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重慶銀行:海外監管公告 -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

2020-12-23 中國財經信息網

[HK]重慶銀行:海外監管公告 -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22日 08:45:55&nbsp中財網

原標題:

重慶銀行

:海外監管公告 -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ANK OF CHONGQING CO., LTD.*

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63)

(優先股股份代號:461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本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謹供參閱。

代表董事會

重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軍

中國重慶,2020年12月22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行的執行董事為林軍女士、冉海陵先生、劉建華先生、黃

華盛先生;非執行董事為黃漢興先生、鄧勇先生、楊雨松先生、湯曉東先生、吳

珩先生、劉影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星博士、王榮先生、鄒宏博士、馮敦

孝博士、袁小彬先生。

*

本行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持有B0206H250000001號金融許可證,並經重慶市

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准領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500000202869177Y號的企業法人營業執

照。本行根據香港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

155章)並非一家認可機構,並非受限於香港金

融管理局的監督,及不獲授權在香港經營銀行及

╱或接受存款業務。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提示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重慶銀行

」、「發行人」或「公司」)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

法》(證監會令第

144號)(以下簡稱

「《管理辦法》

」)、中國證券業協會(以

下簡稱「證券業協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範》(中證協發

[2018]142

號)(以下簡稱「《業務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細則》(中證協

發[2018]142號)(以下簡稱「《配售細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

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

[2018]142號,以下簡稱「《投資者管理細則》」)

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

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

[2018]40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

[2018]41號,以下簡

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等相關規定組織實

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均採用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以下簡稱

「申購平臺」)進行,請網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關於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

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網下發行實施

細則》等相關規定。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方式、回撥機制、網上網下申購、繳款、棄購

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

2

1、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

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

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聯

席主承銷商)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招商證券

」、「保薦機構(聯

席主承銷商)」)、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

建投」)(

招商證券

中信建投

合稱為「聯席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

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由聯席主

承銷商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組織實施;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實施。

2、本次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不超過347,450,534 股,約佔發行後總股本的

比例為10.00%,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不設老股轉讓。本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

不超過3,474,505,339 股。

3、本次發行定價將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確定,發行規模具有不確定性。

4、投資者將在2020 年12 月31 日(T 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申購時無

需繳付申購資金,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30-11:30

和13:00-15:00。

若本次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發

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連續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每

周至少發布一次,本次發行申購日將順延三周。

5、本次發行的價格將不高於剔除無效報價後,網下投資者中證券投資基金

管理公司、

證券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

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加權平均值及中位數、全部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申報價

格的加權平均值及中位數四個數中的孰低值。

6、初步詢價結束後,聯席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後的詢價結果,對所

有符合條件的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申報價格由高到低、同一申報價格上按配售對

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申報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購時間由後到

先、同一申報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按申購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

順序從後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部分的數量,剔除的擬申

購總量不低於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當最高申報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

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將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

網下申購。

7、本次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8、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代其進行新

股申購。

9、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

或資金規模。

10、根據《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港聯交所

上市規則》」)的規定及相關安排,公司將不向《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下的發

行人關連人士(定義見《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關連人士」)配

售發行人本次

A股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

11、網下投資者應根據《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初步

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

果公告》」),於

2021年

1月

5日(

T+2日)

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

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隻新股,

請務必按每隻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隻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

合併繳款將會造成入帳失敗,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

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

2021年

1月

5日(

T+2日)日終有

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聯席主承銷商包銷。

12、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

量的

70%時,聯席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

排進行信息披露。具體中止條款請見「十、中止發行情況」。

13、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

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聯席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

3

報證券業協會備案。

根據《投資者管理細則》的相關規定,「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在一個自然

年度內出現《業務規範》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六條所規定的一種情形的,協會將

其列入黑名單六個月;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現《業務規範》

第四十五條和第四十六條所規定的單種情形兩次(含)以上或兩種情形以上,協

會將其列入黑名單十二個月。網下投資者所屬的配售對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首次

出現《業務規範》第四十五條第(九)項「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或第四

十六條第(二)項「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情形,未造成明顯不良後果,且

及時整改,並於項目發行上市後十個工作日內主動提交整改報告的,可免予一次

處罰」。

網上投資者連續

12個月內累計出現

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

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

6個月(按

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

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網上申購。

14、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根據總體申購的情況

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數量進行調節。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

安排請見本公告「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5、本次發行前每股淨資產為

10.8245元(按本次公開發行前最近一期經審

計的合併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16、發行人

2019年度實現營業收入

1,194,799萬元,相較於發行人

2018年

度的營業收入

1,083,977萬元,營業收入增長

110,822萬元,同比增長

10.22%;

發行人

2019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

420,749萬元,相較於發行人

2018年度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376,985萬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

利潤增長

43,764萬元,同比增長

11.61%;發行人

2019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

419,681萬元,相較於發行人

2018年度扣除非

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374,359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增長

45,322萬元,同比增長

12.11%。

2020年

1-6月發行人營業收入

653,822萬元,相較於發行人

2019年

1-6月

的營業收入

551,524萬元,營業收入增長

102,298萬元,同比增長

18.55%;發行

4

2020年

1-6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

254,562萬元,相較於發行人

2019年

1-6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

242,189萬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

者的淨利潤增長

12,373萬元,同比增長

5.11%;發行人

2020年

1-6月扣除非經

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255,074萬元,較發行人

2019年

1-6

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240,178萬元,扣除非經常

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增長

14,896萬元,同比增長

6.20%。

2020年

1-9月發行人營業收入

988,663萬元,相較於發行人

2019年

1-9月

的營業收入

876,852萬元,營業收入增長

111,811萬元,同比增長

12.75%;發行

2020年

1-9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

389,366萬元,相較於發行人

2019年

1-9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

372,244萬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

者的淨利潤增長

17,122萬元,同比增長

4.60%;發行人

2020年

1-9月扣除非經

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386,470萬元,較發行人

2019年

1-9

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369,972萬元,扣除非經常

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增長

16,498萬元,同比增長

4.46%。

結合行業發展趨勢及發行人實際經營情況,發行人預計

2020年度的合併營

業收入約為

126.09億元至

139.17億元,同比增長幅度約為

5.53%至

16.48%;歸

屬於發行人股東的淨利潤約為

43.37億元至

46.09億元,同比增長幅度約為

3.08%

9.55%;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發行人股東的淨利潤約為

43.23億元至

45.81億元,同比增長幅度約為

3.01%至

9.16%。

上述

2020年度業績預計中的相關財務數據為發行人初步測算結果,未經審

計機構審計或審閱,預計數不代表發行人最終可實現收入和淨利潤,亦不構成發

行人盈利預測。

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發行人業績波動風險,審慎報價,理性參與決策。

投資者需充分了解有關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

容,知悉本次發行的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在提交報價前應確保不屬於禁止參與

網下詢價的情形,並確保其申購數量和未來持股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主管部

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聯席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

本次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

5

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重要提示

1、

重慶銀行

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

347,450,534股人民幣普通股(

A股)(以

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證監會證監許可

[2020]3511號文核准。本次發

行的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為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聯席主承銷商為中信

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股票簡稱為「

重慶銀行

」,股票代碼為

「601963」,

該代碼同時用於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本次發行的網上申購代碼為

「780963」。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

2012年修訂),

重慶銀行

在行業為

「J66貨幣金融服務」。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已經發布了行業平均市盈率,

請投資者決策時參考。

2、本次發行採用網下發行和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行人和聯席主

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由聯席主承銷商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組織實施,網上發行

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

上交所申購平臺網址為:

https://ipo.uap.sse.com.cn/ipo。請符合資格的網下投

資者通過上述網址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通過申購平臺報價、查

詢的時間為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期間每個交易日

9:30-15:00。關於申購平臺的相

關操作辦法請查閱上交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服務

—IPO業務專欄中

的《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網下

IPO系統用戶手冊

(申購交易員分冊)》等相關規定。

2、本次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

347,450,534股,約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

例為

10.00%,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不設老股轉讓。本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不

超過

3,474,505,339股。

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

243,215,534股,佔本次發行總量的

70.00%;網上初始

發行數量為

104,235,000股,佔本次發行總量的

30.00%。

本次網上、網下發行的股票均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

6

7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4、本次發行將進行管理層網下現場路演推介及網上路演。發行人及聯席主

承銷商將於2020 年12 月30 日(T-1 日)組織安排本次發行網上路演。關於網上

路演的具體信息請參閱2020 年12 月29 日(T-2 日)刊登的《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路演公告》。

5、本公告所稱「網下投資者」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

者。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

品。網下投資者應當於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個交易日(即2020 年12 月24 日(T-5

日))的12:00 前在證券業協會完成配售對象的註冊工作。

聯席主承銷商已根據《管理辦法》、《業務規範》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

了網下投資者的標準。具體標準及安排請見本公告「二、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的

相關安排」。只有符合本公告「二、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的相關安排(一)參與

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標準」的網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資者方能參與本次初步詢

價。不符合相關標準而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須自行承擔一切由該行為引發的後

果。聯席主承銷商將在申購平臺中將其報價設定為無效,並在《

重慶銀行

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相關

情況。

提請投資者注意,聯席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及配售前對網下投資者是否存

在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並要求網下投資者提供符合資質要求的承諾和證明材

料。如網下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

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聯席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初步詢價及配售。

6、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20 年12 月25 日(T-4 日)9:30-15:00。在

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自行確定申

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的,須按照規定通過申購平臺統一申報,並

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

式進行申購。凡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為有效報

價,均不能再參與網上申購。

8、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根據本公告「四、確定有效報

價投資者和發行價格」的相關安排確定發行價格和可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名

單。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在《發行公告》中詳細披露網下投資者的報價情況、

關聯方核查情況,以及發行價格、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的名單等信息。

9、本次網下申購的時間為

2020年

12月

31日(

T日)的

9:30-15:00。《發

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在參與網下申購時,

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其申購價格為確定的發行價格,申購數量須為初步詢

價中的有效擬申購量。網上申購的時間為

2020年

12月

31日(T日)的

9:30-11:30、

13:00-15:00。投資者在

2020年

12月

31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

資金。

若本次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發

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連續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每

周至少發布一次,本次發行申購日將順延三周。

10、本次發行網下和網上申購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根據申購情

況確定是否啟動雙向回撥機制,對網下和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有關回撥機

制的具體安排請見本公告「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1、本次發行的配售原則請見本公告「七、網下配售原則」。

12、2021年

1月

5日(

T+2日)當日

16:00前,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網下初

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的獲配數量乘以確定的發行價格,為其獲配的

配售對象全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13、投資者需充分了解有關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相關法律法規,請認真閱讀

本詢價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在提交報價前應

確保不屬於禁止參與網下詢價的情形,並確保其申購數量和未來持股情況符合相

關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聯席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

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詢價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

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14、本次發行網下投資者需於

2020年

12月

24日(

T-5日)中午

12點前,

8

通過

招商證券

IPO及精選層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

(https://issue.cmschina.com)向

招商證券

提交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材料。

15、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初步詢價的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

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

2020年

12月

22日(

T-7日)登載於上交所網站

(www.sse.com.cn)的《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

(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全文,《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摘要》」)同日刊登於《中國

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

9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1、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人民幣普通股(

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

1.00

元。

2、本次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為不超過

347,450,534股,約佔發行後總股本的

比例為

10.00%,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不設老股轉讓。本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

不超過

3,474,505,339股。

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

243,215,534股,佔本次發行總量的

70.00%;網上初始

發行數量為

104,235,000股,佔本次發行總量的

30.00%。

3、本次發行採用網下發行和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行人和聯席主

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初

步詢價及網下發行由聯席主承銷商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組織實施,網上發行通過

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

4、本次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自本次發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5、擬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6、本次發行的重要時間安排具體如下:

日期發行安排

T-7日

2020年

12月

22日(周二)

刊登《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招股意向書摘要》等相

關公告與文件

網下投資者提交核查文件

網下路演

T-6日

2020年

12月

23日(周三)

網下投資者提交核查文件

網下路演

T-5日

2020年

12月

24日(周四)

網下投資者提交核查文件(當日

12:00前)

網下投資者在證券業協會完成註冊截止日(當日

12:00前)

網下路演

10

11

日期發行安排

T-4 日

2020 年12 月25 日(周五)

初步詢價日(申購平臺),初步詢價期間為9:30-15:00

初步詢價截止日

網下路演

T-3 日

2020 年12 月28 日(周一)

聯席主承銷商開展網下投資者核查

T-2 日

2020 年12 月29 日(周二)

確定發行價格

確定有效報價投資者及其可申購股數

刊登《網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20 年12 月30 日(周三)

刊登《發行公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招股說明書》

網上路演

T 日

2020 年12 月31 日(周四)

網下發行申購日(9:30-15:00,當日15:00 截止)

網上發行申購日(9:30-11:30,13:00-15:00)

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及網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

網上申購配號

T+1 日

2021 年1 月4 日(周一)

刊登《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

網上申購搖號抽籤

確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

T+2 日

2021 年1 月5 日(周二)

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網下發行獲配投資者繳款,認購資金到帳截止16:00

網上中籤投資者繳納認購資金

T+3 日

2021 年1 月6 日(周三)

聯席主承銷商根據網上網下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

包銷金額

T+4 日

2021 年1 月7 日(周四)

刊登《發行結果公告》

註:1、T 日為網上網下發行申購日;

2、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聯席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

修改本次發行日程。

3、若本次發行定價對應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聯

席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連續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每周至少發布一次,本次

發行申購日將順延三周,具體安排將另行公告。

4、如因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網下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其網

下申購平臺進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請網下投資者及時與聯席主承銷商聯繫。

12

二、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的相關安排

(一)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標準

參與本次網下詢價的網下投資者需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機構投資者應當依法設立、持續經營時間達

到兩年(含)以上,從事證券交易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個人投資者從事證

券交易時間應達到五年(含)以上。經行政許可從事證券、基金、期貨、保險、

信託等金融業務的機構投資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12 個月未受到刑事處罰、未因重大違法違規

行為被相關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採取監管措施,但投資者能證明所受處罰業

務與證券投資業務、受託投資管理業務互相隔離的除外。

3、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機構投資者應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

定價模型、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

4、監管部門和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5、以本次發行初步詢價開始日前兩個交易日(即2020 年12 月23 日,T-6

日(含當日))為基準日,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

券投資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在該

基準日前20 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滬市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

證日均市值應為1,000 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

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 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滬市非限

售A 股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市值應為6,000 萬元(含)以上。

6、網下投資者指定的股票配售對象不得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或信託計劃,

也不得為在招募說明書、投資協議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載明以博取一、二

級市場價差為目的申購首發股票的理財產品等證券投資產品。

7、若配售對象類型為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專戶理財產品、證券公

司定向資產管理計劃、

證券公司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期貨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

司資產管理計劃等,則須在2020 年12 月24 日(T-5 日,當日12:00 前)前完成

備案,並能提供產品備案證明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備案函、備案系統截屏

等)。

8、若配售對象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

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

所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須在

2020年

12月

24日(

T-5日,當日

12:00前)前按

以上法規規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和私募基金的備案,並能提供登記備案

證明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登記備案函、登記備案系統截屏等)。

9、下列機構或人員將不得參與本次網下發行:

①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

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

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

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②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東,主承銷商的董事、監事、高級管

理人員和其他員工;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

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③承銷商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

④第①、②、③項所述人士的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

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⑤過去

6個月內與主承銷商存在保薦、承銷業務關係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

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已與主承銷商籤署保薦、

承銷業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

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⑥通過配售可能導致不當行為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

⑦按照《業務規範》、《投資者管理細則》,證券業協會公布的黑名單所列

示的投資者。

13

14

⑧根據《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的規定及相關安排,公司將不向發行人關

連人士配售發行人本次A 股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

第②、③項規定的禁止配售對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但應

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10、配售對象應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

金規模。

11、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交易日2020 年12 月24 日(T-5 日)中午12:00 前

向聯席主承銷商提交網下申購承諾函等材料,並經過聯席主承銷商核查認證。

符合以上條件且在2020 年12 月24 日(T-5 日)12:00 時前在證券業協會完

成註冊且已開通CA 證書的網下投資者和股票配售對象方能參與本次發行的初

步詢價。

聯席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或配售前對投資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進

行核查,投資者應按聯席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公

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

系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係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

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聯席主承銷商將拒絕

接受其初步詢價或者向其進行配售。

(二)承諾函及資質證明文件的提交方式

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須符合上述投資者條件,並按要求在

規定時間內(2020 年12 月24 日(T-5 日)12:00 前)通過

招商證券

IPO 及精選

層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錄入信息並提交相關核查材料。

系統遞交方式如下:

登錄IPO 及精選層項目網下投資者服務系統https://issue.cmschina.com,或

登錄

招商證券

官方網站www.cmschina.com,點擊「IPO 及精選層項目網下投資

者服務系統」。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登錄系統(新用戶請註冊後登錄),點擊「信息維護」按照填寫

注意事項的要求填寫「投資者基本信息」及「投資者關聯關係」信息。

第二步:點擊「IPO、精選層項目備案申請」,在「當前可申報IPO、精選

層項目列表」欄目下,選擇「

重慶銀行

」項目並點擊「申報」,在同意「承諾

函」後進入「基本信息及關聯關係核查表」的報備頁面,按照頁面填寫注意事

項的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請投資者在確認所填寫的信息完整無

誤後點擊「提交」。

除公募基金、養老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

QFII投資帳

戶、機構自營投資帳戶、個人自有資金投資帳戶外的其他配售對象需提供《出

資方基本情況表》。投資者管理多個產品需提供出資方基本情況表的,需按照

下載的出資方信息模板

EXCEL文件,全部產品填報在一張

EXCEL表格中(見

表格中附件

1-1示例),

EXCEL文件大小不超過

20M。

第三步:前往「主頁-查詢我的備案申請」下載所有已提交的電子文件,並

在規定的時間內籤章後掃描上傳至系統。全部信息錄入及材料上傳後,報備狀態

顯示「報備已完成」,系統報備工作完成。

配售對象為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專戶理財產品、

證券公司

定向資產

管理計劃、

證券公司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期貨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資產管理

計劃等,則須提供產品備案證明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備案函、備案系統截

屏等);配售對象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

督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

規定的私募投資基金,則該等私募基金須提供按以上法規規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

人的登記和私募基金的備案證明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登記備案函、登記備

案系統截屏等)。

所有的產品備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文件均合併在一個

PDF中上傳,

PDF文件大小不超過

20M。

2020年

12月

24日(

T-5日)

12:00之前,投資者可在「已提交的

IPO、

精選層項目申請」中修改已提交的

IPO項目的申請信息;在

2020年

12月

24日

(T-5日)

12:00之後,該項目轉移至「已截止資料報備的

IPO、精選層項目申請」,

投資者將無法對已提交的信息進行修改。

15

16

敬請投資者注意:

1、所有的電子文件提交後還需下載列印,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籤章後掃描上

傳方能完成本次備案。需下載籤章後並上傳的文件包括:《網下投資者承諾函》、

《網下投資者關聯關係核查表》、《出資方基本情況表》(如有);

2、投資者須對其填寫的信息的準確真實性、提交資料的準確完整性負責。

投資者未按要求在2020 年12 月24 日(T-5 日)12:00 之前完成備案,或雖完成

備案但存在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情形的,則將無法參加詢價配售或者初步報

價被界定為無效報價。

3、請投資者認真閱讀報備頁面中的填寫注意事項。聯席主承銷商將安排專

人在2020 年12 月22 日(T-7 日)至2020 年12 月24 日(T-5 日)12:00 期間

(9:00-12:00,13:00-17:00)接聽諮詢電話,號碼為0755-23189776、0755-23189781、

0755-23189779。

三、初步詢價

1、本次初步詢價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進行。符合《管理辦法》及《投資者

管理細則》要求的投資者於2020 年12 月24 日(T-5 日)12:00 前在證券業協會

完成網下投資者註冊並辦理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數字證書,成為申購平臺的用戶

後方可參與初步詢價。

2、本次初步詢價期間為2020 年12 月25 日(T-4 日)9:30-15:00。在上述時

間內,投資者可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填寫、提交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3、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

擬申購股數,且只能有一個報價,其中非個人投資者應當以機構為單位進行報價。

網下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對象填報同一個擬申購價格,該擬申購價格

對應一個擬申購數量。網下投資者為擬參與報價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報價記錄

後,應當一次性提交。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報價記錄,但以最後一次提交的

全部報價記錄為準。每個配售對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筆報價。

綜合考慮本次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及發行人的估值情況,聯席主

承銷商將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數量設定為

200萬股,擬申購數

量最小變動單位設定為

10萬股,即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

20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

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不得超過

400萬股。

4、網下投資者申報的以下情形將被視為無效:

(1)網下投資者未在

2020年

12月

24日(

T-5日)

12:00前在證券業協會完

成網下投資者註冊的;

(2)配售對象名稱、證券帳戶、銀行收付款帳戶

/帳號等申報信息與註冊信

息不一致的;該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對象的報價部分為無效報價;

(3)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

400萬股以上的部分為無效申報;

(4)配售對象擬申購數量不符合

200萬股的最低數量要求,或者擬申購數

量不符合

10萬股的整數倍,則該配售對象的申報無效;

(5)經審查不符合本公告「二、投資者參與網下詢價的相關安排」中要求

的;

(6)聯席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

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7)被證券業協會列入黑名單的網下投資者。

四、確定有效報價投資者和發行價格

1、本次發行的價格將不高於剔除無效報價後,網下投資者中證券投資基金

管理公司、

證券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

機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加權平均值及中位數、全部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申報

價格的加權平均值及中位數四個數中的孰低值。

2、聯席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後的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的配售

對象的報價按照申報價格由高到低、同一申報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

由小到大、同一申報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購時間由後到先、同一申報價

17

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按申購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後到前

的順序排序,剔除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部分的數量,剔除的擬申購總量不低

於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

10%。當最高申報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

對該價格上的申報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將不足

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

購。

3、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考慮剩餘報價及擬申購

數量、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

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及有效擬申

購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的數量不少於

10家。

4、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

發行價格及其確定過程,以及可參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及其有效申購數量信

息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5、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應按照確定的發行價格參與本次網下申購。投資

者應按照《發行公告》中確定的發行價格和有效申購數量進行申購。

投資者將在

2020年

12月

31日(

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申購時無需

繳付申購資金,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

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

9:30-11:30和

13:00-15:00。

若本次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發

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連續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每

周至少發布一次,本次發行申購日將順延三周。

6、根據《業務規範》第四十五條和四十六條,如果投資者出現以下報價情

形,聯席主承銷商將及時向證券業協會報告並公告:

(1)使用他人帳戶報價;

(2)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

(3)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帳戶報價;

(4)網上網下同時申購;

(5)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

(6)委託他人報價;

18

(7)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

(8)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

(9)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

(10)不具備定價能力,或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

價;

(11)機構投資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資格;

(14)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

(15)獲配後未恪守持有期等相關承諾的;

(16)中國證券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網下網上申購

1、網下申購

投資者將在

2020年

12月

31日(

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申購時無需

繳付申購資金,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

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

9:30-11:30和

13:00-15:00。

若本次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發

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連續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每

周至少發布一次,本次發行申購日將順延三周。

《發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在參與網

下申購時,網下投資者必須在申購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

記錄。申購記錄中申購價格為確定的發行價格,申購數量須不超過《發行公告》

中規定的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即申購數量須為:

(1)當某一配售對象的有效擬申購數量小於或等於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行

數量時,其申購數量為投資者有效擬申購數量;

(2)當某一配售對象的有效擬申購數量大於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時,

19

其申購數量為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

網下投資者為其管理的參與申購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後,

應當一次性全部提交。網下申購期間,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購記錄,但以

最後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購記錄為準。

在網下申購階段,網下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獲配後在

T+2日繳納認

購款。

2、網上申購

本次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投資者持有

1萬元以上(含

1萬元)

上交所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可在

2020年

12月

31日(

T

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申購。每

10,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

10,000

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

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

1,000

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具體網上發

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0年

12月

29日(含

T-2日)前

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可同時用於

2020年

12月

31日(

T

日)申購多隻新股。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代其進行新股申

購。

網上投資者申購日(T日)申購無需繳納申購款,T+2日根據中籤結果繳納

認購款。

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再參與網上發行,若配售對象同時參與網

下詢價和網上申購的,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本次發行網上網下申購於

T日

15:00同時截止。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後,發

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申購的情況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對網下、網

上發行數量進行調節。回撥機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確

20

定: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

=網上有效申購數量

/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

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在網下發行均獲得足額申購的情況下,若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

數超過

50倍、低於

100倍(含)的,從網下向網上回撥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

2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超過

100倍、低於

150倍(含)的,從

網下向網上回撥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

4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

超過

150倍的,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後網下發行比例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

股票數量的

10%;如果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低於

50倍(含),則不進

行回撥。

(2)在網上發行未獲足額申購的情況下,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

由參與網下申購的投資者認購,聯席主承銷商按照已公告的網下配售原則進行配

售;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仍未能足額申購的情況下,發行人和聯席

主承銷商將協商採取中止發行措施。

(3)在網下發行未獲得足額申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向網上回撥,中止

發行。

在發生回撥的情形下,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並於

T+1日在《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

公告》中披露。

七、網下配售原則

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在完成雙向回撥機制後,將根據以下原則對網下投資

者進行配售:

1、聯席主承銷商及發行人將對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是否符合聯席主

承銷商及發行人確定的網下投資者標準進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資者條件的,將

被剔除,不能參與網下配售;

21

2、聯席主承銷商將提供有效報價並參加網下申購的符合配售投資者條件的

網下投資者分為以下三類:

(1)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社保基

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為

A類投資者;

(2)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

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保險資金為

B類投資者;

(3)其他投資者為

C類投資者;

3、若網下申購總量大於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雙向回撥之後),發行人

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根據以下原則進行配售:

(1)同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應當相同;

(2)A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不低於

B類投資者,

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不

低於

C類投資者;

(3)不低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的

50%、20%分別優先向

A類、

B類配售;

A類或

B類的有效申購不足優先配售數量的,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向申

購數量不足優先配售數量的

A類或

B類全額配售,然後向

C類配售剩餘部分;

(4)當由於向

B類投資者優先配售不低於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的

20%而使得

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高於

A類投資者,

B類投資者優先配售份額將相應調整使

A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不低於

B類投資者;

4、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於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雙向回撥之後),發

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按照網下投資者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5、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雙向回撥之後),中

止發行;

6、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本次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中止發

行;

7、零股的處理原則

在實施配售過程中,每個配售對象的獲配數量取整後精確到

1股,產生的所

22

23

有零股加總後分配給A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有

A類投資者,則分配給B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若配售對象中沒

有B類投資者,則分配給C類投資者中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當申購數量相

同時,剩餘零股分配給申購時間最早(以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顯示的申報時間和

申購編號為準)的配售對象。若由於獲配零股導致超出該配售對象的有效申購數

量時,則超出部分順序配售給下一配售對象,直至零股分配完畢。

八、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

2021 年1 月5 日(T+2 日)披露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

告》將對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的投資者列表公示。公告中獲得初步配售的

全部網下有效配售對象,需在2021 年1 月5 日(T+2 日)8:30-16:00 足額繳納認

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於T+2 日16:00 前到帳。

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隻新股,請務必按每隻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

只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併繳款將會造成入帳失敗,由此產生的

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聯席主承銷商將在2021 年1 月7 日(T+4 日)刊登的《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網上、網下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

以及聯席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列表公示並著重說明獲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額繳款

的網下投資者。

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以及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

額繳納申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聯席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

證券業協會備案。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股票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

戶在2021 年1 月5 日(T+2 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

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

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關規定。特別提醒,網上投資者連續12 個月內累

24

計出現3 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

的次日起6 個月(按180 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網上申購。

九、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股份處理

在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結束後,聯席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繳款情況確

認網下和網上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

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則中止本次發行;如果網下和網上投資者

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少於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網下和網上投資者

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聯席主承銷商包銷。

網下、網上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聯席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

請見《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果公告》。

十、中止發行情況

本次發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初步詢價結束後,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數量不足10 家的;

2、初步詢價結束後,剔除不低於擬申購總量10%的最高報價部分後有效報

價投資者數量不足10 家的;

3、初步詢價結束後,擬申購總量不足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或剔除最高報價部分後剩餘擬申購總量不足初步詢價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4、發行價格未達發行人預期或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就確定發行價格未能

達成一致意見;

5、網下申購總量小於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6、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申

購的;

7、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

70%;

8、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後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9、中國證監會對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後監管,發現涉嫌違法違規

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中止發行,對相關事項進行

調查處理。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

行安排等事宜。中止發行後,在本次發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內,在向中國證監會備

案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行。

十一、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

1、發行人: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軍

住所:重慶市江北區永平門街

6號

電話號碼:

023-63799024

傳真號碼:

023-63799024

聯繫人:彭彥曦

2、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霍達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

111號

電話:

0755-23189776、0755-23189781、0755-23189779

傳真:

0755-83084174

聯繫人:股票資本市場部

3、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5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號

4號樓

聯繫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

重慶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

招商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

中信建投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22日

26

  中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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