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2020-12-14 中國財經信息網

森林包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01日 09:21:03&nbsp中財網

原標題:

森林包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森林包裝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光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特別提示

森林包裝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森林包裝

」、「發行人」或「公司」)

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4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

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73號])、《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範》(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下簡稱「《業務規範》」)、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下簡稱「《配售細

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

下簡稱「《投資者管理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上證發[2018]40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41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

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森林包裝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均採用上海證券交易所

(以下簡稱「上交所」)網下申購電子化平臺(以下簡稱「網下申購平臺」)及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網上發行通過

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關於網下發行電子化的詳細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

(www.sse.com.cn)公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等相

關規定。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

等環節,具體內容如下:

1、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0年12月9日(T日),其中,

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30-11:30,13:00-15:00。投資

者在2020年12月9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光大證券

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

光大證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主承銷商」)根據

剔除無效報價後的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所屬配售對象的報

1

價按照擬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擬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

到大、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購時間由後到先、同一擬申購價

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按網下申購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後

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的申購數量不低於

網下投資者有效申購總量的10%。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

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於

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3、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進行新股

申購。

4、網下投資者應根據《

森林包裝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

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

中籤結果公告》」),於2020年12月11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

價格與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同日獲配多隻新股的情況,如

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併繳款將會造成入帳失敗,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

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

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2020年12月11日(T+2日)日終

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關規

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銷商包銷。

5、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

數量的7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

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具體中止條款請見「十一、中止發行安排」。

6、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網下申購,以及獲得初步配售的網

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

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

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

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

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

2

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與可交換

公司債

券的次數合併

計算。

投資者需充分了解有關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

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在提交報價前應確保不屬於禁止

參與網下詢價的情形,並確保其申購數量和未來持股情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

主管部門的規定。投資者一旦提交報價,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

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

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重要提示

1、

森林包裝

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5,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

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20]3209號文核准。本次發

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

光大證券

。股票簡稱為「

森林包裝

」,股票代碼為

605500,該代碼同時適用於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網上申購代碼為

707500。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發行人所

屬行業為「造紙和紙製品業(C22)」。

2、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

行」)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

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發行人和保薦機

構(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

價。初步詢價及網下發行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通過上交所申購平臺組織實

施,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

請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

價和網下申購(網址為:https://ipo.uap.sse.com.cn/ipo)。通過網下申購平臺

報價、查詢的時間為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期間每個交易日

9:30-15:00。關於網

下申購平臺的相關操作辦法請查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服務—IPO業務專欄—IPO規則及通知中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網下IPO申

購平臺用戶操作手冊-申購交易員分冊》等相關規定。

3

3、本次擬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為5,000萬股,佔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比例

為25.00%,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本次發行的

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

本次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3,000萬股,佔本次發行總量的60%,網上初始發

行數量為2,000萬股,佔本次發行總量的40%。根據投資者網上申購結果,發行

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確定回撥比例,並相應調整網上和網下發行最終

數量。網下和網上投資者在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4、本公告所稱「網下投資者」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

者。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網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

產品。網下投資者應當於初步詢價開始日前一個交易日,即

2020年

12月

2日

(T-5日)的中午

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配售對象的註冊工作。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已根據《管理辦法》、《承銷業務規範》、《投資者管

理細則》與《配售細則》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網下投資者的標準。具體

標準及安排請見本公告「三、(一)網下投資者資格條件」。

只有符合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及發行人確定的網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

資者方能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不符合相關標準而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須自行

承擔一切由該行為引發的後果。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網下申購平臺中將

其設定為無效,並在《

森林包裝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相關情況。

提請投資者注意,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詢價及配售前對網下投

資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核查,並要求網下投資者籤署承諾函和提交相關

核查材料.如網下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

性情形的,或經核查不符合配售資格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

初步詢價及配售.

5、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於2020年12月8日(T-1日)進行本

次發行網上路演。關於網上路演的具體信息請參閱2020年12月7日(T-2日)刊

登的《

森林包裝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路演公告》(以下簡稱

「《網上路演公告》」)。本次發行不進行網下路演推介。

4

6、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20年12月3日(T-4日)9:30-15:00。在上

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自行確定擬

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的,須按照規定通過網下申購平臺統一

申報,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市值要求:以本次發行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2020年12月1日(T6

日)為基準日,擬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如

為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基本養老

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

(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投資者,在該基準日前20

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

市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

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市值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市值計算適用

《網上發行實施細則》規定的市值計算規則。

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持有1萬元以上(含1萬元)市值的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方可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

投資者持有市值按其2020年12月7日(T-2日,含當日)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

有市值計算。

8、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自主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並確定擬申購價格

與擬申購數量,且應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進行申報。本次網下詢價以配售

對象為報價單位,採取擬申購價格與擬申購數量同時申報的方式進行,網下投

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

且只能有一個報價,其中非個人投資者應當以機構為單位進行報價。網下投資

者為擬參與報價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報價記錄後,應當一次性提交。網下投資

者可以多次提交報價記錄,但以最後一次提交的全部報價記錄為準。每個配售

對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筆報價。

綜合考慮本次網下初始發行數量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對發行人的估值

情況,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網下投資者所管理的每個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

數量設定為

150萬股,超過

150萬股的部分,必須為

10萬股的整數倍,且每

5

個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不得超過

300萬股。投資者應按規定進行初步詢價,並

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配售對象擬申購價格的最小單位為

0.01元。

9、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

2020年

12月

8日(T-1日)刊登

的《發行公告》中公布網下投資者的報價情況、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以及

有效報價投資者的名單等信息。

10、本次網下申購的時間為

2020年

12月

9日(T日)的

9:30-15:00。

《發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在參與網下

申購時,網下投資者必須在申購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

錄。申購記錄中申購價格為確定的發行價格,申購數量須為其初步詢價中的有

效擬申購數量。

網下投資者在

2020年

12月

9日(T日)參與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

的配售對象繳付申購資金,獲得初步配售後在

T+2日繳納認購款。

11、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發行或者網上發行中的一種方式進行申購。

凡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為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網上新股申

購。

12、本次網上申購日為2020年12月9日(T日)。可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

為:在2020年12月7日(T-2日,含當日)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場非

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所規定的投資

者。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代其進行新股

申購。網上投資者申購日(T日)申購無需繳納申購款,T+2日根據中籤結果繳

納認購款。特別提醒,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

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

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網上申購。

13、發行過程中,若網下投資者出現違反《管理辦法》、《業務規範》等法

律法規情形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告。

14、公司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204,587.59萬元,同比下降17.37%,扣除

6

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6,989.48萬元,同比下降

36.89%,扣除非經常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6,500.41萬元,

同比下降33.20%。

公司2020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84,232.84萬元,同比下降10.51%,扣除非

經常性損益前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5,654.54萬元,同比下降2.54%,

扣除非經常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4,889.59萬元,同比下降

10.26%。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已經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

閱。公司2020年1-9月實現營業收入148,245.79萬元,同比增長0.76%;歸屬於

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1,844.17萬元,同比增長33.01%;扣除非經常性損

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1,011.47萬元,同比增長28.90%。

公司預計2020年度營業收入為220,000.00萬元-223,000.00萬元,較上年同

期增長約

7%-9%;預計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

20,000.00萬元

22,000.00

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17%-30%;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

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8,500.00萬元- 20,500.00萬元,較上年同期增長

12%-25%。前述財務數據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預測或業績承諾。

特此提醒投資者關注發行人業績波動風險,審慎報價,理性參與決策。

15、本公告僅對本次發行中有關初步詢價的事宜進行說明,投資者欲詳細

了解本次發行相關情況,請仔細閱讀2020年12月1日(T-6日)登載於上交所網

站(www.sse.com.cn)的《

森林包裝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

意向書》(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全文,《

森林包裝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摘要》」)同日刊登於

《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

7

一、本次發行安排

(一)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發行安排

T-6日(周二)

2020年12月1日

刊登《招股意向書摘要》、《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網下投資者填報核查材料

T-5日(周三)

2020年12月2日

網下投資者填報核查材料(截止時間12:00前)

網下投資者在協會完成註冊(截止時間12:00前)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對網下投資者資料核查

T-4日(周四)

2020年12月3日

初步詢價(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截止時間為15:00)

T-3日(周五)

2020年12月4日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對網下投資者進行關聯關係核查

T-2日(周一)

2020年12月7日

確定發行價格、確定有效報價投資者及其有效申購數量

刊登《網上路演公告》

T-1日(周二)

2020年12月8日

刊登《發行公告》、《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網上路演

T日(周三)

2020年12月9日

網下發行申購日(9:30-15:00)

網上發行申購日(9:30-11:30,13:00-15:00)

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及網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

網上申購配號

T+1日(周四)

2020年12月10日

刊登《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

網上發行搖號抽籤

確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

T+2日(周五)

2020年12月11日

刊登《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網下獲配投資者繳款(認購資金到帳時間截止時點16:00)

網上中籤投資者繳款(投資者確保資金帳戶在

T+2日日終有足

額的新股認購資金)

T+3日(周一)

2020年12月14日

中止發行公告(如有)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網下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

售結果和包銷金額

T+4日(周二)

2020年12月15日

刊登《發行結果公告》

註:(1)T日為網上、網下發行申購日;

(2)本次網下發行採用電子化方式,投資者務請嚴格按照《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操作。如出現網下申購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無法正常進

8

行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請及時與主承銷商聯繫;

(3)如初步詢價後擬定的發行價格對應的發行市盈率超出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同

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與發行人將調

整發行日程,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連續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每周至少發布一次,本次

發行申購日將順延三周,具體安排將另行公告;

(4)上述日期為正常交易日,如遇其他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及發行人將及時公告,修改本次發行日程。

(二)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

限售

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

進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

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三)發行規模及發行結構

本次發行的股票全部為新股,不進行老股轉讓。發行規模不超過

5,000萬

股,發行後總股本為

20,000萬股,公開發行的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25.00%。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

3,000萬股,佔本次發行總量的

60%,網上初始

發行數量為

2,000萬股,佔本次發行總量的

40%。

(四)鎖定期安排

本次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期安排。

二、路演推介安排

本次發行不安排網下公開路演推介。

本次發行擬於

2020年

12月

8日(T-1日)安排網上路演。關於網上路演

的具體信息請參閱

2020年

12月

7日(T-2日)刊登的《網上路演公告》。

三、初步詢價安排

(一)網下投資者資格條件

9

可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須符合《管理辦法》、《業務規範》、《投資者管理

細則》與《配售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關於本次網下發行所設定的如下條件:

1、具備一定的證券投資經驗。機構投資者應當依法設立、持續經營時間達

到兩年(含)以上,從事證券交易時間達到兩年(含)以上;個人投資者從事

證券交易時間應達到五年(含)以上。經行政許可從事證券、基金、期貨、保

險、信託等金融業務的機構投資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2、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最近

12個月未受到刑事處罰、未因重大違法違

規行為被相關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採取監管措施,但投資者能證明所受處

罰業務與證券投資業務、受託投資管理業務互相隔離的除外。

3、具備必要的定價能力。機構投資者應具有相應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

定價模型、科學的定價決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規風控制度。

4、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不得為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或信託計劃,也

不得為在招募說明書、投資協議等文件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載明以博取一、二

級市場價差為目的申購首發股票的理財產品等證券投資產品。

配售對象是指網下投資者所屬或直接管理的,已在協會完成註冊,可參與

首發股票網下申購業務的自營投資帳戶或證券投資產品。

5、網下投資者需在初步詢價開始前一交易日(T-5日)中午

12:00前完成

協會註冊,並應當辦理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數字證書,成為上交所網下申購平

臺的用戶後方可參與初步詢價。

6、以本次發行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

2020年

12月

1日(T-6日)為

基準日,擬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如為通過

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

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投資者,在該基準日前

20個交易

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市值應

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

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

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

10

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市值應為

6,000萬元(含)以上。市值計算適用

《網上發行實施細則》規定的市值計算規則。

7、網下投資者如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

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方法(試行)》所

規範的私募投資基金,須在初步詢價開始前一交易日(T-5日)12:00前完成中

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並提供

相關登記備案證明文件。

8、若配售對象類型為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一專戶理財產品、

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多專戶理財產品、

證券公司

定向資產管理計

劃、

證券公司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須在初步詢價開始前一交易日(T-5日)

12:00前完成備案,並能提供產品備案證明的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備案函、

備案系統截屏等)。

9、配售對象應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

金規模。

網下投資者屬於以下禁止參與配售情形之一的,不得參與本次網下詢價及

配售:

(1)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

工;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

接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

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東,保薦機構(主

承銷商)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及

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能夠直接或間接實施控

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該公司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

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銷商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

(4)上述(1)、(2)、(3)條所述人士的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

11

女配偶的父母;

(5)過去 6個月內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存在保薦、承銷業務關係的公

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已與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籤署保薦、承銷業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

股 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6)通過配售可能導致不當行為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

(7)被列入協會黑名單、尚未完成重新註冊的投資者或配售對象;

(8)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或信託計劃,或在招募說明書、投資協議等文件

中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載明以博取一、二級市場價差為目的申購首發股票的理財

產品等證券投資產品;

(9)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能參與新股網下詢價的投資者。

上述第(2)、(3)條規定的禁止配售對象管理的公募基金不受前款規定的

限制,但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二)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文件的提交

投資者若參與

森林包裝

詢價,即被視為向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承諾其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參與網下詢價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資者的原因,

導致參與詢價或發生關聯方配售等情況,投資者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1、核查材料的在線提交

網下投資者擬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屬於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

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保險資金證券投資帳戶

和QFII投資帳戶無需提交核查文件,可直接參與本次網下詢價。

其他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擬參與本次網下詢價的,應通過

光大證券

下投資者報備平臺(https://ipo.ebscn.com/obm-ipo/#/busi/home,建議使用

Chrome、IE10或IE11瀏覽器登錄)在線填報提交核查材料。

投資者應首先在網站完成註冊,在「個人中心-我的資料」中完善基本資

料,機構投資者還需完善配售對象出資方基本信息(配售對象類型為機構自營

投資帳戶除外),資料填寫完整後請務必點擊「完成提交」,再從「發行動態」

中選擇「

森林包裝

」項目進行資格報備。

個人投資者上傳文件包括:所有個人投資者均需在線填寫並提交《網下投

12

資者詢價確認函(個人)》、《網下投資者基本信息表(個人)》,原始文件需要從

系統下載,然後線下蓋章(或者籤名),籤章後掃描存為PDF格式文件後上傳。

如有信息修改,須重新下載對應的系統文件,籤章掃描後再上傳。

機構投資者上傳文件包括:

(1)所有需提交核查文件的機構投資者均需在線填寫並提交《網下投資者

詢價確認函(機構)》和《網下投資者基本信息表(機構)》;

(2)除機構自營投資帳戶外的其他配售對象需填寫並提交《配售對象出資

方基本信息表》;

(3)配售對象如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

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規

範的私募投資基金,還應上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產品成立

的備案證明文件掃描件;

(4)配售對象如屬於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一專戶理財產品、

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一對多專戶理財產品、

證券公司

定向資產管理計

劃、

證券公司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應上傳產品備案證明文件的掃描件(包括但

不限於備案函、備案系統截屏等)。

原始文件需要從系統下載,然後線下簽名蓋章,籤章後掃描存為PDF格式

文件後上傳。如有信息修改,須重新下載對應的系統文件,籤章掃描後再上傳。

具體步驟請投資者登錄平臺後下載並參閱《

光大證券

網下投資者報備平臺

操作指引》進行操作。投資者應於2020年12月2日(T-5日)12:00前按照上述

要求完成核查材料的在線提交,請投資者及時通過報備平臺查詢資料審核狀態。

特別提示:投資者請切勿更改模版格式,否則將導致文件無法成功上傳。

請投資者儘早進行系統填報,並在提交系統後及時關注系統狀態變化,如系統

內顯示「全部通過」狀態,則表明已完成報備;如未通過,請及時修改填報。

如投資者未按要求在本公告規定時間內提交核查材料並完成報備,則其網下報

價或申購將被認定為無效,並自行承擔責任。

2、應急通道提交

如投資者在本次提交系統時出現故障、無法正常運行以及註冊或提交失敗

時,經電話確認後,投資者可在2020年12月2日(T-5日)12:00前使用應急通

道提交材料,將全套核查材料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

gdipo@ebscn.com,並電話

13

予以確認。網下投資者可從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官方網站(

www.ebscn.com)

下載核查材料中標準文件的模版,下載路徑為:

光大證券

官網首頁—我們的業

務—投資銀行—IPO網下發行。請網下投資者仔細閱讀填報說明,並按相關要

求填寫。

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核查材料時,請投資者務必按如下格式填寫郵件主題:

機構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全稱+

森林包裝

IPO;

個人投資者:個人+姓名+

森林包裝

IPO。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收到郵件後將發送郵箱回執。投資者發送郵件後

1

小時內未收到回執,請於核查資料報送截止日2020年12月2日(T-5日)12:00

前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來電確認。敬請投資者保留提交核查材料之已發郵

件記錄,以備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查驗。本次紙質版原件無需郵寄。網下投

資者須承諾電子版文件、蓋章掃描件、原件三個版本文件內容一致,並對其所

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有全部責任。

網下投資者核查事宜的諮詢、確認電話021-52523076、

52523077、

52523071、52523072。

(三)網下投資者核查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按照以下程序對網下投資者提供的材料和資質進

行核查:

1、在申請材料報備截止日2020年12月2日(T-5日)中午12:00前,如網下

投資者未能在網下投資者報備平臺完整填報材料,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

拒絕其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下詢價;超過截止時間報備的申請材料視為無效。

2、在核查過程中如發現有網下投資者屬於前述禁止配售的情況,則保薦機

構(主承銷商)有權拒絕其參與報價或將其視為無效報價。

3、網下投資者填報申請材料至正式獲配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有權要

求申請參與的網下投資者補充提供與核查相關的材料,可包括但不限於申請材

料的原件、協會註冊的相關材料等。如網下投資者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現不

符合配售條件的情況,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可拒絕向其配售。

網下投資者需自行審核是否符合「三、(一)網下投資者資格條件」的要

求以及比對關聯方。確保網下投資者符合網下投資者資格條件,不參加與保薦

14

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的新股網下詢價。網

下投資者參與詢價即視為符合網下投資者資格條件以及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和發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間接關聯關係。如因網下投資者的原因,導致參與

詢價或發生關聯方配售等情況,網下投資者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全部責任。

投資者應全力配合

光大證券

對其進行的調查和審核,如不予配合或提供虛

假信息,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取消該投資者參與詢價及配售的資格並向協

會報告,相關情況將在《發行公告》中詳細披露。

(四)初步詢價

1、本次發行初步詢價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進行,網下投資者應到上交

所辦理網下申購平臺數字證書,成為網下申購平臺的用戶後方可參與初步詢價。

2、初步詢價日為2020年12月3日(T-4日),通過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報價

及查詢的時間為上述交易日9:30-15:00。網下投資者應在上述時間內通過上交

所網下申購平臺填寫、提交其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3、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

擬申購股數,且只能有一個報價,其中非個人投資者應當以機構為單位進行報

價。網下投資者為擬參與報價的全部配售對象錄入報價記錄後,應當一次性提

交。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報價記錄,但以最後一次提交的全部報價記錄為

準。每個配售對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筆報價。

綜合考慮本次網下初始發行數量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對發行人的估值

情況,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網下投資者所管理的每個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

數量設定為150萬股,超過150萬股的部分,必須為10萬股的整數倍,且每個配

售對象的申購數量不得超過300萬股。投資者應按規定進行初步詢價,並自行

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配售對象擬申購價格的最小單位為0.01元。

4、網下投資者申購的以下情形將被視為無效:

(1)網下投資者未在2020年12月2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國證券業

協會完成網下投資者配售對象的註冊工作的;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

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未能在

中國基金業協會完成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的私募基金;

15

(3)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網下投資者資格核查文件的;

(4)配售對象名稱、證券帳戶、銀行收付款帳戶/帳號等申報信息與註冊

信息不一致的;

(5)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300萬股以上的部分為無效申報;

(6)配售對象擬申購數量不符合150萬股的最低數量要求,或者擬申購數

量不符合10萬股的整數倍要求,則該配售對象的申報無效;

(7)被中國證券業協會列入黑名單的網下投資者;

(8)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

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9)經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與網下投資者溝通確認為顯著異常的。

(五)初步詢價其他注意事項

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參與網下詢價時存在下列情形的,保薦

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報告:

(1)使用他人帳戶報價;

(2)投資者之間協商報價;

(3)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帳戶報價;

(4)網上網下同時申購;

(5)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

(6)委託他人報價;

(7)無真實申購意圖進行人情報價;

(8)故意壓低或抬高價格;

(9)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

(10)不具備定價能力,或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

報價;

(11)機構投資者未建立估值模型;

(12)其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信的情形。

(13)不符合配售資格;

(14)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

(15)獲配後未恪守持有期等相關承諾的;

16

(16)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老股轉讓

本次發行的股票全部為新股,不進行老股轉讓。

五、定價程序及有效報價的確定

(一)定價程序

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剔除無效報價後的

詢價結果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所屬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擬申購價格由

高到低、同一擬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擬申購價

格同一擬申購數量上按申購時間由後到先、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

一申購時間按網下申購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後到前的順序排序,剔

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的申購數量不低於網下投資者有效申購

總量的

10%。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

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報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於

10%。剔除部分不得參

與網下申購。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剩餘報價及申購情況,按照申購價格

由高到低進行排序、計算出每個價格上所對應的累計申購總量,綜合考慮發行

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環境、募集資金需求、承銷風

險等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二)有效報價的確定

在不低於發行價格且未被剔除的配售對象中,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

商)將根據申報價格從高到低排列,確定有效報價投資者數量,同時確定可參

與網下申購的配售對象名單及有效申購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的數量不少於

10

家。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下申購。

有效報價是指網下投資者所申報價格不低於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

人確定的發行價格,且符合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發行人事先確定且公告的

其他條件的報價。

17

發行價格及其確定過程,可參與本次網下申購的投資者名單及其相應的申

購數量將在

2020年

12月

8日(T-1日)刊登的《發行公告》中披露

六、網下網上申購

(一)網下申購

本次網下申購的時間為

2020年

12月

9日(T日)的

9:30-15:00。《發行公

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網下申購。在參與網下申購時,

網下投資者必須在網下申購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

申購記錄中申購價格為確定的發行價格,申購數量須為初步詢價中的有效擬申

購數量。

網下投資者為其管理的參與申購的全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後,

應當一次性全部提交。網下申購期間,網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購記錄,但

以最後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購記錄為準。

在網下申購階段,網下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獲配後在

T+2日繳納認

購款。

(二)網上申購

本次網上申購時間為

2020年

12月

9日(T日)9:30-11:30、13:00-15:00,

網上發行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進行。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託憑證總市值

1萬元以上(含

1萬元)的投資者方可參與網上發行。每

1萬元

市值可申購

1,000股,不足

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

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

1,0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其按市值

計算的可申購上限和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具體網上發行數量將

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0年

12月

7日(T-2日,

含當日)前

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可同時用於

2020年

12月

9日

(T日)申購多隻新股。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

關規定。

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

證券公司

代其進行新股

申購。

18

網上投資者申購日(T日)申購無需繳納申購款,T+2日根據中籤結果繳

納認購款。

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再參與網上發行,若配售對象同時參與

網下詢價和網上申購的,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七、回撥機制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後,根據網上投資者的初

步認購倍數,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數量進行調整。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網上有效申購數量/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

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網下發行獲得足額申購的情況下,若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超

50倍、低於

100倍(含)的,應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

行股票數量的

2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超過

100倍的,回撥比例為

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

4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超過

150倍的,

回撥後網下發行比例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

10%;若網上投資者初步

有效申購倍數低於

50倍(含),則不進行回撥。

(2)若網上申購不足,可以回撥給網下投資者,向網下回撥後,有效報價

投資者仍未能足額申購的情況下,則中止發行;

(3)在網下發行未獲得足額申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向網上回撥,中止

發行。

在發生回撥的情形下,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按回撥後的網下實際發行

數量進行配售,將按回撥後的網上實際發行數量確定最終的網上中籤率,具體

情況請見

2020年

12月

10日(T+1日)刊登的《

森林包裝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及

2020年

12月

11日

(T+2日)刊登的《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八、網下配售原則

(一)投資者分類標準

19

有效報價投資者確定以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對參與網下申購的有

效報價的配售對象進行分類,分類相同的配售對象將獲得配售的比例相同。配

售對象的分類標準為:

A類:為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和養老金;

B類:為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

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的保險資金;

C類:為所有不屬於前述A類、B類以外的其餘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

(二)配售原則

本次網下發行數量不低於

50%優先向

A類投資者配售。發行人和保薦機構

(主承銷商)在保證

A類投資者配售比例不低於

B類投資者配售比例的前提下,

預設本次網下發行數量的

10%優先向

B類投資者配售。若按上述預設比例配售,

A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低於

B類投資者,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可以

調整

A類投資者和

B類投資者的預設比例。

若網下申購總量大於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雙向回撥之後),發行人和保

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以下原則進行配售:

(1)當

A類投資者的申購總量>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

50%時,A類投資

者的配售比例≥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C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

(2)當

A類投資者的申購總量≤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的

50%時,A類投資

者全額配售;B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C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

(3)上述比例配售在計算數量時將精確到個股,剩餘零股按不同配售類型

分配給該類型申購數量最大的配售對象;當申購數量相同時,分配給申購時間

(以上交所網下申購平臺顯示的申報時間及申報編號為準)最早的配售對象。

若由於獲配零股導致超出該配售對象的有效申購數量,則超出部分順序配售給

下一位,直至零股分配完畢。

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等於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

承銷商)將按照網下投資者的實際申購數量直接進行配售。

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本次網下最終發行數量,中止發行。

若網下有效申購總量小於本次申購階段網下初始發行數量,中止發行。

本次網下最終配售結果將根據網下繳款情況確定。

20

九、網下網上投資者繳款

網下投資者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公告》,於2020年

12月11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獲配數量,及時足額繳

納新股認購資金。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隻新股,請務必按每隻新股分別繳

款。同日獲配多隻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併繳款將會造成入帳

失敗,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籤結果

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2020年12月11日(T+2日)日終

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

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

證券公司

的相關規

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獲得配售後,應當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網下有效報

價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申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

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

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

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換

公司債

券、可交換

公司債

券網上申購。

十、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股份處理

在2020年12月11日(T+2日),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結束後,保薦

機構(主承銷商)將根據實際繳款情況確認網下和網上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網

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以及因結算參與人資金不足而無效認購

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

請見2020年12月15日(T+4日)刊登的《

森林包裝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股票發行結果公告》。

十一、中止發行安排

21

本次發行中,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採取

中止發行措施:

1、初步詢價結束後,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家數不足

10家或剔除最高報

價部分後,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家數不足

10家;

2、初步詢價結束後,申報總量未達網下初始發行數量或剔除最高報價部分

後,剩餘申報總量未達網下初始發行數量;

3、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的有效申購總量未達網下初始發行數量;

4、網下實際申購總量未達網下初始發行數量;

5、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後,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申

購的;

6、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

70%;

7、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發行價格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8、在發行承銷過程中,出現涉嫌違法違規或異常情形的,被中國證監會責

令中止發行;

9、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後事項影響本次發行的。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實施中止發行措施,

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中止發行後,在本次發行核准文

件有效期內,在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擇機

重啟發行。

十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繫方式及聯繫人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光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人:權益資本市場部

簿記諮詢電話:021-52523660、52523661、52523662

報送核查材料電話:021-52523076、52523077、52523071、52523072

發行人:

森林包裝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光大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12月

1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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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K]重慶銀行:海外監管公告 -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
    [HK]重慶銀行:海外監管公告 -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22日 08:45:55&nbsp中財網 原標題:重慶銀行:海外監管公告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
  • 彩虹集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
    彩虹集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 時間:2020年11月24日 21:00:29&nbsp中財網 原標題:彩虹集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業務規範》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下簡稱「《投資者管理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深證上[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及《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
  • 森林包裝(605500.SH)披露上市安排:12月3日初步詢價 12月15日刊登...
    格隆匯12月1日丨森林包裝(605500.SH)披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此次擬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為5000萬股,佔發行後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25.00%,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此次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
  • 彩虹集團: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特別提示  成都彩虹電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彩虹集團」、「公司」或「發行人」)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3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範》(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下簡稱「《業務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細則
  • 中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關於明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規則適用及自律管理要求的通知》(中證協發〔2020〕112號)(以下簡稱「《網下投資者通知》」)等相關規定,以及深交所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
  • 森林包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六)穩定股價的具體承諾        1、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林啟軍、林啟群、林啟法、林加連承諾:        自森林包裝股票正式上市之日起三年內,若森林包裝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森林包裝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時,本人將按照《森林包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後三年內穩定股價預案》增持森林包裝股票;本人將根據森林包裝股東大會批准的
  • 河北中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2018]142號)(以下簡稱「《業務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下簡稱「《配售細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號)(以下簡稱「《投資者管理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深證上[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及《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
  • 新亞電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
    新亞電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23日 19:35:49&nbsp中財網 原標題:新亞電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新亞電子」、「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3,336.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2446號文核准,本次發行採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
  • 上海保隆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中證協發[2016]7號,以下簡稱「《配售細則》」)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6]7號,以下簡稱「《投資者管理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6]1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及《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6]2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 中船漢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提示性公告
    中船漢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提示性公告 時間:2020年06月15日 00:11:09&nbsp中財網 原標題:中船漢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提示性公告中船重工漢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提示性公告 保薦機構
  • 重慶三峰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重慶三峰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 ]142 號)(以下簡稱「《業務規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 號)(以下簡稱「《配售細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中證協發[2018]142 號)(以下簡稱「《投資者管理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證發[2018]40 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及《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
  • 西上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西上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時間:2020年12月01日 09:05:48&nbsp中財網 原標題:西上海: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西上海汽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上海汽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西上海
  • 森林包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摘要
    ,對已繳納股票申購款的投資者進行退款;        (2)若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後發生上述情況,本人將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回購價格不低於回購公告前30個交易日該種股票每日加權平均價的算術平均值,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實施。
  • 森林包裝: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摘要
    ;        (2)若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後發生上述情況,本人將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回購價格不低於回購公告前30個交易日該種股票每日加權平均價的算術平均值,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實施。
  • 華文食品: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華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華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以下簡稱「本次發行」)不超過4,001
  • 森林包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股票簡稱:森林包裝股票代碼:605500  森林包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特別提示  森林包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將於2020年12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2)若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後發生上述情況,本人將依法回購首次公開發行的全部新股,回購價格不低於回購公告前30個交易日該種股票每日加權平均價的算術平均值,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實施。
  • 惠泰醫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3、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聯席主承銷商根據《深圳惠泰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與初步詢價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安排與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剔除規則,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資者報價的初步詢價結果後,協商一致將擬申購價格高於75.90元/股(不含75.90元/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將擬申購價格為75.90元/股、擬申購數量小於500萬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
  • 森林包裝(605500.SH):網上發行最終中籤率為0.03151552%
    格隆匯 12 月 9日丨森林包裝(605500.SH)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籤率公告。公司首次公開發行5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3209號文核准,此次發行採用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和網上向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