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馮維維
審稿人給出的意見是修改,期刊編輯卻給退稿——論文投稿時,你遇到過這種情況嗎?
一項對322名高影響力期刊編輯進行的調查發現,91%的受訪者確定自己至少改動過一次評審意見。
與此同時,8%的編輯承認,他們會改變審稿人的總體推薦意見,即便未經過後者允許。
10月28日,Science網站就期刊編輯能否改動同行評審意見進行了討論。
文章中,有人表示,期刊編輯權力過大,責任很小,需要約束。但也有期刊編輯認為,改變同行評議是可以的,比如刪除攻擊性語言,甚至改動審稿人的一些意見。
「略作修改」變成「拒稿」
2012年,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元研究人員Fiona Fidler向美國《教育與心理測量》雜誌提交了一份論文評審報告。
不過,她無意中發現期刊編輯修改了自己的審稿意見,而且有些地方改動很大。比如,「非常贊同」變成了「大體贊同」;「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變成了「這裡還需要改進」。
更糟糕的是,她明明建議編輯讓作者略微修改文章然後接收,但這在編輯給作者的退稿信中完全被曲解了。
雖然這本期刊的審稿過程是雙盲的,但費德勒能認出這篇論文是荷蘭格羅寧根大學心理學研究者Rink Hoekstra寫的,因為她曾看到後者在斯洛維尼亞的一個會議上展示過相關研究。
因此,在提交了審稿意見後,她給Hoekstra發郵件表示祝賀,說自己的評價很挑剔,但很積極。
然而,就在同一天,這篇論文被拒稿了。
期刊主編、美國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方法學學者George Marcoulides在給論文作者的評審結果中寫道:「審稿人幾乎異口同聲地建議我拒絕以當前的形式發表這篇論文。」
於是,Hoekstra給Fidler寫了回信,並附上從期刊編輯那裡得到的兩份評審意見。
隨後,Fidler將自己最初的審稿意見與Hoekstra收到的最終意見逐字逐句進行比較。結果發現,她所寫的對論文略微擔憂的語句被刪除了,批評論文研究方法的其他語句則被加了進來。
雖然編輯可能會推翻審稿人的評審意見,但通常的做法是在決定信中解釋這一點。
憤怒的Fidler給Marcoulides發郵件要求解釋此事。對方回覆說,他們的電腦系統有時會混淆和歪曲審稿人的評論。
Fidler認為,這種解釋「荒謬可笑」,技術故障不可能創造出「意義完全相反、語法完美的句子」。
90%期刊編輯會改動審稿意見
上述事件後,Fidler與Hoekstra合作,開始調查這種行為有多普遍。
他們與合作者對生態學、經濟學、醫學、物理學和心理學等領域322名高影響力期刊的編輯進行調查,聚焦點是「期刊編輯什麼時候認為改變同行評審報告是合理的」。
調查顯示,91%的受訪者確定自己至少改動過一次評審意見。超過80%的受訪者表示,如果審稿人使用了攻擊性語言或對論文作者發表了不恰當的個人評論,他們會這樣做。
讓Hoekstra震驚的是,8%的編輯承認,他們會改變審稿人的總體推薦意見,即便未經過後者允許。
考慮到承認這種可疑行為可能帶來恥辱,他認為,這一數字或許被低估了。「實際上可能有更多的人在這樣做。」
修改同行評議該不該幹?
當審稿人給出的評審意見充滿敵意時,編輯應該介入,這一點幾乎沒有爭議。
不過,很少有期刊對什麼時候允許和不允許修改同行評審報告提供明確的指導。
當前,很多期刊都有保護措施:它們與審稿人共享所有的評論和修改決定,允許他們看到自己的評論是如何被傳達給作者的。
但調查中約有20%的編輯表示,他們的期刊既沒有向審稿人發送修改後的評審報告,也沒有向審稿人發送決定信。
對此,《科拉伯拉:心理學》雜誌主編、Fidler的同事Simine Vazire態度十分明確:未經審稿人許可,不得修改評審意見。
她所在的雜誌尚無相關政策,但她正在考慮提議制定一個。
Vazire認為,如果沒有明確的界限,很容易為編輯修改評審意見找藉口。「期刊編輯有很大的權力,但幾乎沒有責任。」
所以,期刊編輯修改審稿人的評審意見,你認為該不該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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