州市環保局寫「情況說明」。
因為,廣東省來函告了他們的狀。
根據尋烏縣提供給本刊的資料,尋烏境內的水源地水質基本是國家二類水,出境斷面基本是三類水,符合國家飲用水源標準,有時會有些波動,比如枯水期,個別指標會超過四類。但是並不會危及下遊的飲水安全。
而根據廣東省相關部門的檢測數據,江西入境的水質卻非常差,遠不及廣東自己監測廣東省部分的東江幹流水質。尋烏水、定南水省界交水斷面的水質近幾年經常為四類水,有時達到五類。
「我們只有義務沒有權利」
「如果說汙染的話,一般也就是面源汙染造成的氨氮超標,是最容易處理的。絕大多數指標都沒有問題。」趙志麟告訴《瞭望東方周刊》。
他說,尋烏原有的100多個國有稀土礦點已全部關停,連續三年的礦權指標也全部取消;2007年至今,原本可以上馬的15家企業,都因為保護東江源而未能落戶;三年內還取消了經濟林的砍伐指標,以限制發展的代價讓出大量環境容量??如今,在年財政收入僅2個多億的情況下,還投資4000多萬進行綠化工程,5000多萬興建縣城汙水處理廠,實施「五大」工程,「十項」措施等等。對一個國家級貧困縣來說,已經有些不堪重負。因此,他們不斷呼籲著上下遊責任共擔。
「我們只有義務沒有權利。」趙志麟有些抱怨,「說到生態補償,下遊不會給錢;但是一說到汙染,下遊就要來告狀問責。」
當上遊地區提出生態補償說要錢的時候,下遊地區常常就會提出汙染問題說賠錢的事,「建立和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的議案被反覆提了多年,仍然推進艱難。
這樣的糾葛不僅發生在省際,也發生在市與市之間。比如,因為東江二級支流淡水河的汙染問題,惠州市數年來也多次跟深圳交涉,深圳則「提交省政府仲裁」。
「深圳很有戰略性眼光,他們的東部引水工程,從我們上面把優質水引走了,然後淡水河的排汙卻流回惠州,這樣公平嗎?」惠州市的一位政府官員對本刊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