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南都11月30日報導涉原陽4名兒童被埋案一名官員,因收受開發商白酒後玩忽職守被公訴,12月8日,南都記者再次從中國檢察網獲悉,又有一名涉此案的原陽縣官員,因收受開發商劍南春、瀘州酒後縱容項目違法施工,被原陽縣新鄉檢方公訴。
70後官員收受白酒縱容違法施工被公訴
據中國檢察網公布的起訴書顯示,現年43歲的被告人王某甲,系大學本科,此前擔任原陽縣某局股長。因涉嫌玩忽職守罪,於9月23日被原陽縣公安局城關鎮派出所取保候審。
據檢方起訴書,在原陽4兒童被埋案地,被告人王某甲多次到涉事項目工地進行檢查,發現該項目工地持續施工,均未按照《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排人員督促該項目停工,也未將該違法事項移交監管部門,致使涉事項目工地持續施工至2020年4月18日發生安全事故,造成4名兒童死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南都記者注意到,據起訴書,在案發不到一個月前,當地曾有官員發現涉事工地違法情況並打算上報,但被王某甲攔下。檢方披露了案發經過。
經查明:2020年3月7日,新鄉市某有限公司開發的原陽縣某項目在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工。3月23日,原陽縣某局職工薛某某、李某某到該項目工地檢查,發現該情況,向涉事公司總工程師下發了《揚塵汙染停工整改通知書》,並向原陽縣某局某股長被告人王某甲匯報,同時製作了《移交通知》準備移交有關政府部門。當日,涉事公司總工程師找到王某甲對該項目工地的處罰事項進行溝通,王某甲同意不進行處罰,僅要求整改,並交代薛某某不再移交材料。
據檢方查明,在被告人王某甲同意不進行處罰第二天,3月24日,被告人王某甲收受涉事公司總經理吳某某劍南春酒1箱。4月15日,王某甲父親去世,王某甲收受吳某某瀘州酒4箱、玉溪香菸10條。9月22日,王某甲主動退出違法所得5920元。
此前已有80後官員收受劍南春被公訴
就在一周前,另一名原陽涉原陽4兒童被埋案的官員,因收一箱白酒未督促項目停工被公訴。
11月30日,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檢察院近日公布的一則起訴書顯示,80後原陽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劉某某,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收受某公司總經理吳某某的一箱價值2300元劍南春酒後,為徇私情玩忽職守,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該檢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南都此前報導,2020年4月18日下午,原陽縣盛和府建築工地自卸車傾倒土方時,將在工地玩耍的4名兒童壓埋,致其不幸死亡。4月19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8名開發及施工人員刑事拘留。當地曾發布消息,初步查明,該工地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屬無證非法施工,涉事車輛為向後傾翻型後八輪自卸車,系違規作業。
採寫:南都記者 黃馳波 吳佳靈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