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吳萍萍
「欠錢的是大爺,翻牆、跳車樣樣精通,法官來了腳底抹油,一溜煙跑路再說,反正我就是不還,看你能把我怎麼樣。」這是玉門市玉門鎮南門村一名「老賴」的真實寫照。
4月29日,當大多數人沉浸在五一假期的歡樂時,玉門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們早早蹲點在「老賴」家前,將「老賴」馬某在家堵了個正著。
原來,被執行人馬某不僅對法院的判決熟視無睹,還多次蓄意躲避執行、隱匿財產,給當事人造成了重大損失。為徹底剷除「老賴」頑疾,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今年4月初玉門市人民法院按照省、市安排部署,開展了旨在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百日會戰」行動。近兩個月以來,玉門市人民法院共司法拘留72人,執行到位案件款795.8萬元。僅5月12日、13日和19日、20日兩個周末,共執行到位案件款240餘萬元,這相當於去年同期近一個月的工作量。之所以能取得如此「雷厲風行」的成效,和玉門市人民法院去年5月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統探索實施的績效考核積分制管理模式密不可分。
作為酒泉市收案量較高的法院之一,2017年,玉門市人民法院收案4767件、結案4342件,其中,民間借貸、買賣合同、勞務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等糾紛案件高達1184件。這對一個入額法官只有23人的縣級人民法院來說,法官的辦案壓力和工作量可想而知。為此,玉門市人民法院主動適應司法體制改革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在省、市法院原有績效考核基礎上進行大膽創新和積極探索,以積分制為導向,對各類人員辦案工作的質和量分類考核、綜合評判,一步到位解決了長期以來困擾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的難題,探索出了一條可複製、可借鑑的改革新路子。
點點對應的量化考核促使法官多辦案
——解決「案多人少」難題
隨著近年來民商事案件大幅增長,基層法院普遍面臨著「案多人少」、法官斷層流失嚴重的矛盾,特別是原有的法院量化考核不健全、不科學,不能適應新時期法院工作的新變化等帶來的「幹多幹少一個樣」、人員吃「大鍋飯」、審判執行質效不高等問題,嚴重製約著基層法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進程。如何既不改變審判執行工作的權重地位,又充分考慮辦案質效和審判人員積極性的重要性,探索新時代下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新途徑?玉門市人民法院探索推行的績效考核積分制為廣大基層法院解決上述難題給出了答案。
「簡單說,績效考核『積分制』就是用積分(獎分和扣分)對人的能力和綜合表現進行全方位量化考核。這是我們在省高院和市中院績效量化考核基礎上進行的大膽創新和積極探索,目的是全方位調動人的積極性,為破解基層法院『案多人少』難題提供方案。」玉門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呂萬平說。
「以往,案多人少,辦案多的法官,反而更容易被『找岔子』,施展不開『拳腳』。」玉門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邱文禮說。
在玉門市人民法院,和邱文禮有同樣困惑的法官不在少數。一位工作5年的年輕法官告訴記者,許多年輕法官剛來時都很有幹勁,但有些案子難度大、戰線長,老法官經驗多但精力不足,年輕法官有精力但成長緩慢,加之案多人少,難免會在辦案時鬆懈。
績效考核積分制將各項業務指標作了明確規定,辦案時綜合考慮各崗位實際情況,依據責任輕重、辦案質量、辦案數量和辦案難度等因素,對已結案件分類設置分值進行積分,依據積分排名確定的等次分別發放對應的獎勵性績效考核獎金,實現各環節流程的全覆蓋,這樣一來所有法官的積極性都被調動了起來,再不畏手畏腳了。」從事法院工作23年的邱文禮見證了積分制出臺前後帶來的巨大變化。
現在,邱文禮是另一番狀態。他還記得,績效考核積分制剛推行不久帶來的效果。「首次立案執行完畢的案件給予執行最高積分。有獎勵,大家自然有積極性。」邱文禮說。
正是在這種積分制的激勵下,邱文禮在去年考核中,以451分的總成績名列全院第一,為其他法官帶了頭。
積極性的來源,是玉門市人民法院工作思路的創新改變——從「獎勵」的角度進行考評,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合理設定考核指標,根據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員崗位的不同,從案件立案、庭審、判決、執行到行政工作各環節、各流程,建立一套覆蓋全院各項工作的績效評價體系,充分調動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員等崗位幹警工作的積極性,解決「人少案多」「辦事拖拉」的老大難問題。
「玉門市人民法院推行的績效考核積分制管理模式源於企業積分制管理,又有所區別。玉門市人民法院堅持從嚴管理與有效激勵相結合,準確界定各類案件的難易程度和實際工作投入,對刑事、行政、民事、執行、辦公室等部門之間的工作量,以不同的標準設置權重比例,同時將廉潔自律、調研文章等共性指標納入其中,以相應的分值對幹警進行全方位動態考核,年底最終積分決定幹警職級晉升、員額進退、崗位調整、獎金分配,從而達到激勵幹警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幹警積極性的目的。」呂萬平說。
積分相應的排名定優促使法官辦好案
——解決「幹多幹少一個樣」難題
「嗨,這個月你首次執行完畢多少案件?」玉門市人民法院副院長楊明說,績效考核積分制的出臺,有效破解了法官「幹多幹少一個樣」的隊伍管理瓶頸問題,就連大家見面打招呼的方式也悄然發生了改變。
然而這項制度推行伊始,法官心中有不少顧慮:「每辦一個案子,辦到什麼程度,辦到哪一環節,都要錄入到系統」「每天打開電腦看到自己排名靠後,也是壓力山大」……
經過一年的實踐,變化最大的是法官辦案的積極性提高了。「人都是要面子的,看到自己排名靠後,肯定要努力的。」玉門市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法官告訴記者。
據介紹,過去,一名法官辦一件複雜的案子和辦一件簡單的案子區別不大,還有可能後者因為簡單容易而爭搶辦理,但一些可能涉及到十幾個犯罪嫌疑人、甚至三五起相互關聯的複雜案件則無人問津,同時原有的績效考核不能在各環節反映法官辦案的實效,更體現不了法官之間的能力差異。績效考核積分制的實施改變了以往的情況,經過充分的研判,玉門市人民法院按照案由、結案方式等主要因素分別對刑事、民事、行政、執行案件進行了分類,並設置了不同分值,同時結合成立的借款審判組、交通事故審判組等審判團隊進行具體分案,法官由先前的「要我辦案」轉變為「我要辦案」,有效解決了「難案無人辦、簡單案件爭搶辦」的問題。如民事、刑事案件,一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1分,二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3分,三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5分,四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7分;行政案件,一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1分,二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5分,三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7分,四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9分;執行案件,一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1分,二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3分,三類案件每結案一件得4分。一起複雜案件的積分是一件簡易案件積分的幾倍,這無形中大大提高了法官辦理大案難案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法官每辦一起案件,會獲得一定積分。在設定案件分值時,充分考慮到分值與案件工作量及難易度之間的比例關係。」楊明說,績效考核積分對法官審判執行案件的積分項目和積分標準、積分管理作出了詳盡的規定。這既準確界定了各類案件的難易程度和實際工作投入,實現了刑事、民事、行政、執行工作崗位之間工作量的科學比對,又充分考慮了審判執行工作實績,解決了平均主義的問題。
自辦案積分制出臺後,玉門市人民法院強化考評結果運用,將法官辦理案件積分結果納入績效考核獎金發放、職務晉升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在玉門市人民法院2017年的績效考核名單上,積分排名靠前的法官赫然在列。而績效考核積分排名靠後的法官,法院則與員額退出機制相銜接,使不能獨立辦案、案件質效較差、完不成核定工作量的法官及時退出員額,樹立「有進有出」「能上能下」動態化調控機制導向。
「績效考核結果作為職務晉升、評優樹先的重要參考,充分調動辦案積極性,讓大家跳起來摘桃子,真正體現幹多幹少不一樣。」玉門市人民法院法官如是評價。
前呼後應的分類施策促使法官公正辦案
——解決辦案質量不高的難題
今年4月初,玉門市人民法院年輕法官小趙在法院內網上查閱自己辦理案件「成績單」,並按照標準對自己所辦案件進行了積分測算。「與公示的季度積分排名表相比較,能看出自己一季度辦了多少案,與其他法官差距有多少,同時激勵自己有針對性地對案件辦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小趙說。
對於積分制帶來的觸動,一線辦案法官最有發言權。玉門市人民法院在近期審判的一起民事案件中,因為審判案卷中有錯別字、審判案卷中格式不符合要求而被扣分,這使法官意識到在辦案中應更加注重細節和質量。
新的績效考核積分制將考核分為平時按季度考核和年終考核兩項。每季度結束後一周內,審管辦、信訪、紀檢監察、辦公室等部門分別提供案件、信訪、考勤、信息等考核基礎性數據,而法官助理、行政人員的量化工作完成情況分別由法官、辦公室主任籤字確認後提供,考核領導小組匯總核算積分後予以公示。年終考核在季度考核成績的基礎上對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員進行綜合積分排名。
在績效考核積分制實行中,玉門市人民法院還實行分類施策,對員額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員實行不同的積分制管理辦法,讓不同人員在各自崗位各盡其能、各展其才,解決了以前人員工作質量不高,吃「大鍋飯」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