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聞網-玉林日報訊(記者 羅軍 通訊員 賓鳳蓮)原本以為是令人羨慕的「忘年戀」夫妻,但是,因為年齡差距大,他們在一起生活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鬧意見。近日,女方以感情破裂為由,訴至博白縣人民法院,要求與男方離婚。經法官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調解意見,糾紛得以化解。
原告莫某蘭,1990年出生,被告馮某,1969年出生,原、被告相差21歲。原、被告於2009年10月經媒人介紹認識後不久就同居生活。同年雙方到廣東東莞市打工,之後陸續生育了6個小孩。2017年11月,雙方到民政局補辦結婚登記手續。莫某蘭訴稱其與被告因年齡差距大,雙方性格不合,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無法交流溝通。馮某甚至家暴毆打莫某蘭,趕其出家門。
4月14日,原告和被告雙方如約至博白縣人民法院沙河法庭。由於原被告已經共同生活了十多年,並生育了6個小孩,為了家庭的和睦和小孩的成長,馮法官試圖做雙方的調解工作。經過溝通了解,原、被告雙方都自願離婚,只是對於小孩的撫養問題有爭議。原告莫某蘭想要爭取女兒馮某香的撫養權,被告堅持要自己撫養6個小孩,不需要原告承擔撫養費。馮法官單獨對原告莫某蘭進行開導,向其釋明相關的法律規定,最後原告同意了被告的調解意見,至此糾紛得以解決。
原標題:相差21歲 「忘年戀」夫妻訴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