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主承銷商):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提示
1、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根據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10月修訂)和《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10]26號)的相關規定,對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上發行做出相關安排,請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認真閱讀本公告。
2、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下發行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申購平臺」)進行,請詢價對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認真閱讀本公告。關於網下發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 (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電子化實施細則》(2009年修訂)等相關規定。
3、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認真閱讀2012年4月24日(T-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的《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估值及投資風險提示
1、發行人所在行業為輸配電及控制設備製造業,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已經發布的滬深全市場行業滾動市盈率(以行業所有上市公司在2012年4月20日收盤後的總市值除以其2010年第四季度與2011年前三季度淨利潤之和計算得出)、滬深全市場行業靜態市盈率(以行業所有上市公司在2012年4月20日收盤後的總市值除以其2010年度淨利潤之和計算得出)分別為30.13倍、28.1倍。本次發行價格區間對應的發行後市盈率為24.47倍-25.79倍,低於行業滾動市盈率14.40%-18.79%,低於行業靜態市盈率8.22%-12.92%,但仍存在股價下跌,給新股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
2、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的實際資金量為55,296.71萬元。按本次發行價格區間(9.3元/股-9.8元/股)計算所募集的資金量為80,603.1萬元-84,936.6萬元,超出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的實際資金量25,306.39萬元-29,639.89萬元(超募比例為45.76%-53.60%)。
發行人募集資金擬投入新能源及光電複合海洋工程用特種電纜項目,該項目總投資額為80,296.71萬元。為保證項目儘快實施,不因為募集資金到位時間影響項目實施進程,發行人在項目建設總體規劃時安排使用募集資金55,296.71萬元進行項目投入,其餘投資25,000萬元通過自籌及銀行貸款方式解決。發行人已啟動該項目建設,截止目前通過向銀行貸款和自籌相結合的方式保證了項目建設進程。若實際募集資金淨額超出項目需要的募集資金投入金額,超出部分首先用於償還本項目銀行貸款,以提高項目收益。如果償還本項目銀行貸款後有餘額,將用於補充項目所需建設資金。如果補充項目所需建設資金後仍有餘額,將用於補充經營所需流動資金。上市後發行人將根據實際生產經營需求和業務發展整體戰略規劃,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後合理使用本次發行超募資金,董事會將在《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中披露超募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效果,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核查報告》中對此發表核查意見。
本次發行完成後,發行人的現金及淨資產將有較大幅度增長,不僅將對發行人資金管理運營及內部控制提出嚴峻挑戰,而且短期內如果業務不能同步增長,存在發行人淨資產收益率出現較大幅度下降的風險,以及發行人估值水平下調、股價下跌給新股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
重要提示
1、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或「明星電纜」)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86,670,000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下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400號文核准。本次發行的保薦人及主承銷商為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元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簡稱為「明星電纜」,股票代碼為「603333」,該代碼同時用於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
2、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詢價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資金申購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次A股發行數量為86,670,000股。網下發行數量17,300,000股,即本次發行數量的19.96%;網上發行數量69,370,000股,即本次發行數量的80.04%。詢價對象為符合《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2010年10月修訂)中界定的詢價對象的條件,且已經在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登記備案的機構,包括國元證券自主推薦、已向協會備案的詢價機構。
3、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已於2012 年4月20日(T-3日)完成。本次發行價格區間為9.3元/股-9.8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配售對象在初步詢價階段填寫的多個「擬申購價格」,如其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報價落在本次發行價格區間(含上限和下限)或區間上限(9.8元/股)之上(以下簡稱「有效報價」),該配售對象可以進入累計投標詢價階段申購新股,且必須參與本次網下累計投標詢價進行新股申購。
如「擬申購價格」全部落在本次發行價格區間下限(9.3元/股)之下,該配售對象不得參與本次網下累計投標詢價進行新股申購。
4、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新股申購。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有效報價」,均不得參與網上發行的申購。若配售對象同時參與網下發行和網上發行的,網上發行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5、配售對象在申購及持股等方面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配售對象相關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名稱、證券帳戶、銀行收付款帳戶/帳號等)以2012年4月17日(T-6日)(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個交易日)12:00前在證券業協會登記備案信息為準,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備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後果由配售對象自負。
6、本次網下申購時間為2012年4月24日(T-1日)至2012年4月25日(T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必須在上述時間內登錄上交所申購平臺提交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
7、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應在申購期限截止前及時、足額繳付申購款項,申購資金劃出時間應早於2012年4月25日(T 日)15:00,到達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指定結算銀行開立的網下申購資金專戶時間應早於該日 16:00。申購資金不足或未能及時到帳的申購均視為無效申購。請投資者注意資金在途時間。關於劃付資金具體事項務請仔細閱讀本公告「二、(三)申購款項的繳付」
8、初步詢價中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未能參與本次網下累計投標詢價,或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將視其為違約,將在《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定價、網下發行結果及網上中籤率公告》中予以披露,並將違約情況報送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9、若網下有效申購的總量大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1,730萬股,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按比例進行配售,網下最終配售比例=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發行價格以上的網下有效申購總量。
若網下有效申購的總量等於1,730萬股,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按照配售對象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若網下申購結束後,網下有效申購的總量小於1,730萬股,認購不足部分由承銷團餘額包銷。
10、本次發行中,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發行人及主承銷商可協商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向證監會、上交所申請恢復發行後,可重新啟動發行工作。
(1)初步詢價結束後,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
(2)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11、本次發行可能出現回撥的情形:若2012年4月25日(T日)出現網上申購不足的情況,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由參與網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認購,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按比例進行配售。上述機構投資者未能足額認購的部分由主承銷商推薦其他投資者認購;仍然認購不足的部分,由承銷團包銷。在發生回撥的情形下,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並於2012年4月26日(T+1日)公告回撥公告。
12、配售對象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獲配股票的鎖定期為3個月。鎖定期自本次發行網上資金申購獲配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13、本公告僅適用於明星電纜首次公開發行A股的網下發行部分。有關網上發行的具體規定,敬請參見於2012年4月24日(T-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的《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網上資金申購發行公告》。
14、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請詳細閱讀2012年4月17日(T-6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的《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本次發行的招股意向書全文及備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查詢。
釋義
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義:
發行人/明星電纜
指四川明星電纜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