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豐巢快遞櫃宣布向用戶收取超時費,引發不少爭議和討論。一邊是上海、北京、杭州等地多個小區對收費快遞櫃「說不」,一邊是豐巢公司替快遞櫃超時收費遇阻「叫屈」。為方便居民隨時取件而安放的快遞櫃,能否破解快遞「最後100米」難題?有償使用到底是解決痛點還是加劇痛點?快遞櫃收費之爭,仍待各方博弈求解。(5月18日《人民日報》海外版)
「您的包裹已放在小區快遞櫃,取件碼XXXX,請及時領取。」這樣的簡訊,對於習慣網購的用戶來說並不陌生;與此同時,快遞小哥送貨的電話卻日益稀少,快遞常常被直接放進快遞櫃,「不告而投」和「懶人快遞」的現象越來越普遍。不少智能快遞櫃,已成為快遞員的「甩手櫃」,選擇權並未回到用戶手中。快遞企業及快遞員過度依賴智能快遞櫃,甚至額外收取「櫃錢」,引發糾紛不斷。特別是,近期豐巢快遞櫃宣布向用戶收取超時費,更是引發一場行業「地震」。
然而,《快遞暫行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那麼首先要徵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則必須送件上門。可見,送件上門,既是快遞服務的一個基本要求,也是快遞企業的一項法定義務。換言之,送件上門始終是擺在第一位的,至於快遞櫃,只是一種補充。
然而,必須正視的是,快遞櫃變成「甩手櫃」,也有難言之隱。一方面,有些小區禁止快遞車輛入內,快遞員擔心快遞車或車內的快遞被盜;部分快遞單上的門牌號不準確,經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況,導致送貨效率降低、快遞積壓,等等。另一方面,居民小區快遞代收點和智能快遞櫃越來越多,快遞員只需打個電話告知,收件人可隨時自取,既方便了客戶,又提高了投遞效率。當然,這些都不能成為快遞員單方放棄送件上門的理由,更不能成為快遞企業向用戶收取超時費的藉口。
事實上,國家也鼓勵快遞「最後100米」的配送要多樣化,其中當然也包括使用快遞櫃。比如,《快遞暫行條例》明確,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末端服務設施,為用戶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然而,快遞行業鼓勵末端服務的多元化,但這種多元化的前提是,無論選擇哪種送件方式,都應當徵求收件人的意見。這就要求,是否送件上門,是否接受快遞櫃,是否收取「櫃錢」,亦或是否可以收取超時費,快遞員與收件人事先應進行充分協商,並達成共識,充分尊重消費者選擇權。
可見,必須先做好送件上門,再談快遞櫃收費問題。《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已於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重申「快遞企業用智能快遞櫃投遞應徵得收件人同意」。郵政部門應督促快遞企業,不折不扣地執行這個規定。據報導,從2019年3月開始,菜鳥網絡自主設置功能已在全國上線,用戶不同意存放快遞櫃,快遞員將無法將櫃門打開,將選擇權還給用戶。此舉應在快遞行業大力推廣,並成為一種「標配」。特別是,政府或行業相關部門,應儘早拿出意見,明確小區快遞站點的性質與定位,強化其公益屬性,將小區快遞站點,作為小區為居民提供後勤服務的公共產品,成為小區基礎設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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