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愛有等差的主張更加合理。墨家之兼愛思想講究愛無等差,誠然,這個「無等差」的狀態確實聽上去很美好,是一種理想狀態,但是就是因為太過理想了,反而顯得不合時宜。
因為墨子的「兼愛」思想不是基於人不相愛提出的,而是基於人因為血緣或者其他一些因素,在感情上更傾向於與自己親近的人提出的,墨家所反對的,是「人之常情」。換句話說,墨家之兼愛的落腳點,是在反對「愛有等差」的社會現象,這一點雖然不是不能理解,但是「絕對的博愛」對人來說,還是太過苛刻。
1、墨家之兼愛並非反對人之「不相愛」,而是反對「人對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愛」這種現象
為何認為儒家之愛有等差更加合理一些?因為與墨家之兼愛相比,儒家之愛有等差確實更趨於「人的自然之性」,而墨家之兼愛就「極端」了。如果說墨家之「兼愛」思想是建立在「人不相愛」的基礎上展開議論,也比較好接受一些。萬物生來就有利己之性,荀子早有闡述,也有其合理性,從此方面展開議論,繼而提出兼愛,因為兼愛有其限定範圍,也能一定程度展現其合理性。
但是,墨家「兼愛」思想的問題就出在了它是建立在反對「親疏之愛」的基礎上的。雖然墨家提出這個思想也能夠理解,墨家的成員大多都是社會底層的手工業勞動者,自然是受到過貴族階級的壓迫,「兼愛」不過是喊出了底層勞動人民的心聲罷了。
但是,心聲歸心聲,「兼愛」放在階級間,用來抹平階級對階級的矛盾還挺合適,但是把「兼愛」細化,放到社會倫理間,就顯得有些個「極端」了。像愛自己父母一樣愛天下所有人的父母?很高尚的想法,但很難。
2、儒家之「愛有等差」一方面屬人之常情,一方面維繫了封建社會秩序的穩定
無論是西方文明,還是東方文明,人類社會的進程不免存在一個有階級矛盾的時期,我們應該理性看待這個時期,以及這個時期的文化。社會要在穩定中發展,必須產生維繫該時期之社會秩序穩定發展的文化。
儒家文化從春秋時期之孔子開始,到後世王朝之更迭,其文化內容漸漸被後人豐富,側重點也有所不同,後世豐富入學的一些觀點,有的很有積極性,但也不乏出現具有消極意義的觀點。這很正常,理性看待便好。而儒家思想即便再怎麼被後人豐富發展,我們總是能看到儒家思想中對社會尊卑秩序的維護,其實,「維護尊卑秩序」只是我們看到的結果,而儒家做這件事的意圖,不過是讓人「各司其職」,以期藉此維繫社會秩序之穩定罷了。
同時,儒家之愛有等差無疑是諸位先賢體察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結果。「愛有等差」一方面是人生來就有的天性,人自然是更加親近一直照顧自己、愛惜自己的父母,而不會去猶如呵護自己父母一般呵護素不相識的「夫婦」。這是人的天性,這種天性中表現出來的差別,不應該被進行「道德評價」,如果連更加親近自己父母這種不自覺的感情傾向都被拿出來進行「道德評價」,這就太不正常了。另一方面,「愛有等差」也是儒家作為維繫封建社會秩序穩定的法子。
3、儒家思想之愛有等差更加接近人之常情,而墨家之兼愛雖然美好,但太過理想化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儒家之愛有等差思想無疑是更加符合我們的天性。不僅是人,即便是動物,也是更加親近一直照顧自己的人;而墨家的兼愛之愛有等差,顯得過於極端,雖然很美好,但是卻太過理想,顯得不合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