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2月29日訊(記者梁傳松 通訊員邵峰)鄂州某醫藥公司進了一批口罩,該口罩成本價僅11元,但公司要求名下藥店不得以低於18元一個出售。藥店見銷量較好,最後竟漲價到30元一個進行零售。群眾舉報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該藥店進行了35萬元的罰款,同時公安機會對該公司非法經營立案進行調查中。
1月24日,多名群眾投訴稱,鄂州市某醫藥公司名下某藥店在疫情防控期間擅自抬高N95口罩價格。經鄂州市公安局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發現,1月22日,該公司向湖北某藥業有限公司購進N95防護口罩14400個,隨後以每個加成本費2元調撥給旗下直營藥店。並指定各藥店以不得低於18元的價格銷售,藥店員工見該批口罩十分搶手,最後坐地起價,竟加到30元一個出售。兩天時間,這批口罩被銷售一空。
「根據湖北省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屬於哄抬物價行為。」辦案民警介紹,2月11日,鄂州市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該醫藥公司非法經營案,鄂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35萬元罰款。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另訊,1月28日,鄂州城區十字街某藥店銷售「三無」口罩。公安局治安支隊調查發現,1月21日,該藥店購進「三無」口罩產品13盒(每盒50個),1月22日全部賣出。經相關權威機構檢測,發現該口罩無防病毒作用。公安機關依法對該藥店銷售員廖某元進行詢問,廖某元對其在防疫期間銷售偽劣口罩、欺騙消費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對他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